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志清
简介:
沈志清(Shen,Zhiqing),
女 ,
七十多岁 ,
河北蠡县法轮功学员。(河北蠡县附小法轮功学员)沈志清是一位七十多岁的老教师,修炼法轮功后,不长时间她身体全好了。 可1999年,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后,沈志清曾被蠡县教委朱国玉等非法关押、勒索。 1999年底,朱国玉带人把赵彦梅绑架到教育局的一间很长时间都没有人进去过的冰冷、阴森的屋子里,屋里没有暖气,有很多夏天刮进去的树叶还有一只死老鼠。同时被绑架去的还有姚玉璞和沈志清。为了抵抗严寒,度过这漫漫长夜,她们只有不断的炼功才没有倒下。第二天,她们的身体出现不同程度的不适,朱国玉又强迫她们自己出钱在蠡县招待所住高级房间,每天五十元。她们都多次被强迫住招待所。赵彦梅被强迫住两次,每天五十元。 2000年底,朱国玉派附小校长王玉良到沈志清家要七千元钱。沈志清的家人不知为什么要钱,当时没给。第二天,王玉良又跑到沈志清儿媳妇的工作单位去要。没办法,儿媳妇只好停下手中的工作,到别人家借了一千元钱给他送去。朱国玉对沈志清的孩子们说:“你妈要再炼功,叫你们全下岗,孩子不让上学”。 朱国玉还叫沈志清的孩子们看着沈志清,不让她出门。还强迫他们每天给局里打一次电话。沈志清的孩子们胆小,怕朱国玉再找麻烦,不让沈志清出大门,甚至还换了大门上的锁。沈志清被迫过起了家庭牢狱生活。 河北蠡县附小法轮功学员沈志清,在2015年6月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控告江泽民实施的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中对自己的迫害。 蠡县“610”和国保给蠡县附小施压,大约2015年11月中旬,河北蠡县附小校长蔡立军把法轮功学员沈志清的儿媳瑞英叫到学校办公室,欺骗、恐吓,让她替她婆婆沈志清在“诬告、滥诉”的表上签字,在法轮功学员沈志清不知道的情况下,叫其家人签字,这种公然违法、侵犯法轮功学员沈志清个人权利的行径现予以曝光。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勒索钱财;
洗脑/送洗脑班;
迫害亲属;
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省保定市蠡县“610”和国保迫害法轮功学员沈志清
曝光河北省蠡县助纣为虐的中共县级官员
绝处逢生 赵彦梅坚持炼功遭中共迫害
河北蠡县教育系统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案例
相关单位及个人:
蠡县区号:0312 邮编:071400 张永江:教育局局长 办0312-6211143 6227226 13582230607 15931791866 朱国玉,原教育局纪检书记(现已离位)13703280929、办6233093、 庞建通,教育局法制股股长 13931233608、办6211556 朱克周,法制股副股长 13833228155、办6211556 郭建民:蠡县公安局局长 13803125771 办6218121 6923698 王军昌:国保大队大队长 13503382201 6226606 张跃贤:蠡县“六一零”头目 手机13633228299 田利辉:“六一零”副头目 办公室电话:0312__6211103 6215541 6235800 史小刚:蠡县看守所所长: 手机:13400225777 6216668 13333128779 蠡县教育局领导:区号0312 佟玉玺局长6211088 13703325006 解新峰副局长6229858 13603222626 刘少华副局长6233196 13831266366 黄彦通副局长6210802 13833206688 庞建通法制股股长6211556 6220188 13931233608 刘广强副主任科员6235509 15512252268 蠡县附小6213803 校长蔡立军15512250652 主任红格
责任单位及恶人:
蠡县610办公室
蠡县教育局
:
朱国玉
蠡县招待所
蠡县附小
:
蔡立军
更新日期: 2015年12月28日 09: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