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淑花
简介:
庄淑花(Zhuang,Shuhua),
女 ,
年龄未知 ,
青岛胶州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一年五月五日下午,玉溪派出所恶警通过电话监听方式又将走脱的法轮功学员姜淑红和当时与她在一起的法轮功学员庄淑花一同绑架到玉溪派出所,并且刑讯逼供。因姜淑红走脱过,再一次绑架她时恶警受了伤,气急败坏的重点折磨姜淑红,打得她浑身是伤,让她在问讯笔录上签字,不签就折磨她。还威逼她写上我不复议,不上诉。 五月六日上午,姜淑红、庄淑花的家人从外地赶到胶州市玉溪派出所要求见人,恶警不接待。姜淑红的丈夫听到他的妻子被他们打的惨叫声,敲门敲窗想要进去,他们置之不理,情急之下,他把派出所的大牌子拿下来砸了,恶警把她丈夫也绑架到派出所打了一顿又放了出来,家属欲哭无泪,异地他乡,无援无助。 下午,恶警拉着姜淑红、庄淑花、聂红利去医院检查身体,想要非法拘留。结果全部不合格,庄淑花有严重的高血压,姜、聂有心脏病,邪恶不甘心。后来玉溪派出所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捏造事实,以姜淑红向他人散发法轮功宣传品、庄淑花持有法轮功宣传品准备散发为由给家属下了行政拘留书,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一日一早,山东省龙口市各派出所在烟台六一零及龙口市国保大队的指使下,统一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大肆绑架法轮功学员。恶警非法入室抢劫,强行将电脑、电视、打印机等家用电器搬走,现金及银行卡搜刮一空,将人劫持,其邪恶程度如豺狼一般,导致以上家庭妻离子散,直接经济损失几十万元,使这些家庭生活陷入困境。法轮功学员庄淑花,被东江派出所绑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省龙口市多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青岛胶州市云溪路派出所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
相关单位及个人:
山东省烟台市610办:535-6789925 头目姜忠勤(兼):办535-6789698,13706458666 副头目孙继云:办535-6789929,13806389156 副头目李世翠:办535-6789626,15865647999 秘书科长 衣文松:13853513736 龙口市国保大队:535-8788821,535-8788746 大队长 王之东:13854528286 国保 阎加运:13705356186 郭富兑:15053588869 吕明杰:13963836857 王琪(一直行恶):13589880077 邹林:535-8788782 龙口市东江派出所:535-8788894(绑架隋玉红、王明亮、黄彦夫妇,庄淑花)
责任单位及恶人:
烟台“610”办公室
东江派出所
龙口市公安分局
云溪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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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洪益
更新日期: 2012年4月21日 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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