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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俊峰


酷刑演示:暴力殴打

简介:
程俊峰
(Cheng,Junfeng), 男 , 35岁 , 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台门镇大法弟子。住平屯北沟乡。

程俊峰,又名大东,男,三十五岁,为人忠厚、老实。他曾是一名军人,在部队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一九九九年回家探亲时喜闻法轮大法开始修炼,那年大东二十三岁。

二零零零年,大东转业复员后回家种地、打工,同年十二月三十日,他为澄清法轮功真相去北京上访,后被绑架到辽宁葫芦岛市新台门派出所,用手铐扣押一宿。第二天大东被绑架到拘留所迫害两个月,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他又被当地新台门派出所送到镇上办的洗脑班里继续迫害,为了逼迫大东写不炼功的保证,乡里干部利用家属软硬兼施,大东拒写保证,被关押五、六天后才回家。从此大东一直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四日,大东被锦州“六一零”和葫芦岛市“六一零”绑架锦州市公安局,后被绑架到锦州看守所迫害二十四天,期间遭恶徒恶意侮辱、殴打,后大东被非法劳教三年。在锦州劳教所被迫害期间,劳教所的恶警为了达到“转化”大东的目的,使用暴力殴打、电击、上刑、戴铐子、长时间不让睡觉等各种酷刑折磨他,给大东的身心带来巨大的伤害。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台门镇派出所所长李东明、李伟、赵清猛,伙同新台门镇白马石乡和孤竹营子乡两地派出所共计十人欲绑架父亲程国学,在儿子程俊峰的遮掩下,程国学走脱。结果,儿子程俊峰被绑架,非法劳教一年,送沈阳马三家劳教所。

四月二十五日下午五点五十分左右,新台门镇派出所李伟、赵清猛,以及新台门镇白马石乡和孤竹营子乡两地派出所共计十人,坐两辆小车,将法轮功学员程国学家大门堵住。随后,有几个人进院,欲绑架程国学。程国学儿子程俊峰和儿媳妇与他们拉扯,程国学顺窗户走脱。

当日与程俊峰同时被绑架的还有他的母亲李素文,六十多岁,当时李素文老人不上车,恶警强行把老人抬上车。恶警在整个绑架好人的过程中,不敢明目张胆,开着没有警号的普通白面包车和一台半截美车。李素文老人被绑架后心脏病复发,高血压突升,当时躺着不能动,恶警说是装的,两名医生给老人检查三遍,恶警使眼色让医生配合迫害,其中一医生说:“他们说装的就装的吧,不管了。”另一名医生很正义,说:“咱们不能做假,得实事求是,不然咱们是有责任的。”这样才把李素文老人放回家。

这帮恶人没抓到程国学,就将程国学媳妇和儿子绑架。当晚程国学媳妇被放回,程俊峰被送到葫芦岛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非法拘留到十五天后,也就是五月十日,程俊峰妈妈和姑姑去拘留所接程俊峰回家。拘留所人员却谎说,程俊峰被送回新台门了。于是,她们俩人打车回到新台门,结果没看见人,就又打车到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安分局,正堵住恶人带着程俊峰。程俊峰妈妈和姑姑问公安人员为什么骗她们?公安人员撒谎说:是要回新台门,因手续不全,回去取手续,现在全啦,走吧。

程俊峰妈妈和姑姑俩随后打车追赶,就没追着,以为他们回到新台门了。她俩又坐车回到新台门派出所,问新台门派出所:人怎么还没回来?派出所人员说∶送沈阳去啦。但程俊峰被劫持到沈阳什么地方,没告诉家人。两天后,家人才得知程俊峰已被送到沈阳马三家劳教所,未经任何法律程序非法劳教一年。整个过程,拘留所、连山区公安分局、新台门镇派出所的人员全都在撒谎、骗程俊峰的家人。

五月十七日,新台门镇派出所恶警又骚扰程家,打电话给程家亲属,要程俊峰的母亲第二天到派出所去一趟,说是整理什么材料,并告诉他母亲不要远走等。

在此之前,程俊峰因为坚持“真、善、忍”的信仰,曾遭到多次骚扰,有两次遭绑架,第一次走脱,第二次是在二零零四年三月,遭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教养院两年多。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昔日优秀军人又陷囹圄
恶警绑架程国学未遂 将其子非法劳教

相关单位及个人:
连山区新台门镇人民政府: 邮编125024 区号:0429
连山区新台门镇书记:于来(一把手)手机:13842985678家电:0429- 2185000
镇长:李邵友  办公电话:0429-4600091 手机号:13504223499

连山区新台门镇派出所办公室:0429-4600088
派出所所长 李东明:13942918655
副所长:孙树臣
指导员:赵志勇;
警察李伟 手机号:15566751610

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安分局 地址:葫芦岛市滨河小区
邮编:125001 区号:0429
局 长:张绍魁 3171001
副局长:李喜春 3171003 8236052 13604299219
副局长:刘国栋 3171006 3900001 13500451638
副局长:王铁英 3171004 2165888 13309899985
国保大队:3175041(办)
大队长:陈玉龙:3175026(办),3171605(办),手机:13998988339
教导员:于贵秋 3171031  13904290368
副大队:刘士军 3171063  13942941979
副大队:任清泽 3171050  13898796665
副大队:侯爱军 13942919218
刘兴成

责任单位及恶人:

更新日期: 2011年11月10日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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