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伯滨
刘伯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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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刘伯滨(Liu,Baibin),
女 ,
49岁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大法弟子,一九八七年毕业于湖南大学,原为哈尔滨量具刃具厂(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二零零零年,大法弟子刘伯滨儿子刚刚满月,哈尔滨量具刃具厂就派人软硬兼施的逼迫她放弃修炼,写保证书,签所谓“包、保”责任状,否则就全厂通告开除。 刘伯滨女士无法泯灭良心,坚持认为法轮功是真正让人做好人的高德功法,她是亲身受益者。哈尔滨量具刃具厂二零零零年四月十日,在她孩子尚在哺乳期,将她开除厂籍。(厂长魏华亮,主任杨国光,文件签发人,于建华。) 这使她承受着经济和精神上的双重压力。她曾经多次向单位、妇联、610办公室、劳动仲裁委员会等部门反映,单位对她开除的决定是违法的。可是一听是法轮功的事,大家都讳莫如深,推说没有办法解决。之后的日子,刘伯滨女士被监视,红旗街道办居民委主任多次上门骚扰,家中不得安宁;哈尔滨珠江路派出所警察无故到家中抄家一次。以致她及家人一直处于极度惊恐中,她丈夫一接到警察找她的电话就吓得心脏难受,进而向她发脾气,多次闹离婚。她丈夫为了她不被绑架,不得不瞒着她,多次贿赂相关人员。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刘伯滨女士和几位学员发放真相资料时被绑架,被道外区法院非法判五年徒刑。(审判长陈丰彦,审判员何静波、孔令红,书记员郇纯慧。)刘伯滨等人提出上诉,哈尔滨中级法院二审非法维持原判。在看守所的八个月内,每天被强制像鸡鸭一样码坐,两米宽的地方四个人睡,洗澡就在便池上,只有一小盆热水。每天要求背监规。 二零一零年六月下旬她被劫持到黑龙江女子监狱。第一天被强制穿上囚服,剪了长发,开始坐小板凳,被控制看转化录像。不转化的大法弟子都被集中到十一监区,被采用各种手段强制转化,码坐,逼看各种其它门派的书籍,逼迫写思想汇报等。所有的一切都是按610系统编好的程序在演绎,狱警、犯人都为了各自的目的复制着江泽民制造出的弥天大谎。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法轮功学员刘伯滨,张玉华,刘波同时声明坚修大法,否定这种强制奴役,恶警扬言要关小号迫害,她们被迫继续劳动,干活。十三监区长徐洋子一手操控,法轮功学员发表声明后,不参加劳动后,监区为了工作成果,完成指标不上报,就在监区内让帮教逼迫转化,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迫害或送入小号,直到妥协继续参加做奴工为止。 二零一三年一月三十日下午一点左右,四个法轮功学员又被送到十一监区。王淑梅、刘伯滨和李桂云在一个组,她们将她们的物品全都放在走廊检查。警察将她们全身从内到外搜了一遍,不许她们出门半步。直到晚上六点左右才由刑事犯把她们的物品拿进来。当她们把她们的被褥、床垫子扔进监室来时,她们看到的不是一床床被褥,而是棉花套子,被褥全给拆了,连床垫套也给拆了。她们所有的衣服就像旧货市场一样混杂在一起,看不清是谁的。 一个月以后,把王淑梅、刘伯滨和李桂云三人分开了,各在一组,进行所谓的「转化」。 二零一四年一月,刘伯滨女士结束冤狱回到家,她丈夫因不想再承受那种压力了,跟她离婚了。儿子随前夫一起背井离乡。 刘伯滨被香坊珠江路派出所上报公安局禁止出入境,禁止时间为二零一四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骚扰其正常出入境去国外看望孩子,母子分离八年了。十四岁的孩子只能自己从国外回来看妈妈。 二零一五年刘伯滨实名起诉江泽民,遭到香坊区珠江路派出所多次骚扰。 二零一七年孩子回来要办理国外身份需要盖章公证,又遭其管片警察刘涛和所长刁难不给盖,还要刘伯滨配合他们去照相,录信息,如不配合,就不给盖章。刘涛说这是敲门行动。刘伯滨没有配合,孩子要盖的章也没盖上。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二日、二十三日,哈尔滨市中共警察实施邪恶“统一行动”,绑架多位法轮功学员。此次非法抓捕据说是省政法委副书记郝伟夫在布控参与,按名单抓人,跨区抓捕,并有绑架指标,抓一个法轮功学员有奖金。九月二十二日下午,香坊区法轮功学员刘增奎的住处被当地派出所抄家。刘增奎本人情况不详,与他一同失联的还有法轮功学员刘伯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法轮功学员刘增奎、刘伯滨,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一日,被香坊区恶警绑架。刘增奎被送往八彦区看守所非法关押,刘伯滨先被劫持到哈尔滨第四看守所(位于哈尔滨公安医院后身)隔离,后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至今。二人同时被非法抄家,现已被构陷到道里区法院。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法轮功学员刘增奎、刘伯滨,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星期三)上午8点30分,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非法视频远程开庭。 刘伯滨(女)、刘增奎,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星期三)上午被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非法视频远程开庭,四月八日被非法判刑:刘伯滨六年、罚金二万;刘增奎三年、罚金一万元。
