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塘沽区杭州道派出所原民警王卫华,二零零七年六月在对渤海石油公司大法弟子李秀玲进行迫害时,制造所谓“证据”,两本手抄《转法轮》本应为两件的竟变成了五百多件,以找借口迫害。
迫害类型: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天津塘沽国保、派出所人员执法犯法
责任单位及恶人: 塘沽区杭州道派出所 : 王卫华
更新日期: 2011年6月11日 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