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舟山
简介:
王舟山(Wang,Zhoushan),
男 ,
年龄未知 ,
辽宁锦州大法弟子,被辽宁省锦州市教养院非法关押迫害。恶警对于不配合的大法弟子就让其坐大铁椅子,手脚全铐上,电棍用的就更多了,还采用往座下加垫酷刑。在此过程中,恶警李松涛面授毒计,由恶警张春风等人具体实施。大法弟子王舟山被折磨两昼夜,从大铁椅上下来时两腿变成罗圈形,下肢是紫色的,精神恍惚。 二零零二年十月以来,恶警们对大法弟子又采取了新一轮的迫害,由教养院政委张海平,院长金福利,科长陈立刚,二大队队长韩利华亲自部署,对大法弟子采取了体罚,强制洗脑,强制给学员戴上工地上用的安全帽,双手被拷上,用办公桌把学员挤在墙角,由二个恶警,一个刑事犯看着,三个小时一换班(上面的领导让恶警们加班加点,发奖金,送工作餐,给刑事犯减期做为鼓励)。不准学员睡觉、坐下,强行播放攻击大法的录象,如果低头、闭眼、抵制,就拿木棍击打头部,拿电棍电击头部、脸部、小便、肚子,电遍全身,对一些学员还给上刑到铁椅子上,一绑就是一天(铁椅子现在还在二大队)。被体罚和遭到毒打的有王舟山和多名大法弟子。目前情况待查。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四日左右,锦州法轮功学员王舟山被警察绑架。 据悉,二零二四年四月份被绑架的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孟春英、王舟山、王桂令、刘玉荣、刘景菊已被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大队构陷到检察院。具体办案人员:李蕾(男)、李兴,凌海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李峰。 孟春英、王舟山、王桂令、刘玉荣、刘景菊五名法轮功学员均被凌海市检察院构陷到凌海市法院。接案法官是程成(女)。
迫害类型:
不准坐;
剥夺睡眠;
手铐/脚镣;
毒打/殴打;
电击;
坐/锁在铁椅子上;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锦州市七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法院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80076.html #24724221854
从中共的“杰出卫士”看邪党的罪恶本质
锦州教养院迫害纪实(图)
辽宁省锦州市劳教院二大队恶警折磨大法弟子的事实
责任单位及恶人:
锦州教养院(锦州劳教所)
:
金福利,
陈立刚,
张海平,
张春风
太和公安分局
:
李蕾
更新日期: 2024年8月13日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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