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志明
简介:
温志明(Wen,Zhiming),
男 ,
年龄未知 ,
辽宁省绥中县法轮功学员。辽宁省绥中县政法委书记陈增平指使绥中国保大队配合兴城国保大队、大寨派出所员警从家中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温志明,并抄家,抢走大量私人物品。在温志明妻子得脑出血,昏迷不醒,生命垂危之际,陈增平不顾他人死活,将温志明重判七年徒刑。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绥中县公安局非法将温志明从家中绑架到绥中县拘留所,并抄家,抄走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等个人财产。五月四日转为刑事拘留,五月十日被批捕,关押在绥中看守所。五月十一日之前,绥中县公安局没有通知家属任何关于温志明的消息。亲属辗转打听到绥中看守所,要求会见一直被拒绝。五月三十日,绥中检察院向法院提起所谓的“公诉”,检察员刘四新、马绍忠参与公诉。 七月十二日,绥中法院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秘密开庭,对法轮功学员温志明非法判刑七年。审判长:关树森,陪审员:王喆、黄浩,书记员:段晓丽,所谓的“证人”:金丙凡。 温志明遭非法关押期间,年迈的父母多次找公安局、法院、拘留所要求见儿子,均遭拒绝;七月十八日去法院时,审判长关树森告诉两位老人儿子被判七年,但却没给判决书,直到七月二十五日,将温志明送走的前一天,才将判决书交给他们,并让他们见了儿子。 温志明的妻子在今年正月得了脑出血,现在生活不能自理,每天需要高额医疗、护理费,绥中县公检法人员却不顾家人死活,非法将温志明绑架并重判。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拘留;
非法关押;
非法关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时间内,通知家属;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省绥中县政法委书记陈增平近期恶行
辽宁绥中县温志明被秘密非法判刑七年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责任人(区号:0429): 检察员刘四新、马绍忠 审判长:关树森 陪审员:王喆、黄浩,书记员:段晓丽 “证人”:金丙凡 绥中县政法委 书记:陈增平办6138955宅6121239手机13904292708 副书记兼维稳办(610办公室主任):李怀林办6131710 手机13842936888 维稳办副主任(610办公室):田新办6131710手机13842920889 县公安局 崔晓东局长办 6124999手机15242953777 何天水副局长(主管国保)办6122156手机15040916111 15566757843 绥中国保大队 李林林 大队长(新任) 13898968666 687980 6185110 刘忠和 副大队长 13464500177 687844 6136126 刘唤宇 科员 13998962003 687944 6136126 县法院 刘 院长办6779999 王亚欧副院长办6779996宅6133299手机13904292558 任士安副院长办6123527宅3933806手机13804293866 王伟副院长办6124302宅2338408手机13898931618 吕志文副院长办6779888宅2365866手机13942996666 邹勇纪检组长办6779333宅6120667手机13604296028 胡柏松副院长办6779555宅2368733手机13500457733 李子良副院长办6779777宅6808999手机13942996555 王志武副院长办6779989宅3924567手机15898223000 明绍权副院长办6779666宅6651899手机15898288989 康立勇副院级办6779222宅2314888手机13898936789 高琪伟副院级办6779111宅3926085手机13842946000 李子刚执行局长6779000宅6131518手机13942931518 黄绍伟主任办6779988宅6122385手机15242977666 陈福利执行局局长办6123867宅3931111手机13898931111
责任单位及恶人:
绥中县公安局
绥中县看守所
绥中县政法委
:
陈增平
兴城市国保大队
绥中县文化社区
绥中县法院
:
关树森
兴城市大寨乡派出所
绥中县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11年8月17日 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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