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小芹(潘筱琴)
简介:
潘小芹(潘筱琴)(Pan,Xiaoqinpanxiaoqin),
女 ,
71岁 ,
南京市秦淮区的法轮功学员。江苏钟山干部疗养院退休职工。自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以来,潘筱琴老人遭“610”与公安恣意抓捕、判刑、洗脑、劳教与多次骚扰迫害,累计八次被绑架、两次被非法判刑关押到南通监狱、五次关进洗脑班、一次一年三个月的劳教。在监狱里她被高压电棒反复电击敏感部位,使她性命垂危。已下岗的她,还被剥夺了所有的退休工资,失去赖以生存的经济来源,迄今十数年来分文不给。 二零零零年六月,潘筱琴被南京市白下区公安分局戚长云、匡义清用电话骗到南京苜蓿园派出所,后被劫持到南京看守所非法拘留。 十月,潘筱琴去北京证实法轮大法好,被天安门派出所绑架后,由南京苜蓿园派出所徐军等押回南京,十一月被非法刑事拘留关押南京看守所。 二零零一年二月,南京苜蓿园派出所警察突然闯入潘筱琴家中,将她绑架到苜蓿园居委会,强行迫害洗脑四十多天,因她不写所谓的保证,又一次被刑事拘留。三月三十日,南京白下区公安分局的匡义清、黄水成再次把她押送到南京看守所迫害一个月,到期后又被劫持到钟山疗养院,非法关押一个多月。 九月,因牵连到一张“天安门自焚”真相光盘,潘筱琴再次被白下区公安分局匡义清、黄水成、戚长云三人从家里绑架到苜蓿园派出所,又一次被刑事拘留,关押到南京市看守所迫害。 二零零二年一月,潘筱琴因张贴“真善忍好”小标签,被恶警便衣跟踪、绑架至华侨路派出所。便衣与派出所为了五百元奖金“争功”不息,潘筱琴好言相劝:“拿这钱会倒霉的,你们不要害自己,你们放我回去,一定要这钱,我来给你们。”结果他们通知白下区公安分局用车把潘筱琴转押到苜蓿园派出所,又把她关入南京市看守所。二月对她非法批捕。八月,南京白下区法院在不通知任何家属和证人的情况下非法开庭,就因为她贴了“真善忍好”小标签,被非法判四年徒刑,从南京看守所转押至江苏南通女子监狱,受尽折磨。零四年七月假释出狱。 二零零五年六月,潘筱琴与丈夫一起散步至中山陵,遇到学员还没讲上话,就被监视跟踪的白下区“六一零”、苜蓿园派出所便衣绑架,再次由南京看守所转押至南通监狱迫害。出狱后,潘筱琴就单位除名停发工资一事找有关部门上访申诉,藉机想让他们明白真相,有个好未来,可邪恶再次向她伸出了黑手。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中午一点半左右,江苏南京法轮功学员潘小芹在家附近被绑架。当天上午九点多,潘小芹曾接到电话告诉她,她家楼前停有公安的车,但潘小芹当时没放在心上。之前,南京市国保大队肖宁建、南京市白下公安分局黄水成及当地派出所两名恶警(其中一人为钱定才)四人在她家楼前蹲坑一夜。同时,居委会连续两次去潘小芹家,要她去办理退休金,在潘的丈夫到居委会落实“没有诈”时,潘与其丈夫一同前去原单位。但当他们一出房门,下楼走到大楼门口,从两边突然窜出四人,每两人架一只胳膊将潘小芹绑架。潘小芹立即将手里的包(包里有真相资料)扔给她丈夫,她丈夫去抓时,被钱定才制止并将包夺走。大约十五分钟后,肖宁键和黄水成等窜至潘小芹所住房间抄家,抢走了计算机、书籍和真相数据。 潘小芹被劫持在白下区临时设在“行宫饭店”的洗脑班,位置在大行宫“宝庆银楼”对面。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下午,潘筱琴发现苜蓿园派出所片警钱定才一直在跟踪她。在离家不远的地方,钱定才要求潘筱琴跟他到派出所去。潘筱琴表示自己没犯法不去。现场民众围观目击。钱定才电召警车,劫持潘筱琴到秦淮公安分局。非法审讯后强行抽血化验。潘筱琴不配合,恶警黄水成强行按住她的手,拿大头针强扎手指,他不是医生,纯属胡来。随后钱定才、黄水成等四人前往抄家,抢走了大法书、真相资料、mp3、mp4等物品。警察强制她在审讯室里蹲了一夜,次日早上,潘筱琴和潘庆宁带被到武警医院强行检查身体。结果潘筱琴血压高达二百四十,血糖二十六点三并还有其它一些病症,当时看守所拒收,而潘庆宁被非法关进去了。 警察们仍不甘心,又将她劫持到市红十字医院。复查结果,血压血糖依然很高,拍片后右膀脱节,筋骨错位要动手术。警察又将她送看守所,看守所再一次拒收,并说这种病情很危险不能收,需立即住院治疗。于是警察把她送到洗脑班迫害。 谢丽华、唐净梅、潘筱琴、潘庆宁四位南京法轮功学员是因散发救人的真相时遭人构陷,于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被绑架,三月二十四日被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非法刑事拘留;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秦淮区检察院进行非法批捕,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随即非法执行逮捕了谢丽华和唐净梅,潘筱琴和潘庆宁分别取保候审。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二日,秦淮区检察院检察员孙越非法起诉四位法轮功学员。 