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迎春
简介:
何迎春(He,Yingchun),
男 ,
年龄未知 ,
何迎春 2000年元月5日 押金1千元 交610办 (白纸条) 2001年1月22日 罚款2千元 交610办 (有收据) 2002年6月28日 罚款2千元 交610办 (有收据)恶警对大法弟子的审判根本就不按法律程序进行,都是不敢见人的,偷偷摸摸地审判,连家属都无一人知道,更谈不上请律师。大法弟子何迎春,被判刑9年,2004年元月8日送往常德津市监狱。` 2003年在张和平、邓石德的指使下,安仁县邪党原610办主任陈长文、公安局长邓光潭、国保大队长陈运青等在永兴县大肆抓捕了15名大法弟子和3名家属。他们用毒打、唆使犯人折磨等方式大搞刑讯逼供,其中大法学员许运炎的腿被打成重伤,半年都无法行走。中共一贯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漏掉一个。”实在是没有所谓证据的,就勒索4千~2万元不等的巨额罚款才放人,而何迎春、陈义元、许运炎等5人被安仁县法院非法判刑9~5年,被送往攸县网岭监狱、长沙女子监狱遭受非人迫害。 永兴县法轮功学员何迎春(非法判刑9年)被送往攸县网岭监狱曾被关小号,至少五天五夜不准合眼。
迫害类型:
关小号;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毒打/殴打 ;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勒索钱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南网岭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综述(一)
郴州市“六一零”办张和平、陈兵志的恶行
湖南永兴县、安仁县公安局、610对法轮功学员非法罚款
湖南郴州市恶警绑架、毒打、勒索无辜公民
相关单位及个人:
附:郴州市国保大队政委 陈兵志 0735-2160068(宅)13807355525(手机) 郴州市610主任及政法委副书记 张和平 2871887(办)2870566(宅)13973531339(手机) 郴州市610副主任 邓石德 2871776(办)2870187(宅)13873550898(手机) 郴州市610办成员 彭冠华 2871289(办) 郴州市国保大队队长 李贺庭 2220811(办)2220911(宅)13807358129(手机) 现安仁县政法委副书记及610办主任 曹小平 13016110999 安仁县公安局副局长及610办副主任 陈运青 13017357356 (610办)于伟平 13975529765 桂阳县副书记、610办主任 李峰 4426903(宅) 13975593868(手机) 桂阳县610办 办公室电话:4441610 资兴市610办主任 李永生 (传真)0735-3331589 (办)0735-3322259 永兴县610办主任、政法委副书记 尹水平 13973538472(手机) 5566099
责任单位及恶人:
安仁县公安局
:
邓光潭,
陈长文,
陈运清
郴州市苏仙区林业局
:
邓石德
郴州市“六一零”
:
张和平
津市监狱
攸县网岭监狱
永兴县610
更新日期: 2011年5月29日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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