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以丛
简介:
简以丛(Jian,Yicong),
女 ,
62岁 ,
四川德阳市旌阳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十二月,简以从因在百隆镇发资料被劫持到北街看守所半年;二零零二年她被劫持在孟家乡政府近半年;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三日,她从参加黄许镇法会被劫持到楠木寺劳教三年。 二零零九年一月,简以从因帮人擦窗户,从六、七米高处仰面摔下,造成脊椎粉碎性骨折并压迫神经,医院诊断必须手术,家人因无钱医治接她出院。简以从回家后坚持学法炼功,十多天就能出门行走,四月份就开始干活了,五月份开始独立干地里的一切农活。 二零一一年七月三十一日上午10点过,四川德阳市黄许镇绵河村法轮功学员简以丛在青山(黄许新大桥对面)散发讲述法轮功真相的光碟时,被不明真相者打110电话诬告,旌阳公安分局指派黄许派出所将简以丛绑架,简以丛不顾自身安危,还在大声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好!”“三退保平安!” 当天,简以丛被恶警认出后,被黄许派出所和旌阳公安分局劫持到自己家门口。恶警索要简以丛家门钥匙未果,命令当时仅有的一名围观村民老太太搜简以丛的身,被老太太断然拒绝,因为村民们都知道简以丛修炼法轮功是好人,所以恶人未能抄家。 下午家属接到电话通知(电话为13908100773),简以丛被黄许派出所抓捕,在倾盆大雨中家属即刻赶去黄许派出所,却被告知已经被劫持到德阳市旌阳区看守所。当晚黄许派出所和其上级---德阳市旌阳公安分局狼狈为奸,在七个条件都不具备的情况下对简以丛非法刑事拘留。 简以丛被关进去头两天绝食抗议迫害,其丈夫和嫂子以劝食为由见过她一面,之后十天了,家人没再见到过她,得不到她的任何情况,家人焦急万分,奔波于看守所、黄许派出所和德阳旌阳分局国保大队之间要人,警察互相推诿。 区看守所主管迫害简以丛的警察赵兰(警号028126)总是不在,看守所推脱办案人员是黄许派出所;黄许派出所见家属来了,急忙把案件侦查室(在二层楼的一楼左起第二间)的门关了,让去找上级---德阳公安局旌阳分局国保大队;国保大队副队长李宏(可能住在玉泉)态度蛮横,咬定法轮功是×教,唯一能拿出来的依据不过就是两高解释。当家属指出两高解释本身就是违法的,李宏只好耍无赖,叫家属去法院、检察院告状、去北京上访。 八月九日,家属终于见到国保大队长洪奇,洪奇说是有人报案才抓的人,又说简以丛反党,“说法轮大法好也罢了,她还散发反党资料!” 恶警却把简以丛抓起来、罗织罪名判刑(案件已于8月5日移交检察院了,几个迫害单位一直在瞒着家属、拖延时间)。 二零一一年七月三十一日,简以丛在黄许青山讲真相,被德阳黄许派出所警察发现、绑架;当日下午被劫持到旌阳区看守所非法关押。当晚,旌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对她非法刑事拘留;八月五日旌阳区国保大队将此所谓案子移送至区检察院,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一日旌阳区检察院对她非法批捕,因为心虚,逮捕通知书上没有任何责任人的签名。现在此案已经被递交到旌阳区法院。黄许派出所所长易勇刚负有责任。 简以丛被绑架后,家属奔波于各个部门要求见人,国保大队长洪奇不断的哄骗家属:过两天就让见。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五日,看守所突然通知简以丛的家人,称简已经大小便失禁,赶紧办理取保候审! 家人简直不敢相信,仅半个月就被折磨成这个样子!恶警将简以丛甩给家属后,还不放过,还声称要对她进行非法判刑。以上迫害实例,是在肖敏任旌阳区公安分局局长期间发生的,作为公安分局局长,肖敏负有第一责任。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四日、十五日,德阳市旌阳区国保队队长洪奇和黄许镇派出所警察闯到法轮功学员简以丛家,逼迫其签字。八月二十八日,简以丛被检察院人员带走,欲开庭迫害。简以丛现被非法关押在旌阳区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下旬,简以丛的家属偶然间听路人议论自己的亲人已被诬判三年,马上就要被转到监狱去了!赶去法院要说法。法院既无公告,也无片纸通知家属。亲属几经周折要到了所谓判决书,通篇充满了对受害亲人的贬低和侮辱。前后翻遍也没有找到开庭的具体时间,中途为了凑所谓的证据还延期一次,何时再次开的庭就更没有交代。 所谓的“判决书”中提到亲人简以丛“身体有病”,简以丛这次被绑架前身体已经康复,难道又被迫害出病来了吗?为何不通知家人?此种情况了,为何还一直阻挠家人的探视? 亲友们悲愤难忍提起上诉;又是几经拖延周折,才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立案。 家属获知主办法官是许斌后,多次要求见面办理辩护相关手续,但许斌拖到过年,又说去北京了,要一月十二日才回来。一月十四日周一,律师带着齐备的手续,千里迢迢赶到德阳市中级法院,法官许斌还是不在。 一月十五日上午八点半,家属与律师再次到德阳市中级法院递交辩护手续,并要求查阅案卷。服务大厅的人员拨打主办法官许斌的办公室电话,无人接听;再拨打许斌的手机,仍然没接。 几经周折,律师才得以进入四楼办公室,正碰上一法官在交待一工作人员说:“一个事是要把简以丛的材料交上去……”该法官看到律师和家属就住口不说了。律师和家属自我介绍后,那工作人员惊讶地说:“简以丛的律师?”显然法院的人根本没想到受害人简以丛该聘请律师。 法官许斌因再无可避,就对律师和家属说:“这个案子已经合议完毕。” 家属急得要哭:“这之前那么长时间一直找你,都一直说你不在德阳,怎么你刚回来就完事了?” 许斌胡乱怪道:“律师现在才来……” 律师答:“查阅案卷只能找你本人,你不在我来找谁去?既然合议完毕,请把判决书给我们。” 许斌张口结舌。 律师见状道:“没有判决书?那我要求介入。” 