南京市秦淮区法院欲于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谢丽华、唐净梅、潘筱琴、潘庆宁。亲朋已经聘请律师维护四位法轮功学员的公民权益。 二零一六年三月份,江苏省南京市将有两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一个是秦淮区法轮功学员谢丽华、唐净梅、潘筱琴、潘庆宁将在秦淮区法院被非法庭审;一个是玄武区法轮功学员籍建霞、张超美、潘汉玉、熊桂珍、岳金兰、王惠兰(小),将在玄武区法院被非法庭审。 其中,秦淮区法轮功学员谢丽华、唐净梅、潘筱琴、潘庆宁,曾于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被非法庭审,律师做了无罪辩护,法院至今未做出任何判决。 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历经一年六个月超期审理后,秦淮区法院突然给出(2015)秦刑初字第215号刑事判决书(十月十四日向当事人宣判),对谢丽华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三万元;唐净梅二年,罚金二万元;潘筱琴二年,罚金二万元;潘庆宁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一万元;令家属措手不及。谢丽华、唐净梅聘请律师上诉,潘筱琴自己上诉。南京市中级法院公然违反司法程序,在不通知律师的情况下,秘密维持原判。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秦淮公安分局以“约谈”为名,将因身体原因被取保候审的潘筱琴骗去,强送医院体检,连家人都不通知就草草将人送进南京市女子监狱(五监区)。据悉,七十一岁的潘筱琴被收监后,高血压三级(250/150左右)、高危,糖尿病,冠心病,右侧肩创伤性关节炎陈旧性脱位,心脑血管疾病,随时可能发作心脑血管急性并发症及糖尿病急性并发症致昏迷、中毒、感染水电解失衡,甚至猝死。潘筱琴的丈夫张大春心急如焚,却被南京市女子监狱剥夺探视权近两个月。
迫害类型:
看管/蹲坑;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判刑;
非法劳教;
非法拘留;
非法起诉;
非法审判;
非法罚款;
非法批捕;
违反庭审程序;
非法提审;
骚扰;
电刑 ;
电击 ;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谎诈;
执法机关以外的单位非法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
非法关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时间内,通知家属;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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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秦淮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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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5-8523117
咨询电话:025-83523292
投诉电话:025-84582715
南京市秦淮法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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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金丹捷
陈春
王金海
侯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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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飞
沈小军
纪检组长: 徐有勤
党组成员: 刘春保
政治处主任: 王迎新
机关党委书记: 郭磊
专委: 孙伟
庄奕
方建国
罗海晖
刘娟 于惠玉案主审法官(刑二庭) 025—83529153 (女 小青年)
王金海 管秀兰案审判长(刑二庭) 83529152 (副院长 男 40多岁)
周可荃 管秀兰案主审法官(刑二庭) 83529152 (女 小青年)
刘娟 肖武群案审判长(刑二庭) 83529153 (女 小青年)
周可荃 肖武群案主审法官(刑二庭) 83529152 (女 小青年)
王晓春 伏玉荣案审判长(刑二庭) 13770521188 退休
刘娟 伏玉荣案主审法官(刑二庭) 83529153 (女 小青年)
王龙芹 伏玉荣案人民陪审员
