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芳
简介:
李小芳(Li,Xiaofang),
女 ,
48岁 ,
蠡县林堡乡孙庄村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下午李小芳和其他法轮功学员去北京上访,刚到琉璃河就被恶警截住,不准坐车,后来她们还是辗转到了北京,晚上她们在街上走着就被恶警抓了起来。第二天把她们送到保定关进一个大院子里,这里已经关着许多法轮功学员。 李小芳于九月二十八日,再一次去北京上访,那里到处都是便衣,有两个人问她们是干什么的,她们说:我们是法轮功学员,我们来上访,要见江泽民。便衣不但没让她们上访,还打电话叫来了很多人把她们抓上了车,关在了一个房间里用手铐铐上。大约十二点被蠡县公安局长带回蠡县,当夜关押在蠡县公安局。李小芳要上厕所,当时的政保科长陈贵星一听大叫:不准去,你什么时候学炼功的,见过师父没有,多大岁数,什么时候结的婚。李小芳没有回答,陈贵星上来就连打李小芳七八个耳光,还不解气,又叫人去拿电棍,那人说电棍没电了,陈又一阵拳打脚踢才作罢。后来被关进县看守所, 一九九九年九月三十日晚上看守所所长王新斋把李小芳叫醒让她出去一下,叫到一边问:你是跟共产党走,还是跟你们师父走?李小芳说跟师父走。他就说:那你跟我走吧。把她带到一个屋子里,里面有林堡乡党委书记李力、政法委书记张新跃,还有四人不知姓名,屋里有一个凳子,他们让李小芳倒骑在凳子上戴上手铐,把后背衣服推上去,用扫帚条捆成的鞭子打她的后背,三个人轮着打,边打边说只要不说放弃法轮功就打,有一个人用拳头狠狠打了她耳朵一拳,一下子把她打出去好几米远。他们打了大概一个小时,张、李才说行了,几个打手还打了好几下才罢手。当时被关押着九个法轮功学员,恶警一见她们炼功就给她们戴上手铐用绳子捆在一起。后来李小芳绝食抗议才把她放出来,还勒索了家人三千元钱。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的一天下午,天快黑了。陈贵星带着两个人到李小芳家骗她说到县里有点事一会就把她送回来,可他们直接就把她拉到了看守所,原来他们怕李小芳再去北京上访就把她关了起来。第二天一个女恶警提审,李小芳要求放她回家,女恶警说你必须写保证书才行,李小芳就给她讲真相,说“你们共产党从来就是说话不算数的,好坏分不清。你看,法轮大法多好,从不说假话。”有一天刚下了大雪,他们发现法轮功学员们炼功就让她们在雪地上坐着。还有一次吃过晚饭李小芳她们在室外炼功,突然闯进六七个人来,把她们的双手臂从后面用绳子捆在一起,有两个人把李小芳两只手用力捆在背后,绳子都勒进肉里了,他们还说她的手真有松紧力呀,当时疼得她眼前直冒金星。最后李小芳绝食抗议才于腊月二十三下午放她回家,还要了五百元钱说是在看守所的饭钱,说在里面吃饭,一天十元钱。后来李小芳又被多次骚扰过,被非法抄家一次(七二零抄了李小芳的家,把所有大法书都抢走了)。 二零一五年三月四日下午,李小芳从四川老家回到了自家孙庄。途经河南被警察由身份证查出是法轮功学员,并被搜出五本小册子,通知了蠡县610、林堡乡派出所、孙庄王红芬(支部副书记)。 二零一五年三月五日上午,蠡县“610”副头目田丽辉,伙同林堡乡派出所四人到孙庄村孙建修(村长)家,在王红芬的主导下对李小芳进行逼迫写保证书一直到傍晚。李小芳及其家属没有配合他们,也没写任何保证。在这以前好几年中,王红芬经常以恐吓、监督、交出大法书等形式骚扰法轮功学员。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毒打/殴打;
手铐/脚镣;
勒索钱财;
逼迫放弃信仰;
清身;
骚扰;
威胁/恐吓;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曝光蠡县田丽辉的恶行
河北蠡县林堡乡中共人员恶行
河北蠡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事实(上)
相关单位及个人:
迫害责任人:公安局:陈贵星。看守所:王新斋。 实施抓捕人员:林堡书记:李力、 政法委书记:张新跃、 黄彦海。
责任单位及恶人:
涿州市610
:
陈贵星
蠡县看守所
:
王新斋
蠡县公安局
:
李力,
张新跃
蠡县610办公室
:
张跃贤,
田丽辉
林堡乡派出所
林堡乡孙庄村
:
王红芬,
孙建修
林堡政法委“六一零”
更新日期: 2015年5月18日 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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