朱帼芬(国芬)
简介:
朱帼芬(国芬)(Zhu,Guofen),
女 ,
74岁 ,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法轮功学员,退休大学副教授。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后,全国各地电视台报纸都在诬陷法轮功,虎石台镇邱铁艳、刘坤、牛桂芳、牛桂华、朱国芬、周艳春、刘营等二十一名法轮功学员,决定以自己亲身受益的实例,先后依法去北京上访。二十一名法轮功学员被强行绑架,虎石台政法委朱文超,指使居委会、派出所王教导员、警察王大力人员等参与迫害,滥加“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将二十一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沈阳驻京办事处、沈阳市第五拘留所、大南收容所,期间遭受电棍、非法提审,勒索罚款等不同程度的迫害。朱文超经常去学员家骚扰、恐吓,扬言不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就送新城子精神病院。 二零零二年八月十八日十一点十五分,被沈北新区虎石台镇政法委科长朱文超和派出所警察王大力带着六、七名不明身份的人无故抄家。朱文超还威胁说:“你还炼不炼法轮功?你要炼就给你送马三家劳教,送洗脑班给你洗脑。” 之后被带回派出所,当晚被释放。 沈阳市牛桂芳、朱国芬结束所谓取保候审一年,分别于二零一七年五月末、六月初要回被勒索的现金(牛桂芳3000元;朱国芬10000元)。
迫害类型:
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牛桂芳、朱国芬结束非法「取保候审」
沈阳市沈北新区六一零犯罪事实
退休副教授朱帼芬二零零二年被恶警迫害经过
责任单位及恶人:
新城子区虎石台镇政府
:
朱文超
沈北新区虎石台派出所
:
王大力
更新日期: 2017年6月22日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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