苗天 玉荣案见习书记员
朱世珍 秦淮区法院主审法官
陈秋分 秦淮区法院陪审员
秦淮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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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5-86622000、025-84402832
陆宁平 秦淮区检察院检察长(新)
朱赫 秦淮区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原)
翟云峰 秦淮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
王俊 秦淮区检察院检察长
汪睿 政治部主任
贡小康 政治部主任
孙越 秦淮区检察院公诉人(谢丽华4人)
王婷(女)秦淮区检察院公诉人(管秀兰案) 025-52851317
刘勋(女)秦淮区检察院公诉人(肖武群案 ) 025-52851331
孙持明 秦淮区检察院公诉人(于惠玉案) 025-52821331 (女40岁左右)
范惠娘 秦淮区检察院检察官
南京市秦淮区“610”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秦虹路1号,邮编:210022
电话:025-84556610
雷主任 秦淮区“610”头目 电话:13611510033
车卫东 秦淮区“610”副头目 电话:13851701582
李军 秦淮区“610”副头目 电话:18105168513、18105168365
袁祖辉 秦淮区“610”副头目 电话:025-84556613
徐建平 秦淮区“610”人员 电话:025-84556613
吴勇 秦淮区“610”人员 电话:13815856412
冯新国 秦淮区“610”人员, 电话:13072563099、025-80889570
林相国 秦淮区“610”人员
任玉萍 秦淮区“610”人员
南京秦淮区公安分局
地址:南京大明路129-1号
南京秦淮区公安分局局长 嵇艳霞
南京秦淮区公安分局政委 唐长宝
南京秦淮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梁卫国 陆俊斌 张蔚
南京秦淮区公安分局监察室主任 陈军
南京秦淮区公安分局维稳办副主任 吴歧 吕祥
秦淮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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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5-83355888-17212、025-86016041
钱丽 秦淮国保大队长 电话:18913866030
黄水成 秦淮区国保大队警察 电话:18913866052、025-86016052
程国富 秦淮区国保大队警察 电话: 18913839695
秦淮区看守所 地址:飞机场 电话:025-
秦淮区第二看守所 地址:秦淮区石门坎石杨路26号 邮编:210007 电话:025-84426300
南京秦淮区止马营派出所(参与迫害于惠玉)
地址:莫愁路397号; 邮编:210004
电话:025-84420669
秦淮区止马营派出所所长 周恒
秦淮区止马营派出所所长 陈所长
秦淮区止马营派出所警察(参与迫害于惠玉主要警察) 范睿 18061786232
秦淮区双桥新村居委会(社区)
书记:刘红
主任:陈文美(已经退休,现在留用)
主任:李玲
梁燕 孙飞 曾露露
秦淮区大光路派出所(参与迫害管秀兰)
地址:大光路102号, 邮编:210007
电话:025-84590350、025-84421264
程建生 大光路派出所教导员 电话:18913866500
任战辉 大光路派出所副所长 电话:18913833622 13505150829
纪磊 大光路派出所教导员 电话:18913873223 警号:014072
马明 大光路派出所治安副所长 电话:18913864616 警号:214760
吴平 大光路派出所片警 电话:18913866289
潘警官 大光路派出所刑警
秦淮区瑞金路派出所(参与迫害肖武群)
地址:瑞金北村50号
电话:025-84604801、025-84427268、025-84421268
陈兵 瑞金路派出所所长 电话:18913839657,
徐善淘 瑞金路派出所领导 电话:18913866161,
陈鹏 瑞金路派出所领导 电话:18913839550。
徐政 瑞金路 (肖武群) 办案警察:电话:18913866738。
秦淮区双塘派出所(参与迫害伏玉荣)
地址:双塘柳叶街40号
电话:025-84421386、025-84421391
025-52261010、025-84421384(值班电话)
吴晨 双塘派出所所长 电话:18913837798
许朗 双塘派出所教导员 电话:18913866676
