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婆婆
简介:
郑婆婆(Zheng,Popo),
女 ,
62岁 ,
湖北省宜昌大法弟子。她于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身体很快获得了健康,性情变得温和善良,目睹她的变化,亲人们都称赞“法轮大法真好!”。1999年7.20江泽民发动了对大法的全面邪恶镇压,她为了讲清法轮功的真象,要求停止迫害,依照宪法赋予的公民基本权利,于1999年年底和2000年12月24日两次赴京上访,却遭到天安门便衣警察的诱骗,将她非法关押12天。在非法关押期间,她不仅缺吃少喝,还受尽了恶警的打骂。 2000年12月29日,原地区恶警强迫她的儿子随同进京,将她接回家并非法关进看守所,时间竟长达28个月。被非法关押的初期,她绝食8天,恶人怕担责任,妄图将她转入沙洋农场非法劳教。劳教所说她有肺癌、胃癌、精神病等拒绝接收,又将她遣返宜都看守所。看守所以搜查大法书为名将她的衣服脱光,并用警棍毒打她;恶警经常将她掀翻在地,又抓起来摔撞在铁架床上;强行把她与刑事犯放在一起合影拍照;看守所副所长、女恶警发现她与同修抄写师父的经文,还妄图将其二人带进男犯人的牢房……。 2003年4月25日,遭受28个月非法拘禁的她被释放回家。警方唆使当地村组长对她进行非法监控,乡村干部三天两头上门骚扰。回家后的4个多月,乡派出所对她进行非法抄家5、6次。 2003年9月18日,她又被强行带入看守所,她绝食,恶警将其手脚捆绑,野蛮输液,她坚持反迫害,到第20天时,恶人才不得不通知她老伴将她接回家。 由于邪恶的不断骚扰与迫害,她在家无一日安宁,于是决定去外地胞妹家。2003年11月8日清晨6点,她刚上了客车,不幸被恶警撞见,随后就将她非法带进了看守所。在被非法关押40多天后,她身体虚弱到生活不能自理,恶警害怕出事,于是看守所所长和大队长(女)指使犯人强行让她按指画押、签字认罪。接着,让她的子女将她取保回家,还威胁说要对她监外严管,继续非法限制她的人身自由,规定她不准随便外出。
迫害类型:
抄家;
骚扰;
打骂;
威胁/恐吓;
人身侮辱 ;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毒打/殴打 ;
非法关押;
违反办案规定,强制按手印;
监视/跟踪;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北省宜昌大法弟子郑婆婆受迫害的事实
责任单位及恶人:
宜都市第一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05年2月24日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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