许斌再次无语。最后只好让律师和家属在门外等,他关上门打电话请示上级;好一会儿,他又让律师和家属到楼下大厅等候。 当许斌再次出现的时候,语气稍缓,问律师是哪个事务所的,叫什么名字;又辩称说家属的上诉状只要求无罪释放,没写事由等,经过审议不予开庭,由内部合议庭研究审理了。 律师要求法官许斌拿出这样做的法律依据,许斌再次结舌。律师接着说:“根据今年一月一日开始实施的《刑事诉讼法》第223条第2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许斌法官,你询问了简以丛吗?” 许斌辩解:“老诉讼法里没有这规定。”等于承认没有询问过当事人的事实。 律师说:“请你再翻翻法律……” 许斌竟说:“不探讨这个了。” 律师说:“我可不可以理解为是你拒绝接受我的代理手续?” 许斌再次声称:“此案已经合议完毕。” 律师说:“好。”回身对家属说:“我们走。” 随即律师写下控告信,并递交到德阳市检察院,正式控告德阳市中级法院刑庭法官许斌侵犯辩护权。 家属陪同律师来到德阳市检察院,一位女士接待的,她看了好一会儿,说:“检察院没有这个权利。” 律师说:“新诉讼法中规定有这个权利。” 该女士说他们对这个还不熟悉,不知道交给哪个部门。然后意识到有失职的嫌疑,又面红耳赤地辩解说自己也是通过法律专业考试的。 该女士不想管这事,千方百计地想把律师和家属推出去,说:“目前根本还没成立这个部门。” 律师说:“如果你们不受理,只好递交到最高检察院,连你们一起控告。” 女士说:“最高检察院也没有这个部门。” 律师说:“这是最高检察院为你们努力争取才得来的权利,你们应该好好行使这个权利啊。请找你们检察长。” 该女士打了很多电话,最后一姓黄的处长来了,律师复述了一遍刚才那位女士的说辞,黄处长赶紧否认,并解释他们检察院其实权利很有限,“这个你们律师也明白的啦”。然后接下控告信,给了一个检察院的联系电话:0838-2502000.律师说:按照法律规定,检察院应当在十日以内书面答覆处理情况。 目前,简以丛的律师及家人正等待德阳市检察院的书面答覆。根据法律,如果德阳市检察院违法拒绝受理,控告信除了继续上告,还可以在网络上公布。 一月二十一日,德阳市检察院给律师打电话,说书面答覆已经寄往律师事务所。 一月二十二日上午,许斌给简以丛的丈夫打电话,说律师可以来调阅卷宗了,并说估计在下周一开庭。但当简以丛的女儿给许斌打电话确认此事时,许斌却又改口说不一定会开庭,并再次以简以丛没告诉他们请律师为借口,继续推卸责任。简以丛的家属强烈要求公开开庭。 德阳市旌阳区法院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不通知家属,偷偷摸摸诬判善良农妇简以丛三年冤狱。简以丛的亲友聘请律师提起上诉。德阳中级法院法官许斌以不接电话、不见面等手段百般拖延、阻挡律师递交上诉手续及调阅卷宗。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五日,许斌被律师和家属迎面撞见,躲无可躲,遂称“这个案子不予开庭,已经由内部合议完毕了”。 二零一三年三月七日,律师终于阅到卷宗并于当天提交了辩护词,此时所谓二审的审理期限二个月早就过了。此后家属不断询问二审结果,均被许斌以“家属是案外人”为由搪塞。 四月中旬,家属惊闻二审已于三月二十九日就下了裁决书!德阳市中级法院践踏法律,不通知家属和辩护律师,黑箱操作,维持一审冤判,将善良农妇简以从投入大牢,且过程中一直对家属撒谎,直到现在,对家属都没有一字通知! 一审旌阳区法院指定的所谓“辩护律师”龚学强,未能当庭核实、质证公诉人提出的任何证据,更没有要求公诉人依法解释证据所能证明的犯罪结果与其指控罪名的关系。依照法律,未经当庭质证的证据是为无效证据。龚学强,这个中共指定的辩护律师,所做的只是任由从公诉人到法官到法警打着法律的幌子欺压一位被夺去自由的善良百姓! 一审判决书中明明写着“辩护人龚学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无异议”,而二审裁定书上竟荒唐的写着“一审……庭审中依法保障了简以从的辩护权。” 家属在得知二审维持冤判后,希望知道亲人将被送往何方,今后好去探视。可是既无法从法院得到告知,也无法从看守所打听到消息。费尽周折得到一个信息,说是要送到龙泉驿女子监狱。正要成行,接到监狱打来的电话才知道:简以从已被劫持到四川省女子监狱,即简阳养马镇七监区。 二零一七年一月初,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法轮功学员简以从在黄许镇农村发放真相台历时,被不明真相的村民打电话恶告,后黄许镇派出所警察开警车赶到,绑架了简以从,并非法抄家。有好心的村民马上通知简以从的丈夫,她的丈夫赶到黄许派出所,要回了简以从,和被扣的电瓶车。 德阳市区,从四中下旬到五月三日,至少有法轮功学员周小容(音)、池晓兰、杨代福、简以从、东方汽轮机厂的二名法轮功学员被辖区派出所骚扰,给家人造成压力。 二零二零年三月份,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委政法委610、公安局国保队布置辖区派出所、小区骚扰辖区法轮功学员:偷偷拍照、要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问还在炼法轮功没有,签「三书」等。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黄许镇和村委会人员打电话叫法轮功学员简以从到村上去一趟,简以从去了后,问她还在炼功没有,甚么时候(非法)判,的刑,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要求签字。简以从说:炼了身体好!她没有签字。 二零二零年五月九日,德阳市旌阳区黄许镇乡法轮功学员简以丛的女儿龙海燕(1986年生,没有修炼)及其父亲龙某,被德阳市旌阳区国保警察绑架,警察逼问龙海燕的手机卡帮赵婕购买打印机等事情。当晚,龙海燕的父亲龙某被释放回家;经过六七个小时的逼供,龙海燕于当天也回到家中,身份证被扣在凯江路派出所,据说是监外执行三个月监视居住。警察还说以后可能还会讯问,要随传随到。 