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责任人:大峰、丙卫、建国、大军、小记、红俊、杏尘。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小陈乡派出所的吴瑞昌、小亚和本村的翟志昌,到法轮功学员贺小改家骚扰,贺小改不在家。同时被骚扰的还有本村的法轮功学员崔小五、司俊环、郭俊姑、翟小先。他们到翟小先自家的超市去骚扰,给家人造成很大的压力。崔小五的家人也受到很大的压力。
迫害类型: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省蠡县小陈乡人员的欺骗、骚扰行径 河北蠡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事实(下)
责任单位及恶人: 小陈乡派出所 : 吴嘎子(吴瑞昌)
更新日期: 2021年5月17日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