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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南叶

简介:
胡南叶
(Hu,Nanye), 女 , 56岁 , 缙云县大法弟子,原缙云县新建镇宅基村人(现划新碧街道宅基村)。曾遭恶党非法拘留一次,非法洗脑班迫害三次,非法劳教一次,遭无故迫害一次。

一九九九年十月大法弟子胡南叶因进京上访,被新建镇政法办吴桂生等从北京带回原籍,非法关押缙云看守所一个月,后取保候审,交保证金伍仟元,无发票依据。

二零零零年一月,被新建镇政法办非法关押洗脑学习班迫害一个多月,交押金伍仟元,无发票依据。

二零零零年四月,在家被新建镇政府无故绑架,限制人身自由,关押新建宾馆洗脑迫害,后走脱,流离失所。这次被迫害二十多天。

二零零四年八月,因发真相资料,被便衣非法绑架,非法劳教一年半,关押于广东搓头劳教所迫害,后高压血压达220,被关押十个月后,所外就医。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二日,被缙云610(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专职非法机构)绑架到缙云大源洗脑班迫害一个多月,强迫看诬蔑大法、诬蔑师父的录像,强迫做体操,逼迫强制转化。在高压下,血压升至220-230.

二零一二年六月五日,缙云县国保伙同新建镇派出所无故非法抄家迫害,在媳妇坐月子的房间也乱翻乱抄。胡南叶血压升至250,绑架未遂。

由于遭受多次恐吓、无故绑架迫害,精神一直处于高压状态,二零一三年上半年,被迫害成身体出现半身不遂症状,右半边手脚不会动,不会说话。坚持信师信法,没有医治,现身体逐渐恢复中。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洗脑/送洗脑班非法关押勒索钱财敲诈/掠夺/破坏财物交保证金要求交押金执法机关以外的单位非法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非法劳教用篡改后的经文来欺骗大法弟子逼迫放弃信仰体罚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抄家绑架未遂迫害亲属威胁/恐吓精神酷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缙云县原新建镇部份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事实
被劫持一年多 浙江缙云县胡南玲面临非法庭审
浙江缙云县胡南叶、雪芬被绑架到洗脑班

相关单位及个人:
二零一一年五月参与洗脑班迫害者:
缙云县五云镇派出所副所长 郑辉 0578-3122110
陪同人员:(一起吃住)
缙云新建镇团支书:陈利红(现已调离)
缙云新建镇计划生育员:朱建芬 13567620005

责任单位及恶人:
缙云县“六一零”地址:浙江省缙云县五云镇黄龙路38号,邮编:3214000<br>电话:0578-3312251、0578-3312059、0578-3122334<br>主任(兼缙云县公安局副局长、缙云县小筠大源洗脑班校长):郑伟武<br>主任:楼忠强 13396889677<br>610人员:朱军良0578-3312247办,卢莉利,李益胜<br>办公室电话:0578-3312541<br>维稳办(六一零) 0578-3312059<br>法制办主任办公室:0578-3312320<br>缙云县司法局局长:李汝东 : 陈利红
槎头劳教所(广州市女子劳教所)
缙云县国保大队大队长:刘晓才,办公室:0578-3233189、:0578-3233186<br>副大队长:潘伟庆,办公室:0578-3233188<br>副大队长:陶晓斌,<br>指导员:朱祝玫,办公室0578-3233187<br>国保警察:陈建文、程辉等<br>法制科长:君丹,办公室0578-3233185<br>副科长:朱茂光、陈耿华,办公室0578-3233182 3233183 <br>[信访办]办公室电话:0578-3233101 3233112<br>
缙云县新建镇 : 朱建芬
新建镇派出所办公室 0578-3171010
缙云看守所
新建政法办公室 : 吴桂生
缙云县法制学习中心(小筠大源洗脑班)【浙江省缙云县法制学习中心】电话:0578-3300030<br>缙云县(洗脑班校长)公安局副局长、缙云县610主任:郑伟武<br>缙云县(洗脑班副校长)检察院政治处主任:郑旺珠,手机:13957095353;李森炎(郑旺珠丈夫)在缙云县人民法院工作,手机:13906781153
新建宾馆
缙云县五云镇派出所电话:0578-3122110 : 郑辉

更新日期: 2014年2月12日 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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