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华(晓华)
简介:
张小华(晓华)(Zhang,Xiaohua(xiaohua)),
女 ,
67岁 ,
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一日晚,陈焕丽女士与张小华女士坐出租车回家。刚下车,就被事先埋伏的一伙便衣警察绑架,并且砸门(门被砸烂)而入非法抄家,抢走大量私人财物。此次对法轮功学员的绑架与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帮凶周永康秘密到云南有直接关系。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一日,在昆明市“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昆明市公安局的统一指使下,中共警察在一天之内,绑架了陈焕丽、张小华、张晓云、董碧薇、顾丽清、丁桂英、彭正兰、郭某某等多名法轮功学员。此次对法轮功学员的绑架与追随江氏迫害法轮功的帮凶周永康秘密到云南有直接关系。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六日下午,法轮功学员张晓华和丈夫陆锦到官渡区子君路星云园小区朋友家串门,被官渡区矣六派出所警察段进春等人非法搜身并强行带到矣六派出所,随后张晓华家被搜查。同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还有田云波、李萍等人。昆明市官渡区国保大队警察伙同官渡区矣六派出所警察和社区人员实施绑架。国保大队警察一一叫出当场所有法轮功学员的姓名,推测应已跟踪多日。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七日,张晓华、李萍被昆明市官渡区以“破坏法律实施罪”为借口非法刑事拘留。张晓华和李萍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昆明市盘龙区西南林业大学旁),田云波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官渡区看守所。 家属表示,张晓华不符合刑事拘留的条件,对她刑事拘留是错误的。张晓华去朋友家串门这是事实,但这不是犯罪事实;张晓华家里有法轮功的书籍这是事实,但这也不是犯罪事实,张晓华的这些个人合法财产与破坏法律实施没有任何关系,不是犯罪证据,因为它们与指控的罪名没有任何关联性。 现在构陷案件已经到拘留转是否批捕的7天阶段,到九月二十二日正好满37天。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检察官(公訴人)是章锟(女),办公室电话是0871-64156649。 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张晓华、田云波、李萍将于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九日下午两点面临非法视频开庭,开庭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法院第21庭;审判员:张赟。出庭公诉人:五华区检察院章锟、陈伟达(检察官助理)。 五华区法院将于本月十九日非法审理此案。因十九日为视频开庭,因此三位法轮功学员均不到法院现场,只是在各自被非法关押的看守所远程视频开庭。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九日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张晓华、李萍、田云波被五华区法院非法视频庭审,后被非法判刑:张晓华三年六个月,李萍三年四个月,田云波三年。制造这起冤假错案的公诉人是五华区检察院章锟、陈伟达(检察官助理),法官是五华区法院审判员张赟。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拘留;
监视/跟踪;
非法起诉;
非法审讯;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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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张晓华、田云波、李萍面临非法视频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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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30224.html#2182922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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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昆明市官渡公安分局
昆明市公安局
官渡区公安分局
昆明市610办公室
官渡区看守所
昆明市看守所
官渡区矣六派出所
官渡区子君路星云园小区
更新日期: 2022年4月30日 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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