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培兰
简介:
丛培兰(Cong,Peilan),
女 ,
五十多岁 ,
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正月初十,赤峰元宝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刘伟民等警察,把平庄地区王秀云、高淑琴、石玉荣、丛培兰等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胁迫到元宝山区公安分局会议室强化洗脑:逼迫放弃“真善忍”。当时,丛培兰站出来,讲述大法真相,戳穿“自焚”伪案的谎言。在场的有直接参与迫害的元宝山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杨振远,西露天派出所所长杨晓辉和梁余烬(谐音)等众多警察。刘伟民把丛培兰拖出会议室,在走廊毒打叫骂,随即绑架到元宝山区看守所。 当时正值北方的深冬,看守所所长张海清逼丛培兰等十名法轮功学员长时间在雪地里冻,丛培兰当时只穿了一件薄秋衣,一条薄绒裤,十个手指冻得邦邦硬,待回到监室时进屋几分钟,手指盖与肉裂开,三天后,手指皮陆续掉下来,有的一块一块下来,有的整个一个手指筒掉下来,黄色的水不断滴,手指盖相继脱落。可警察却拿来他们的脏衣服让丛培兰等人洗。两、三个月后,恶警将丛培兰绑架到呼和浩特市女子劳教所迫害。 丛培兰出狱后不久,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九日晚十点左右,内蒙赤峰市元宝山区国保大队、平局西露天派出所五个便衣警察翻墙入室,外边还有数人砸门,企图绑架丛培兰,因家中无人未得逞,恶警就非法抄家。 元宝山区公安国保大队、六一零及当地派出所恶警无休止的对丛培兰进行骚扰,给家中老人与孩子造下了深深的创伤,从二零零四年起,丛培兰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八日晚,西露天派出所所长吴某带人去绑架丛培兰,丛培兰走脱。恶警开始在全国对她进行非法通缉、悬赏、制造伪证,以图非法判刑。邪党恶警为绑架丛培兰,用尽了邪恶的手段。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流离失所的丛培兰在回家的路上,被西露天派出所刘树田、白占国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元宝山区看守所。元宝山区国保大队王赫然、冯小虎等对她刑讯逼供,丛培兰被迫害的脸、腿、小腹等处都是伤,血压升高,两次送进医院,还不许家人探视。恶警于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将她劫持到呼市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主要参与迫害的办案人员元宝山区国保大队副大队长王彦军,警察张志刚、冯小虎等。 法轮功学员丛培兰坚信法轮大法、拒绝“转化”。二零一二年四月中旬一天在车间,丛培兰跟二大队队长武晶辩解了几句,武晶将丛培兰带回宿舍,以她不尊重队长顶撞队长为由,让她反省写检查,并将她单独关押,每日指派两个戒毒人员对丛培兰轮班监控,白天罚站,晚上两点以后,才让她睡三个小时,进行身心摧残,直到四月二十六日才放出。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绑架未遂;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非法劳教;
洗脑/送洗脑班;
逼迫放弃信仰;
毒打/殴打;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骚扰;
单独关押;
监视/跟踪;
罚站;
剥夺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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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责任人:元宝山区国保大队王贺然、冯小虎、张志刚、王彦军等。
责任单位及恶人:
赤峰市公安局
呼和浩特市女子劳教所(内蒙古女子劳教所)
:
刘彦霜,
李惠敏,
武晶
赤峰市公安局
:
徐子章
元宝山镇镇政府(原马林镇)
内蒙古扎赉特旗图牧吉劳教所
:
王桂荣
元宝山区平庄看守所
:
刘伟民,
张海青,
王雷
赤峰市610办公室
元宝山镇610
内蒙古扎赉特旗图牧吉女子劳教所
赤峰市看守所
元宝山区平庄公安局
:
孙玉禄
赤峰市元宝山区刑警队
元宝山区公安局
:
张志刚,
王彦军,
王赫然,
冯小虎,
杨振远
西露天派出所
:
杨晓辉,
梁余烬,
刘树田,
白右国
红卫矿派出所
:
李宝田,
高庚
元宝山区马林镇政府
:
张学军
更新日期: 2019年8月14日 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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