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兰敏
简介:
孙兰敏(Sun,Lanmin),
女 ,
54岁 ,
林堡乡孙庄村,河北蠡县法轮功学员。林堡乡副乡长黄彦海和村长孙东常在孙庄大队部办洗脑班,七、八天后让每人交二百~五百元不等,后来有的还了有的没还。以罚款单收据为证。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八日,由于孙庄村有两名法轮功学员去北京上访,林堡乡把周围几个村的所有法轮功学员四十多人都关进乡政府,每天对她们进行谎言宣传强行洗脑。三天后回家。五个邪党员包夹一个法轮功学员,不让学员见面交流,甚至连对面说话都不可以。两个月后,孙兰敏又被强行关到林堡乡,四天每天都对着她们进行谎言宣传,强行洗脑。 二零零零年农历二十五,孙兰敏正在家准备过年,晚上十点多钟,张新跃、黄彦海还有三个随从,强行把孙兰敏拉到了林堡乡。三天后,陈贵星及二个随从又把孙兰敏拉到了蠡县看守所。理由是:过年了,不放弃信仰,看守所扣押。半个月后绝食抗议。后孙兰敏的家人拿了一千元钱才放人。 二零零二年农历四月初六,孙兰敏正在工厂上班,村长孙东常派改云去叫孙兰敏,让她到村委会。张新跃、黄彦海还有三个随从强行把她拉到了林堡乡。晚上十点后,李力及张新跃又指使土地所及林堡乡的四人,用柳棍抽打,用骑马式、蹲式罚站。逼迫用脏话骂老师、骂法轮功学员。打骂了一个晚上。整个下肢、腿部、脚部都被打得青红、蓝紫。四天后才被孙东常及家人保出。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洗脑/送洗脑班;
践踏信仰;
勒索钱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蠡县林堡乡中共人员恶行
河北蠡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事实(上)
相关单位及个人:
迫害责任人:乡书记李力、 乡长刘彦茹、副乡长黄彦海、 乡政法委书记张新跃 、乡副书记李印铎、 副乡长祁小乐、 乡派出所所长 李利。
责任单位及恶人:
蠡县公安局
:
李力,
李印铎,
张新跃
林堡乡政府
:
祁小乐,
孙东常,
刘彦茹,
改云
林堡乡派出所
:
黄彦海,
李丽
更新日期: 2012年12月30日 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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