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云
简介:
陈丽云(Chen,Liyun),
女 ,
三十多岁 ,
哈尔滨宾县地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上午,多名警察包围了法轮功学员陈丽云的家,利用云梯爬到她家阳台,砸碎她家玻璃,非法闯入,抢走两个存折(共十七万元定期存款)和现金近四万元,一部台式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光敏刻章机、光敏章近千个、光敏油二十余桶(价值万元)。陈丽云家里的两条金项链和一副金耳坠也被警察抢走,且不给家人出任何手续。陈丽云及母亲和一个姐姐也遭绑架(下午被放回)。 这次迫害是哈市公安局一手策划并指挥的,其幕后黑手是哈市政法委头子王维绪,行恶者是哈市公安局七处警察和宾县公安局以国保大队队长刘建华为首的数名警察,以及宾州镇西城派出所的警察。据了解,哈市公安局七处的警察已在宾县秘密跟踪赵云古、刘淑梅、陈丽云很长时间。他们的行动极其诡秘,身着便衣,利用最先进的监控设备监听三个人的手机。 当局图谋枉法诬判,加重迫害,因为所谓的“证据”不足,不得不超期羁押。江宾县国保大队常建民以为立功受赏的机会到了,就积极主动的承担了拼凑材料的任务。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上午十点三十七分,刘淑梅与老伴赵云古及法轮功学员陈丽云一起被非法开庭,三人均被强制戴着手铐、脚镣带进法庭。审判长是宾县法院刑庭庭长郝文军,另有两人担任审判员。公诉人是宾县检察院公诉科科员王国志。家属从北京聘请的律师依法为赵云古、刘淑梅做无罪辩护,对公诉人提供的所谓证据进行了有理有据的批驳。三位法轮功学员都坚定地表示:自己修炼法轮功没有罪。 刘淑梅与老伴赵云古均被非法判七年;陈丽云也被非法重判七年。赵云古于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被劫持监狱迫害;陈丽云被劫持到黑龙江女子监狱迫害。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关押;
非法审判;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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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
黑龙江赵云古等被非法关押 警察拒家人探视
责任单位及恶人:
哈尔滨市(女子)第二看守所(鸭子圈看守所)
宾县公安局
:
刘建华
黑龙江女子监狱
宾县胜利镇派出所
:
常建民
宾县法院
:
郝文军
哈尔滨市政法委
:
王维绪
宾县610
:
王国志
更新日期: 2020年2月8日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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