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
简介:
王红(Wang,Hong),
男 ,
48岁 ,
重庆市潼南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三月,王红用自己的电脑编辑打印了关于天安门自焚事件疑点的传单,在上清寺附近发放,被渝中区上清寺派出所绑架到渝中区李子坝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刑四年,时间从二零零一年三月六日到二零零五年三月五日,其中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一年,每天至少十几个小时甚至二十几个小时为看守所做奴工;在永川监狱四监区被非法关押三年,期间遭受了难以承受的酷刑折磨,并被每天强制洗脑,和奴工。 王红从监狱出来后,镇上610还要经常上门来威胁。由于无法过正常的生活,他被迫流离在外多年,身心受到极大折磨。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三日下午,王红在返回璧山县璧城街道暂住地时,被璧山县“六一零”、公安局绑架,非法劳教决定书上说:因王红帮助另一位法轮功学员从网上下载、制作法轮功真相资料,被璧山县公安局和重庆市劳动教养委员会非法劳动教养一年。劳动教养期限自二零一一年零六月十四日起至二零一二年零六月十三日止。“六一零”不法人员只是电话通知相关家属和亲友。 家属和亲友接到通知后,立即去了重庆市璧山县三角滩看守所。去了两次,都没有见到人,说是送到重庆市北碚区西山坪劳教所里了。其间,听看守所好几个人说王红被打得很惨。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四日,家属第一次去西山坪劳教所见王红,看见王红被迫害的弯着腰,弓背得很厉害,人很瘦,精神恍惚,两目呆滞,疲惫不堪,被包夹劳教架着。 二零一一年八月九日上午,家属和亲友第二次去见王红。还没见面,警察神经质的开口就问王红妈妈和陪同的娘娘:你是不是法轮功?你带录像机没有?带照相机没有?规定不能摄像,照相。王红的家人回答说:法轮功啊,三岁娃儿都知道,听说了。王红的母亲即拿出三百元现金给王红。王红伸手接,还没接到,就被当时当班的警察(警号为:5033091,黑瘦,四方脸,身高约一点六十四米左右)一把抢过去了,至今王母也没有得到收据。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重庆潼南区法轮功学员王红在重庆九龙坡法轮功学员余红的家中,被九龙坡区国保警察绑架,在重庆九龙坡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三十七天后,被送去潼南区洗脑班迫害,王红拒绝“转化”。王红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出洗脑班回家。 洗脑班被迫害后回家。王红不断地遭到潼南区的塘坝镇的和居委会人员的骚扰。王红为了自身的安全,不得已离开了家,从此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上午,王红在重庆渝北区租赁房中,被渝北区国保警察破门而入绑架,国保警察抄家抢走家中的大法书籍、电脑、打印机和万余元现金。当日被绑架的还有渝北区法轮功学员戴淑芳。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三日,通知王红的亲人去重庆市渝北分局领在王红被绑架时收走的钱,现在王红被非法关在重庆市渝北看守所,地址是 重庆市渝北木兰路949号,不准亲人见人,也不准送换洗衣服进去。
二零二二年十月,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对王红和戴淑芬非法批捕,后构陷案件被移送至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受理,两人被转至重庆市江北区看守所继续关押。 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已经将构陷王红的案卷移送重庆江北区法院。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九日上午十时,江北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红和戴淑芳非法庭审。本来通知在江北区法院二审判庭进行,临时变更为法院负一楼的九审判庭,且戒备森严,有多名法警在法庭内外看守,查验旁听人员的身份信息。 两名当事人王红和戴淑芳却没出现在法庭,法院在未说明的情况下对两人进行视频开庭,减损其质证权。七十一岁的戴淑芬被坐轮椅推入看守所的视频审讯室。王红和戴淑芬两人都表达了自己无罪,自己的信仰和行为都是受到宪法和法律保护的。王红的一审律师认为该案程序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他进行了无罪辩护。王红的家属旁听了庭审,理解和支持自己的亲人,希望办案人员不要冤枉好人。 江北区法院审理后,曾将案卷退回江北区检察院,检察院又补充侦查,但却未重新开庭。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八日,江北区法院对王红非法判刑九年,对戴淑芳非法判刑八年半,并罚金一万五千元。江北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刘捷、江北区法院主审法官王浚吉。 王红不服判决,向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上诉,认为法轮功非×教组织,其行为不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王红的亲友辩护人提交委托手续,二审法院拒绝确认其作为亲友辩护人,无正当、合法理由剥夺亲友辩护人的辩护权利。 二审法院对王红及辩护律师提出的关于事实不清、程序违法等方面的意见均不予采纳,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非法裁判。 据悉,王红被转到重庆市永川监狱后一直未通知家属,家属多方打听后才得知,现永川监狱又以集训期严管为由拒绝家属会见,剥夺法轮功学员及家属的合法权益。 重庆市潼南法轮功学员王红(男),近期被非法关押在重庆市永川区陈食监狱十监区迫害。(二零二四年九月)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