简以从女士,于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九日,在德阳市庐山路给一个学生讲大法真相,被庐山路派出所人员绑架。当天被抄家,抢走了相关的私人设备。目前人已放回,警方扬言还要来。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九日,简以从在家里,被突然闯入的一群人绑架并抄家。这群人自称是德阳市庐山路派出所警察,来人称,简以从给一个五中的学生讲真相送(真相)U盘。简以从回忆没有这个事。来人抄走简以从家里的电脑、打印机等私人财物,并将其绑架劫持到派出所录口供等。接着又劫持简以从到医院体检,检查出肺结核。简以从不签字,派出所让简以从的未修炼的老伴老龙签字,简以从立刻制止老伴老龙。后来,简以从被放回家。 几天以后,简以从的电瓶三轮车电瓶突然坏了、不充电了。简以从到修车行更换电瓶,修车行师傅更换电瓶时,发现电瓶旁有拳头大一坨东西,那东西有电线与车子电瓶的电线破皮连接在一起。不难看出,那坨东西是“监控监听器”或者GPS视、听监控器。 简以从想起,前段时间,有认识的法轮功学员乘坐她的电瓶三轮。比如: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被旌阳区孝感派出所突然闯入家中绑架、抄家的孝感乡法轮功学员张述凤。当时,派出所声称有人举报张述凤讲真相。 简以从女士因为查体有肺结核症状,警察只好放了简以从,但气急败坏地狂言还要抓她全家。简以从回家后发现,自己的电瓶车被警察安了窃听器。 二零二二年八月,简以从被诬陷并被非法抄家,凌晨被以“取保候审”(家人及本人都未签字)名义回家。 二零二三年三月,简以从又被检察院上门骚扰、准备起诉。为了不让他们构陷好人犯罪,简以从走上流离失所的路。 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七日下午5点左右,她在家里被六名警察强行从家中绑架带走,据看到的邻居说脚上还只穿着拖鞋,她大声呼喊“法轮大法好”。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简以从,被告知简以从已经在医院,具体在哪家医院,看守所不告知。律师只好直接找办案单位旌阳区国保大队。国保大队并没有告诉简以从在医院,而是告诉律师案子已经在旌阳区法院,让律师直接找法院。法院告知尚未确定具体法官,法院也还没有见到简以从本人。律师只好呈交相关手续,等待法院电话通知。 随后,律师又前往旌阳区检察院,得知此案的确到了法院,在检察院已无法阅卷,并且得知这次的逮捕令是由法院下的。然而直到目前,家属仍未收到法院的任何正式通知。 她被秘密关押、被拒绝会见、被隐匿关押地点,并因抗议迫害而绝食长达21天。近日,律师被告知:旌阳区法院将于五月二十六日下午三点对她非法开庭。 从绑架、隐匿关押地点、拒绝会见,到逼迫家属为“手术”签字,再到绝食21天抗议迫害,整个过程充满违法与黑箱操作。 截至目前,家属仍无法得知简以从的身体状况、是否遭受酷刑、是否被强制医疗,极度担忧她的安危。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起诉;
威胁/恐吓;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非法劳教;
非法判刑;
非法关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时间内,通知家属;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抄家;
骚扰;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审讯;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510228.html#26513215519
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510112.html#2651223736
四川德阳市法轮功学员简以从面临非法庭审
四川德阳简以从被绑架后去向成谜律师与家属遭多部门推诿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507981.html#26319224252
警察狂言还要收车、扒房、抓全家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47401.html#22811231231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46543.html#2272023145
四川德阳旌阳区公安分局钱积慧遭报落马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04507.html#204282343
四川德阳市公安局副局长肖敏遭恶报
四川省德阳市区法轮功学员周小容等被骚扰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40781.html#17111224226
四川德阳市中级法院诬判好人 欺瞒家属
四川德阳市法官许斌当傀儡 愚弄衣食父母
德阳中院法官成被告 简以丛家属要求公开开庭
律师控告德阳中院法官侵犯辩护权
四川德阳市法院秘判善良农妇-判决书满纸荒唐
一年前将她迫害命危 如今又欲非法判刑
四川政法委黑恶势力七月以来恶行录
四川德阳简以丛被迫害致大小便失禁
四川德阳法轮功学员简以丛被非法拘留
四川德阳法轮功学员简以从被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迫害四川德阳市法轮功学员简以从的相关单位及人员更正与补充
一、四川省德阳市市委
邮编:618000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长江西路一段12号
电话:0838-2202953
市委书记:刘光强 18808109333
