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汉如
简介:
单汉如(Shan,Hanru),
男 ,
年龄未知 ,
江苏省南通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零年八月十日,单汉如被绑架(详情待查)。 二零一二年六月七日,南通610、国保大队警察是翻墙入宅,没有任何手续就抢走他的私人物品,并将他绑架至南通洗脑班,日夜铐手铐,不许睡觉并且遭到殴打。 南通市北阁饭店“贵宾楼”四楼及丽景大酒店七楼是610、公安、国安设立的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设保安,内装钢门、钢窗,全封闭,并置有多种刑具:手铐、脚镣、老虎凳、电警棍等刑具,南通市政法委书记曹兵、市公安局副局长姜建宁是洗脑班的具体指挥者。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七日,南通市崇川区法院非法开庭,单汉如被非法判刑八年,王蕾、张菊芬分别七年。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上午,南通市崇川区法院再次对法轮功学员单汉如、王蕾、张菊芬、黄汉林、蔡明芳、季建六人非法庭审。 法庭内的几十个旁听座位,坐的全是公、检、法、司、街办、社办及610非法组织的人员,他们都是被派到场的,来旁听的亲友及民众只能站着。三位北京律师为当事人单汉如、黄汉林、张菊芬作了无罪辩护。 当庭辩护律师询问每一个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和迫害情况,黄汉林当庭揭露有关人员在六一零的指示下,夜里翻墙入室,将他从床上拖起,并抢走他的私人财产。(法轮功学员黄汉林是因为刻用“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图章,印在墙上而被迫害)。正义律师在庭长不断地干扰下,仍然为单汉如及其他学员作了无罪辩护,仅一个多小时,庭长宣布休庭。当旁听的民众还准备继续再听时却听说已经结束,就这样走过场的草草了事。至今这六位法轮功学员(除蔡明芳保外就医)有五位仍然被非法关押在南通市看守所。 二零一三年三月七日(即腊月二十七日)南通崇川区法院秘密非法判决单汉如、黄汉林、王蕾、张菊芬、季建、蔡明芳分别为七年半、七年、七年、四年、三年零三个月、三年的非法期限。单汉如当场高呼:法轮大法好。单汉如上诉到南通市中级法院要求立即无罪释放回家。南通市中级法院在三月二十八日下午二时拖到三时才开始公开非法庭审,在江苏省六一零的操控下,庭长及审判员对法轮功学员单汉如、黄汉林、王蕾、张菊芬、季建、蔡明芳采用了一个个走过场的方式,故弄伎俩。 二零一九年五月,江苏省南通市法轮功学员单汉如在无锡监狱冤狱7年届满,狱方却以单汉如没有 “转化”超期关押不放人。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单汉如出狱回到家中。地方行政部门继续违法扣除单汉如的退休金、医保社会待遇。单汉如原在国有企业,有四十多年的工龄,养老金应该在五千元左右,却只给单汉如两千一百多元。 为此,单汉如进行行政上诉,二零二三年五月四日邮掛到省高院,至今无回音。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洗脑/送洗脑班;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判刑;
非法审判;
非法关押;
毒打/殴打 ;
剥夺睡眠 ;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江苏南通市法轮功学员单汉如被扣发养老金情况
曾陷冤狱七年半-江苏单汉如被扣发养老金
江苏省南通市法轮功学员单汉如冤狱到期仍不能回家
江苏南通市六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江苏南通法轮功学员单汉如六月七日晚被邪恶绑架
二零一零年江苏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概述
相关单位及个人:
南通市政法委及610有关人员的名单
南通市政法委:曹兵
南通市公安局副局长:姜建林
南通市国保:季新
南通市610:黄高岩、沈剑、刘正华、黄忠、张戈群、尹雪松、王裕中、孙建利、童士忠
南通市崇川区610:周建军
法院法官:周怀洲
南通市国保队长李新 0513-85020600
南通市“610”人员:黄高岩85023602、刘正华85023605、黄忠85023608、张玲85023609、 张戈群85023688、尹雪松85023689、沈剑85023610、王裕中85023668、孙建利85023619、童士忠85023658
南通市崇川区“610”主任:周建军13390962018或13390965617或85023606
南通市崇川区法院法官周怀洲 85219800
责任单位及恶人:
无锡监狱
南通市看守所
南通市610
南通国保大队
南通市北阁饭店洗脑班
南通市崇川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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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怀洲
南通市崇川区六一零
南通市中级法院
更新日期: 2023年7月5日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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