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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庭秀

简介:
张庭秀
(Zhang,Tingxiu), 女 , 七十多岁 , 湖北省松滋市大法学员,新江口镇居民(原街河市居民)。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公开迫害法轮功后,张廷秀不放弃“真、善、忍”信仰,被当地公安局警察先后五次非法关押,还经常遭遇恶人恶警骚扰、抄家。有一次,街河市派出所俩恶警闯到湖北潜江市广华油田把她妹妹错当成她抓到派出所非法关押一夜。中共警察的邪恶霸道可见一斑。

二零零零年八月十日张廷秀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到北京为法轮功说一句公道话“法轮大法好”,被松滋市街河市派出所警察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半月,警察勒索钱财共五千二百五十元:1、松滋市国安大队开口要一万元,否则不放人,后经人求情改为八千元,开收据五千元(一年后退回),余下三千元不开收据,私分给国安大队二千元,街河市镇派出所一千元。2、代交电话费。从看守所出来后,原街河市派出所指导员把他的电话号码给张廷秀,强令张廷秀定期给他打电话汇报所谓思想情况,张廷秀被迫代交电话欠费二百五十元。3、扣工资将近一年。街河市镇政法委伙同街河市派出所恶人,胁迫街河市镇供销社强行扣发张廷秀一年的工资二千元。当时她的退休工资每月仅有一百七十元,后经张廷秀多次找供销社索要,才退还张廷秀一千元。4、交看守所所谓生活费一千元。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九日,张廷秀向世人讲述自己学炼法轮功后的变化,被松滋国安大队绑架,关押在看守所五个月,遭到钱财勒索合计一千八百一十元:1、警察称不交钱不放人,家人被逼无奈交了一万元。2、之前张廷秀家人要人时,警察拒不放人,家人被迫送礼,给国安大队教导员覃章明二条烟共人民币四百二十元,给大队长李先金四条烟共人民币八百四十元,合计一千二百六十元 。3、交松滋市看守所所谓生活费五百五十元。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九日,张廷秀因向世人讲述大法的美好,被绑架到松滋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被迫交生活费四百三十元。

二零零八年四月四日,张廷秀因向世人讲述法轮功的真相再次遭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松滋市看守所二十天。张廷秀的家人又被迫给杨林市派出所指导员香烟一条折合人民币三百三十元。

综上,张廷秀共被勒索人民币一万七千七百二十元。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一日,松滋市大法学员张庭秀,罗左英在万家乡因恶人构陷,被万家乡派出所人员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松滋市看守所。

迫害类型:
迫害亲属绑架/劫持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北松滋市七旬老人张庭秀、罗左英被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责任人及单位:
万家乡派出所:
派出所:0716-6658711
杨剑桥(所长) 13607214312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万家乡派出所
松滋市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2年1月26日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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