二、四川省德阳市市政府: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长江西路1段37号
邮编:618000
德阳市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朝阳
三、四川省德阳市政法委:
邮编:618000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长江东路218号
德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廖凯 18383830006
副书记:徐勇 13908107557
副书记:李玉龙 13881050800
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政法委副书记 蒋挺
德阳市政法委副书记:彭元福(防邪办主任) 陈俊15183888655、徐勇13908107557、刘启永13981010058
市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郭晓政13990273353
简以从案办案单位和人员:
德阳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办案警察:张志华15883837667 、王中平18281099699。
德阳市公安局610王文武13508008599等共4人为所谓邪教宣传品认定人
旌阳区检察院公诉人:刘覃;旌阳区法院法官:王月15892861740,女
办案单位及人员:
一、四川省德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邮编:618000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庐山南路二段127号 0838-2511129
局长:杨勇13518279383
副局长:陈易
李燕15008325941、焦飞侠13981049282 洪琦13908100773 任勇13981029511
张志华15883837667(办案警察)
王中平18281099699(办案警察)
二、四川省德阳市公安局
电话:0838-2510000
邮编:618000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长江东路238号
四川省德阳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支队
王文武13508008599等共4人
蒋挺 德阳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龙太钦 德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张良 德阳市纪委驻德阳市公安局纪检组组长、党委委员 手机:13508000019
肖秀懿 德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邓正泉 德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刘兆斌 德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文锐 德阳市公安局副局长
聂忠顺 13909023815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
周凯 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锐13808109977:市禁毒办专职副主任
德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刘伟
支队领导
张晋 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
德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副支队长:何博
杨阳 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
陈易 交通管理支队支队长
王斌 特巡警支队支队长
德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地址:德阳市旌阳区长江东路238号
610大队
队长:王文武 13508008599、0838-2511136
副队长:覃明 13508010333、0838-2237827
支队长:敬仕君 13909027298 0838-2901088
政 委:张忠培 13981087088 0838-2517890
副支队长:胡青松 13508010919 0838-2511991
陈建雄 13981010077 0838-2508976
反颠覆暨文化领域保卫大队
大队长:雷昊 13981076990 0838-251782
三、德阳市检察院
邮编:618000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金沙江东路211号
周永刚 党组书记、检察长、(2026年)
罗航 18808380388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
余长清 13808109829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
黄安军 13700903855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 分管办公室(代表委员联络部)、第五检察部、第七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
曹东 13981077708副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 分管第二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检察技术信息部