迫害类型:
关小号;
洗脑/送洗脑班;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判刑;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骚扰;
坐小板凳;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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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五年冤狱-哈尔滨女工程师又被构陷到法院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19147.html#21126222533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四日大陸綜合消息-414178.html#201023232256
哈尔滨市近三十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哈尔滨二百余法轮功学员遭骚扰等迫害
二零一七年十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54852.html#17103221545
哈尔滨香坊珠江路派出所警察迫害刘伯滨母子
黑龙江勃利县王淑梅遭七年冤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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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地址:道里区建国街118号 邮编:150076
办案法官:周宇轩 电话18503601121
院长:李少波0451-84869200、13304500157
副院长孙伟庆0451-84869201、13945668121
副院长邹郅0451-84869202、13904637779
副院长张羽
纪检书记何治波
书记员:吴艳红 刘晓煜 吕凌飞
唐红 18503601151
刘永清 18503601138
李春宇 18503601079
王新明 18503601089
檀东平 18503601023
员雷 18503601039
赵德成 18503601038
王丽 18503601025
李松青 18503601026
李瑛 185503601029
戴月 18503601030
李竞男 18503601128
刘国有 18503601237
赵新利 18503601073
马晶 18503601049
程爱萍 18503601070
杨帆 18503601050
葛秀莲 18506301051
徐晔岐 18503601046
张晓红 18503601107
李玉强 18503601148
刘石 18503601183
张欣欣 18503601045
康广泉 18503601093
刘新颜 18503601078
李冰 18503601075
孙艳杰 18503601071
张兴梅 18503601267
杨俊路 18503601127
孙红利 18503601190
王国龙 18503601190
王绚 18503601296
段娜 18503601132
杨玉净 18503601201
苗世云 18503601102
丁一 18503601103
简成 18503601108
毕云亮 18503601109
周宇轩 18503601121
哈尔滨市道里区检察院:
地址:道里区丽江路800号,邮编150070
电话:0451-84614849 电话:0451-84353021
值班室 0451-84353119
传真室 0451-84353075
办案检察官:胡姗姗
检察长项海杰 0451-84353001、18845779999
副检察长何仲伟 0451-84353088、13804572788
王丽萍 13945135599
香坊珠江路派出所:0451--82317110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公安分局
地址:香坊区香坊大街150号香坊公安分局,邮编:150036
云献凯(局长):15945673399(手机)、0451-86675868(办)、0451-82110979(宅);
孙君亭(局长):13351006767(手机)、0451-82110979(办)、0451-82386767(宅)。
哈尔滨市香坊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袁兆祥 13604885769
王殿斌15104690118
哈尔滨道里区法院办案法官:周宇轩(电话18503601121);哈尔滨道里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胡姗姗。
哈尔滨市道里区检察院:
地址:道里区丽江路800号,邮编150070
电话:0451-84614849 电话:0451-84353021
值班室 0451-84353119
传真室 0451-84353075
检察长项海杰 0451-84353001、18845779999
副检察长何仲伟 0451-84353088、13804572788
王丽萍 13945135599
责任单位及恶人:
道里区法院
哈尔滨市(女子)第二看守所(鸭子圈看守所)
黑龙江省政法委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
徐洋子
道外区法院
:
陈丰彦,
孔令红,
郇纯慧
哈尔滨市第四看守所
香坊红旗街道办事处
香坊区珠江路派出所
:
刘涛
更新日期: 2021年4月17日 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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