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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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025-86015780、025-84420854;白下区洪公祠1号,邮编210005
南京市公安局办公室 025-84420050、025-84420509、025-84420005、025-83355888
南京市公安局局长传真 025-84420050
南京市公安局反邪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张凡 处长 电话:84421839 原处长:沈晓华电话:13851991471
高洪华 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 电话:025-86015780、025-84420854
(南京市“六一零头目、原南京市公安局侦查处处长)
肖宁健 18913865780 13951647329(退二线)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南京市广州路35号 邮编 : 210008
电话:025-83522404 025-83782114
院长 胡道才(谢丽华、唐净梅、潘筱琴、潘庆宁案,伏玉荣案及籍建霞、熊桂珍、张超美、潘汉玉、王惠兰、岳金兰案二审在中院)
副院长: 王明新
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静
立案庭庭长: 薛枫
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 沈亚峰
审监二庭 陈海波,沈晓蓓
刑二庭:庭长: 周建飞(谢丽华、唐净梅、潘筱琴、潘庆宁案,伏玉荣案及籍建霞、熊桂珍、张超美、潘汉玉、王惠兰、岳金兰案二审在刑二庭)
副庭长: 张松涛,韩亮
审判员: 卞国栋
汪波 (谢丽华、唐净梅、潘筱琴、潘庆宁及伏玉荣案二审主审法官)
王瑞琼 刘明世 刘天虹
【秦淮区「610」】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秦虹路1号,邮编:210022
电话:025-84556610
雷主任,秦淮区「610」头目,电话:13611510033
车卫东,秦淮区「610」副头目,电话:13851701582
李军, 秦淮区「610」副头目,电话:18105168513、18105168365
袁祖辉,秦淮区「610」副头目,电话:025-84556613
徐建平,秦淮区「610」人员,电话:025-84556613
吴勇, 秦淮区「610」人员,电话:13815856412
冯新国,秦淮区「610」人员,电话:13072563099、025-80889570
林相国,秦淮区「610」人员
任玉萍,秦淮区「610」人员
【南京女子监狱】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凤信路28号,邮编210012
(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镇宁双路9号)
电话:025-52890543 025-52353911 025-52894434 025-52353933
电邮:njnztg@jsjy.gov.cn ;网管电邮:njnzwg@jsjy.gov.cn
监狱长:吴晓凤
政委:毛勤华
副政委:叶宁
纪委书记:宋长青
管教部主任:刘卫真
狱政科科长:柏光友
管教科负责人:柏冰
原管教科负责人:刘秀贞
主管迫害法轮功的恶警:孟天姝
﹝一监区﹞副监区长:顾少华
﹝二监区﹞电话:025--52353952;025--52353942;025--52352204
恶警:韩艳梅
狱警:郑明芳、刘晓慧、赵莉莉、周云飞、薛建昌、毛勤华、尚澍、王庭兰
﹝三监区﹞副监区长:黄凤英
﹝四监区﹞副监区长:丁鸿燕
﹝五监区﹞监区长:钱虹
﹝六监区﹞电话:025--52353917、025--52353956、025-52353911
监区长:叶宁,原监区长:钱知
副监区长:仇彤、贡向红
监区分管领导:李慧
民警:朱菁菁、赵莉莉
管减刑的民警:徐星星 吴佳怡
监狱法律工作室主任:徐玉珍
【南江苏教育管理局】
党委书记、局长 姜金兵
责任单位及恶人:
南京市看守所
南通市女子监狱
南京市白下区法院
南京女子监狱
南京市610办公室
:
周亚东,
肖宁健,
陈岩 ,
王树能
秦淮区公安分局
南通监狱
秦淮区六一零
华侨路派出所
白下区六一零
:
袁祖辉,
黄劲松
白下区公安分局(秦淮区公安分局)
:
戚长云,
匡义清,
黄水成
白下区洗脑班
白下区苜蓿园派出所
:
钱定才
白下区苜蓿园居委会
江苏省监狱管理局
白下区瑞金路派出所
:
张俊
白下区月牙湖派出所(秦淮区公安分局月牙湖派出所)
:
陶建强,
郝荣锦
白下区“行宫饭店”洗脑班
:
吴勇,
赵志春,
徐建平
秦淮区检察院
:
孙越
秦淮区法院
江苏省钟山干部疗养院
南京市中级法院
更新日期: 2023年2月27日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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