何履润 13309029922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二级调研员 主管政治部
魏朝阳 13658100778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主管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亓方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主管机关党委 13990226333
章谷雅 13508013321检委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
张剑峰 13568220000检委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四、德阳市中级法院
邮编:618000
地址:德阳市旌阳区长江东路279号
院长 胡旭东13990299900(2026年)
副院长:张文敏 13881086006
副院长:蒋萍 13981019855
副院长:罗为民 13881088133
行政庭庭长:王剑 13981043183(女)
执行局局长:吴治金、
王永梅(更正 王咏梅)刑事审判第一庭 负庭长 13890233777
唐爱民 13881018017立案庭负庭长
审判员:张燕、韩建13658171982、蔡亚淋18284230305
五、德阳市司法局
邮编:618000
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庐山南路2段239号
刘勇 党委书记、局长 (2026)
袁晓华 副局长 (2025)
杜宏宽 13881088908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玉龙 13881050800党委委员、经开区分局局长
吴振华 18981028219党委委员、副局长
邬汶君 13881064599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谢光辉 13881069988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陶永东 13608106478党委委员、副局长
康琼 13981032568副局长
(简以从案,旌阳区检察院公诉人:刘覃、旌阳区法院法官:王月 具体前台操办)
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区区政府
邮编:618000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黄河东路99号
区委书记:谢斌13508001108
旌阳区区委副书记、区长:李得立13990208068
区委常委、副区长:蒋定坤13508007120
副区长:王军13778280828、黄和川 (13981055199)、曾德全13518279779、陈超13628102908、陈然15883884295、卿刚
办公室主任:刘智国13908108585
二、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政法委
邮编:618000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黄河东路99号
电话:0838-2556500
政法委书记:杨春林 13908100591
副书记:林谦15883800188、孙学渊13778270425、吴志伟13808101887、
政治处主任:覃博15884298455
三、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
邮编:618000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泾河路138号
黄和川 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13981055199
刘宏 13990202080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张强 13908105001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周洪平 13808102988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周鑫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13508000058
李燕 13778409767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郑亮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13981038686
陈麒 区公安分局副政委13081087534
国保大队大队长 张学理13981026177
国保队教导员 李耿13908109428
梅飚 13700915295法制大队大队长
王涛 13628108923禁毒大队大队长
郑亮 13981038686刑侦大队长
姚伟 13990273263刑侦大队民警
邹力 13981003256治安管理大队指导员
马俊 15883819191孝泉镇派出所所长
周阳 13698196729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张浩 13981000101网路安全保卫大队民警
黎闯 13550631318经侦大队大队长
周乐满 15883686757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四、德阳市旌阳区检察院:(2022年人事)
