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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惠民

简介:
李惠民
(Li,Huimin), 女 , 五十多岁 , 昆明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早上贺桂珍、刘荣仙在盘龙区麻线营农贸市场向世人赠送二零一一年神韵晚会光盘,被两名农贸市场的保安抢走光盘,将她们两个带出农贸市场,在市场外的公路边,四、五个人将她们两个围起来,后来才得知,其中一个叫马斌,就是五华区国保大队多年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

到派出所后,盘龙区六一零的人让她们把包里的东西都拿出来,并对她们非法搜身,搜身后,就将刘荣仙和贺桂珍分别审讯。中午十二点多,审讯完后,刘荣仙和贺桂珍被分别带回家非法抄家,在带她回家抄家的路上,她不告诉这些人她的家庭住址,他们就在她家附近到处找,几个人守着她站在路边,另几个就去找她家的位置。这时,另一个法轮功学员李惠民来刘荣仙家附近,打电话给她,正好看见她站在路边,身边有几个陌生人。刘荣仙就向她使了个眼色,意思让她赶紧走,可是她转身没走多远,就被她身边盘龙区六一零这个女的叫着一个男的追上去,搜她的包,发现包里有二零一一年神韵晚会光盘、法轮大法好护身符等,就当场将她绑架,带到另一辆车上。在对刘荣仙家非法抄家的同时,另一伙人又带着贺桂珍到李惠民家去抄她的家。抄家后,带回小坝派出所,将刘荣仙和贺桂珍一起关在一间办公室。当晚十一点多,刘荣仙、贺桂珍、李惠民三人被带到同仁医院体检,体检后一起送到盘龙区第一看守所分别关押。在看守所门口,盘龙区六一零人员让她们三人在拘留通知书上签字,每个人都签两份,一份是非法关押七天的,一份是非法关押一个月的。签字后,让她们脱光衣服搜身,然后又穿上衣服,强迫拍半身照。

第二天一早,看守所的警察对她们三人非法提审,之后,负责她所在监室的警察又非法提审了她两三次,盘龙区六一零的人来看守所也非法提审了她两次。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六日,刘荣仙和其它两位法轮功学员贺桂珍、李惠民都接到了昆明市检察院[2011]昆检刑诉字第570号的起诉书,检察员是王海天,诬陷她们「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对刘荣仙、贺桂珍、李惠民三人非法开庭,法院也没有通知家属,也没提前通知她们,当天直接将她们拉到昆明市中院非法开庭,审判长杨晓萍、审判员杨捷、代理审判员李兴虎,书记员段云萍,非法枉判她们三年。当时,她们三人都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七日,她收到昆明市中级法院(2011)昆刑一初字第115号刑事判决书,对刘荣仙和贺桂珍非法判刑三年,对李惠民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五年。接到判决书半年后的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二日,刘荣仙和贺桂珍一起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敲诈/掠夺/破坏财物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非法判刑非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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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盘龙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邱云昆
恶警:黄跃伟、王某某
电话:0871-3387987、0871-3387952
便衣恶警手机:13888646895;15887099249

责任单位及恶人:
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 : 马斌
盘龙区第一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9年2月15日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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