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舟山
简介:
王舟山(Wang,Zhoushan),
男 ,
53岁 ,
辽宁锦州大法弟子,生,西安大学毕业,后分配到锦州市石油公司科研所工作。一九九九年后邪党迫害法轮功,王舟山屡遭中共迫害,被非法开除公职,不能办理身份证,不能上户口。 一九九九年七月末,王舟山在石化公园炼功,被石油派出所警察强行带到派出所,威胁其放弃信仰,直至后半夜两点多才放回家。几天后,王舟山后又到石化公园炼功,又被警察拘押,非法判拘留十五天。 一九九九年十月,王舟山进京为法轮功上访,被石油派出所警察从北京押回,非法判拘留三十天。出来后,王舟山又依法进京上访,被石化公司公安处接回送到石油派出所,后被锦州市公安局非法劳教两年,被劫持到锦州市劳教所。 二零零一年九月,王舟山回单位上班。他经常遭石油派出所警察骚扰,索要电话号码,非法多次搜查住处。 二零零二年春,王舟山在单位被石油派出所警察李洪涛及金姓警察绑架,遭到谩骂、殴打、非法抄家,李洪涛将王舟山的三百元现金和新买的随身听放进自己口袋。后来派出所警察要送王舟山去洗脑班,王舟山被迫流离失所。二零零二年五月,单位以旷工为由将王舟山开除公职。 二零零二年十月以来,恶警们对大法弟子又采取了新一轮的迫害,由教养院政委张海平,院长金福利,科长陈立刚,二大队队长韩利华亲自部署,对大法弟子采取了体罚,强制洗脑,强制给学员戴上工地上用的安全帽,双手被拷上,用办公桌把学员挤在墙角,由二个恶警,一个刑事犯看着,三个小时一换班(上面的领导让恶警们加班加点,发奖金,送工作餐,给刑事犯减期做为鼓励)。不准学员睡觉、坐下,强行播放攻击大法的录象,如果低头、闭眼、抵制,就拿木棍击打头部,拿电棍电击头部、脸部、小便、肚子,电遍全身,对一些学员还给上刑到铁椅子上,一绑就是一天(铁椅子现在还在二大队)。被体罚和遭到毒打的有王舟山和多名大法弟子。目前情况待查。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四日左右,锦州法轮功学员王舟山被警察绑架。 据悉,二零二四年四月份被绑架的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孟春英、王舟山、王桂令、刘玉荣、刘景菊已被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大队构陷到检察院。具体办案人员:李蕾(男)、李兴,凌海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李峰。 孟春英、王舟山、王桂令、刘玉荣、刘景菊五名法轮功学员均被凌海市检察院构陷到凌海市法院。接案法官是程成(女)。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王桂令、孟春英、刘玉荣、王舟山、刘景菊、靖素明的被构陷案在凌海市法院非法开庭。三位代理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主审法官程成(女)。 凌海市法院原定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上午十时开庭,王桂令等几位法轮功学员的亲属们赶到法庭后却被告知不准旁听。经律师沟通,法庭勉强只允许一名亲属旁听。亲属们大多远道而来,认为公开审理案件没有限制旁听的理由,要求法庭拿出法律依据,几经交涉,近十点半才被允许进入法庭的旁听席。 法轮功学员王桂令(男)、王舟山(男)、孟春英(女)、刘玉荣(女)、刘景菊(女)被戴着手铐依次带入被告席,刘玉荣由两名法警搀扶,行走艰难。几位法轮功学员都明显消瘦、憔悴。靖素明(女)是由两名亲属搀扶进入法庭的,据说她出现严重心脏病症,法庭安排她倚靠在被告席外栏板上参与庭审,自始至终没问她一句话。 庭审在中午十二点左右结束,当庭未公布结果。靖素明是由亲属搀扶着离开的,虚弱的刘玉荣也由两名法警扶着离开法庭。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法院对六位法轮功学员下达枉法判决书,枉判王桂令(男,69岁)有期徒刑五年,勒索罚金七千元;孟春英(女,53岁)四年半,勒索罚金六千元;刘玉荣(女,63岁)四年半,勒索罚金六千元;刘景菊(女,66岁)两年,勒索罚金四千元;靖素明(女,74岁)两年,勒索罚金四千元;王舟山(男,53岁)一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三千元。王桂令、孟春英、刘玉荣已提出上诉。
迫害类型:
不准坐;
剥夺睡眠 ;
手铐/脚镣 ;
毒打/殴打 ;
电击 ;
坐/锁在铁椅子上 ;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锦州市六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辽宁锦州王桂令等六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
辽宁锦州市七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法院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80076.html #24724221854
从中共的“杰出卫士”看邪党的罪恶本质
锦州教养院迫害纪实(图)
辽宁省锦州市劳教院二大队恶警折磨大法弟子的事实
相关单位及个人:
凌海市法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41号,邮编121200
院长张凤武0416-8152001
主审法官程成(女)
凌海市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56号,邮编121200
检察长马量13941689616
承办检察官李峰13314160001、办0416-8107161
助理检察官那广伍
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205号,邮编121000
局长赵海龙 15142628899
副局长刘长杰(主管迫害)13904161967、0416-5165688、0416-5179530
太和国保大队:
教导员李蕾(男)13940696877
副大队长李兴13840602956
警察:张子月15042620791、张奎17641601058、张忠伟13897844018、赵丽(女)
锦州市政法委: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四段6号,邮编121000
书记:张大军
锦州市公安局: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士英南街39-39号,邮编121001
局长张猛
副局长李超(主管迫害)0416-2572020
“610”支队长李嵋珊0416-2572155、15698704590、13700068341、15698703071、宅0416-2135511
责任单位及恶人:
锦州市公安局
锦州劳教所(锦州市劳教所)
石油派出所
:
李洪涛
锦州教养院(锦州劳教所)
:
金福利,
陈立刚,
张海平 ,
张春风
太和公安分局
:
李蕾
中国石油锦州石化分公司
更新日期: 2025年1月25日 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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