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桂芹
简介:
许桂芹(Xu,Guiqin),
女 ,
年龄未知 ,
辽宁抚顺市东洲区阿金沟大法弟子。抚顺市国保支队的恶警对法轮功学员许桂芹,抚顺日报社的干部,采取了谎言欺骗、编造说法轮功学员王素芳交待了与许桂芹二零零一年十一月间的一个晚上,去顺城区新华河堤写字的谎言,来对许桂芹进行迫害。枉判法轮功学员许桂芹三年,现已回到家中。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末,抚顺市政法委书记吴光与抚顺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的郝建光指使恶警绑架了薛兴龙等法轮功学员。 被绑架的还有抚顺市干个体的法轮功学员彭杰;抚顺发电厂的法轮功学员方桂云;抚顺挖掘机厂工人孙延明;《抚顺市日报》报社干部许桂芹;抚顺市公安局副处级干部王素芳;这些法轮功学员彭杰、方桂云、孙延明被抚顺公安一处的恶警用塑料袋套在头上毒打、劈腿、吊铐、捆绑、电棍电等迫害手段被迫害。后枉判薛兴龙十二年;彭杰七年;方桂云六年;孙延明六年;许桂芹三年;王素芳三年。 当时,抚顺市公安局的局长孙德成、宋守贵等人明知这些修炼人是无辜的,而违反国家的《宪法》和《刑法》指使着抚顺市公安局的警察,把修炼人投入到监狱里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法轮功学员许桂芹、韩若香和魏淑华到抚顺南章党讲真相,被恶人举报,而被抚顺县国保大队长张玉奎和抚顺县后安派出所指导员金海等绑架,下午二~三点钟,他们的家被抄,随后三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送往抚顺南沟看守所。 韩若香和魏淑华因检查身体不合格,当晚十一点半被非法监视居住,回家,许桂芹被劫持到南沟看守所至今。 许桂芹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非法批捕,许桂芹一直都不配合,警察到她家是将批捕通知给了其丈夫。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左右,抚顺县法院在抚顺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第一看守所(即抚顺南沟看守所)第五法庭——抚顺县法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许桂芹。许桂芹的家属、亲戚和朋友十多人参加了旁听。 许桂芹由于经济条件和家庭条件等原因没有聘请律师,对于抚顺县检察院公诉人李元哲指控的莫须有罪名,许桂芹在庭上按照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和在修炼法轮大法中的受益情况为法轮功和自己做了辩护:认为法轮大法是正法,大法师父是教人以真、善、忍为准则做好人的;自己修炼法轮功祛病健身、做好人没有错,更谈不上犯罪。要求法庭还大法和大法师父清白,并要求合议庭判自己无罪,无条件释放回家。 在庭上当庭审进行到公诉人和许桂芹辩论阶段时,许桂芹自我辩护说到法轮功在全世界受到普遍欢迎和褒奖时,被抚顺县法院魏姓法官蛮横打断。 庭审持续了一个多小时,然后法官宣布休庭。当庭没有宣判。 目前在国内越来越多的人了解了法轮功是佛法修炼,是教人以真、善、忍为准则做好人的高德大法,法轮功学员所说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别人能平安幸福。而中共对法轮功的打压都是非法的,方式上都是用谎言和欺骗的手段造假抹黑。
迫害类型: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判刑;
绑架/劫持;
非法发布逮捕令;
非法关押;
非法审判;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省抚顺市国保队长彭越恶行录
辽宁抚顺许桂芹被非法庭审-自辩做好人无罪
2015年辽宁抚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
参与迫害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
抚顺阿金沟韩若香、许桂芹和魏淑华被绑架
原辽宁抚顺国保支队长郝建光的罪恶
辽宁抚顺医生薛兴龙被枉判十二年 仍在狱中
相关单位及个人:
抚顺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副队长:张玉奎13841314155
抚顺县后安派出所
电话:02454040010
指导员:金海15904139977 18104237263
责任单位及恶人:
抚顺市公安局
:
孙德成,
宋守贵
抚顺县公安局
:
张玉奎
抚顺市看守所(南沟看守所)
抚顺县后安镇派出所
:
金海
抚顺县法院
抚顺县检察院
:
李元哲
更新日期: 2017年10月21日 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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