骚扰;
抄家;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批捕;
绑架/劫持;
非法劳教;
勒索钱财;
非法关押;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判刑;
非法起诉;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重庆市潼南王红被非法关押在重庆市永川区陈食监狱
又有十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遭恶报
中国大陆又有九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官员遭恶报
重庆一中院非法维持对法轮功学员王红、戴淑芳的冤判
重庆王红、戴淑芳再被枉判九年、八年半
重庆市王红和戴淑芬被江北区法院非法庭审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60913.html#2351623624
重庆江北区法院将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王红
重庆潼南区法轮功学员王红被构陷到法院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51656.html#22117202659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
重庆王红在劳教所受折磨 家人探视受阻
相关单位及个人: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电话:023-67679222
传真:023-67679044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薇支路36号
邮政编码:401147
审判长:陈远平
审判员:蒋林023-67679597
审判员:夏玉杰023-67679119
法官助理:崔树刚023-67503771
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29 号
邮政编码:400025
电话:023-67722000
传真:023-67733788
检察长:梁经顺 办023-67560500
副检察长:黄 玮 办023-67560502
副检察长:徐建辉(分管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五部)办023-67560509
检察一部:023-67560523
主 任:冯晚书
副主任:蒋朝吉、蔡明洋、陶卫畅
检察官:刘 捷、李凌燕、崔建山、谭华、王雷、张诗扬
主办检察官:刘 捷 023-67560511,023-67560512
重庆市江北区法院
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28号
电话:023-6785 5044
地址: 中国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金港新区28号
邮政编码: 400025
电话号码: +86 23-6756 0506
院 长:樊 非
副院长:朱德华 023-67729252
副院长:付鸣剑 023-67756885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曹海燕 023-67563973
黄玉文 023-67563989
刑庭法官:
刘 懿、曹晓燕 023-67564022
郑 旭、王国平 023-67855854
黄 亚、杨 丽 023-67701792
战 恒、王雪莲 023-67562337
蒋纯赤、许壮辉、 023-67564023
肖学富、李万飞、汪琳琳 023-67564035
本案主审法官: 王浚吉 023-67564023、023-67717958/023-67701792(法官助理)
附:重庆北碚西山坪劳教所(男子):
邮编400700区号:023
通讯地址:重庆北碚西山坪劳教所 邮编400700
重庆市西山坪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员名单:
重庆市劳教局电话:023-67502021
西山坪劳教所管理科电话:023-89090028
科长刘华,副科长毛某某;
西山坪劳教所整训中队电话:023-89090061
重庆市劳教局电话:023-67502021
西山坪劳教所整训中队电话:023-89090061
西山坪劳教所整训中队中队长孟树平电话:15922611118
北碚劳教所(中心医院)电话:023-63173016;023-63173057
所长:郑小军
副所长:叶新,刘某(女)
院长:涂某
副院长:周某,孙平
直接参与迫害的:
政法委六一零头目 万凤华
023--47555980[办] 023--47522966[家] 13883114366
监督科科长 邱纯飞 023--47555890 13883963589
主任 黄艳 023--47555890
重庆市渝北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
办公室:023-67810886
国保支队长:伍永东 13648391651
国保队警察:王国江 13500370151 谢 翔 13983146855
邹胜勇、何云
责任单位及恶人:
重庆西山坪劳教所
江北区看守所
渝北区检察院
重庆市永川监狱
九龙坡区看守所
重庆市李子坝看守所
上清寺派出所
九龙坡区公安分局
璧山公安局
渝北区国保支队
璧山“六一零”
江北区法院
潼南双江镇洗脑班
江北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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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杰
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
塘坝镇镇府综治办
更新日期: 2024年9月17日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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