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子青
简介:
于子青(Yu,Ziqing),
男 ,
年龄未知 ,
河北省唐山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七日于子青被滦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并遭非法抄家, 警察没出示搜查证明,抄走了真相传单及布匹数米,录音机一台,微录(索尼)一台,偷走现金数千元,家具翻得乱七八糟,连粮缸都没放过。 于子青被绑架到国保大队的当天从下午两点,恶警用上绳(一种残忍的酷刑,可使人致残)的手段逼迫他说出其他炼功人,折磨到晚上七点强迫写四书。又把他送到滦县看守所,并授意狱警“好好关照”,就是利用在押犯人进行进一步迫害,他们用开飞机、油锤灌顶、麻雷子(用膝盖猛顶大腿根部),鞋底扇嘴巴子等等残忍手段殴打于子青,致使胸部至脚面全部淤血,一个月后身体还多处淤血。 被非法关押期间,警察利用包夹及邪悟者进行洗脑,利用各种手段强迫他放弃修炼。家人为了让他不再遭受迫害而交了五千元保证金,才接回家。 二零零七年九月,迁安国保大队再一次绑架于子青,从家中抄走部份传单和光盘。在迁安公安局对他进行了长达四小时的酷刑折磨,先是用超强高压电棍电击,然后用脚踩后背,用手往高猛提反铐着的双手,另一个人用脚踩他的头部,用四根电棍同时电击身体各个部位,导致于子青身体多处灼伤,两手腕被勒的见了骨头。 之后,他被非法批捕,迁安检察院公诉员周文庆向迁安法院提交了起诉书,于子青和另四位大法弟子被迁安法院刑二庭庭长王子良枉判,于子青被枉判三年零六个月,关押在冀东监狱被迫害。 期间,二支队狱教科恶警武卫东和陈凯强迫所有的大法弟子写“四书”,每个大法弟子都有两个以上的包夹监视、看管,对坚定的大法弟子进行长时间的迫害(不让睡觉、不给饱饭吃、戴手铐、坐铁椅、扇嘴巴等等)。 当于子青结束三年冤狱恢复自由时,滦县公安国保大队、县政法委及其负责人,村长等人在监狱门口强迫他在“四书”上签字,否则继续非法关押。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毒打/殴打 ;
上绳 ;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省唐山市于子青遭酷刑折磨和牢狱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更新日期: 2011年7月2日 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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