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峨眉北路1段251号
电话:0838-2302000
黄蕾 党组书记、检察长 13981066662
蒋锐 18981070677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 分管办公室、第三检察部
郭晓旭 15282819282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提名人选、一级检察官
曹宏泰 18728001888副检察长 、四级高级检察官
副检察长:张伟18808105311、
王永奇13340869350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负责派驻纪检监察工作
郑世鹏13550611606、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刘艳 18981040063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公诉人:刘覃15883435805(本案的公诉人)
五、邮政编码:618000
德阳市旌阳区法院
地址:德阳市旌阳区黄浦江东路180号
电话:0838-2560155
院长:李汝良 13508022366(2026.1.30上任)
副院长:杨春兰13689639817
审判委员会委员:郭文东15008394557
副院长:兰胡波13778435905、刘军13508008820、章远志15181011133
政治部主任:路晓刚15183857537
执行局局长:李松15008329298
执行局副局长:任寒秋18781081023
行政审判庭庭长:唐宁15181056408
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徐萍莉(徐萍丽)15883627229
诉讼中心副主任 何采玲13981035566
法官:廖虹琳15883843121
王薪淳 15808385477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张英 15883402250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月 15892861740金融审判庭副庭长
刑事审判庭
电话:13808104424、0838-2561523
周永宏:庭长 0838-2561642 15983831212
王春燕:助理0838-2561642
尚月:助理 0838-2561642 13550637535
罗晖:副庭长 0838-2561523 13708100987
王雪梅:助理 0838-2561523 15881461766
刘李娇:书记员 0838-2561523
陈利蓉:13778211509 (法轮功学员杨志鹏被构陷案的主审法官)
徐萍莉 15883627229 (法轮功学员余永琼被构陷案的主审法官)
张玲莉:13808104424
覃锟:0838-2563919
罗晖 13808104424
韩建13658171982(构陷法轮功学员陈汉寿的主审法官)
王月 15892861740(简以从被构陷案的主审法官)
六、德阳市旌阳区司法局
邮编:618000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泾河路132号
联系方式:0838-2552763
袁正巧 13881088390德阳市旌阳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何晓刚 13778238588德阳市旌阳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包科 13881017689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芬 13981031127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旌阳区司法局党组成员
江亚妮 13628102323 政治处主任
七、德阳市看守所
四川省德阳市看守所
邮编:618099或者618000(邮寄时都可以使用)
地址:旌阳区双东镇龙凤村德阳市看守所
电话:0838-2595399、0838-2595388、0838-2562872
举报(驻检)电话:0838-2595757
2021年收集,人事可能有变动:
驻检人员:李前义、廖洪
所长:马道光 13981002358、2905487、0838-2562966
教导员:税季琨 13981088855、0838-2596073、0838-2563816
副所长:
汪阳 13981006921、0838-2902188
鲜东红 13881086800、0838-2504356
王玉琼 13700900567、0838-2508688
2023年部份收集:
所长:陈佳15883697363
包房女警察:张丹13696190777、唐俪芝15883611560、段媛媛18728029006
驻所(用药)医生:胡医生
责任单位及恶人:
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
四川省女子监狱(简阳养马河女子监狱)
四川德阳市黄许镇派出所
:
易勇刚
德阳市公安局
:
肖敏
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分局
:
李宏
旌阳区公安局
:
洪奇
德阳市旌阳区检察院
旌阳区看守所
:
赵兰
德阳市中级法院
:
许斌
旌阳区法院
庐山路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6年5月19日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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