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成
简介:
李洪成(Li,Hongcheng),
男 ,
64岁 ,
锦州大法弟子,余积乡农民。2000年2月4日晚上,他和功友来到了北京天安门广场,被警察绑架,警察们硬把他抬上车拉到前门派出所,在那里被关了一天一夜。 他被当地派出所劫回之后,被非法关押到凌海市拘留所。第一天,凌海市刑警队的警察把他提到一个房间,毒打他一顿,第二天,当地派出所来了三个警察,包括教导员靳某、秦雷,把他打昏了才罢手。第三天,警察又把他提出去,这时他连走路都走不了,就用人架着,把他架到一个地方。警察把他按倒在地上,脸朝下,趴在地下,一个人踩着腰,剩下的四个人(一共五个警察)打他。一个警察扳着他的脚,一个警察拿着刀刮他的脚心,而且另一个警察拿烟烧他的脖子,又用针扎他的脑袋,还拿着木棒砸他的头,他的浑身被警察们打遍了。警察们把李洪成扶坐起来,李洪成的腿根本就不听使唤了,肿得很粗,皮肤成紫黑色。警察把李洪成的手反铐起来,把他的棉衣服撩起来,一个警察拿出一把螺丝刀,另一个警察拿出一个打火机,刮他的肋扇儿,警察说:“这叫滚肋板儿。”这是最难受的一个刑罚,大约持续二十分钟。 警察打完之后,他回房间时腿根本走不了路儿了。两个被拘留的刑事犯把他抬到了警车上,送到了看守所。晚上他炼功的时候,警察使劲踢铁门,让这屋的牢头睡不好觉,让全屋的人来打他。2000年3月16日,他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40多天后,被非法劳教三年送到锦州市劳动教养院继续迫害。2000年3月末的一天晚上,他炼功的时候,“四防”(帮助警察管理犯人的犯人)把他打昏在地。用被子把他的头包在被的中间,脚在外边,拿来电棍打他的脚心。棉被缠住他的头,喘不过气来,打了半个小时后,他就昏昏沉沉地什么也不知道了,也不知打了多长时间,当他醒来时,被子已经拿开了。 他在小号里面整整被关了十天十夜,不给行李,只能睡在地板上。一次他炼功,“四防”(帮助警察管理犯人的犯人)刘东揪住他的头,用大拇指顶住他的眼睛,往里边摁,摁了五、六次,之后又用烟烧他的手指甲儿。他炼功的时候,刘东用一个铁钩子(铁钩子的铁筋有大拇指粗细,上面绑根木棒儿,木棒能有两米长)砍他的脚,他一直坚持炼。 他因为炼功一直被关小号。一个月后,他抵制迫害拒绝穿号服──红马甲。被电棍打他,把他打倒,之后带到办公室,交给大队长韩立华。大队长韩立华把他带到办公室,叫来九个“四防”劳教犯人,把他的上衣扒光,鞋扒掉,只穿一个裤衩,站在小水泥地上,地下还倒了一盆凉水,四防班长焦宝民和警察拿来电棍开始用电棍电他,之后他被带到小号,又反铐起来了。 他在锦州教养院里基本是天天挨打。有一次,有两个“四防”,一个叫王殿武,一个高某说法轮功欠打,对他们太手软了。他就跟他们讲道理,结果遭到他们的毒打。从此以后他就一直被关在小号里。他累计蹲小号120天,严管一个月,从早5点到晚10点,除了上厕所、吃饭可以动其它时间不让动,有时他拒绝坐凳,警察就把他吊起来,脚尖着地,每次吊2小时休息,10分钟后再吊,一天累计吊10小时。 2000年9月下旬,他被调到二大队(当时地点在石山)。他抵制迫害拒绝参加劳动。有一个犯人叫朱华光,他精神不正常,警察杨庭伦指使朱华光看着他。他炼功的时候朱华光用三角带往他身上、脸上、头上猛打,拳打脚踢。他在二大队整整被迫害了一个月。 2000年10月,到盘锦教养院,他上楼时行李都拿不动,还得用人搀着,这都是在锦州教养院二大队被打的。有一次盘锦教养院院长叫大队长把他带到医院检查身体,说李有肺结核,强迫他吃药。他在锦州教养院、盘锦教养院历经了9个半月的非人折磨终于回到了亲人的身边,让他感到欣慰的是任何强权和暴力都没有使他改变对真、善、忍的信仰。 2000年10月份,李洪成被异地教养3年。(迫害时间待查)大法弟子李洪成在新收大队肋骨被打折。(这件事与恶警张海平、金福利有直接关系) 2005年6月23日,他被兴隆派出所直接绑架到劳教所,在绝食抗议几日后摆脱了邪恶的魔掌。9月26日上午10点左右,劳教所的三个人开着有“司法”字样的警车又来到他家进行骚扰,并声称:“如果李洪成不把医院证明他有病的证明信送到劳教所,他就还是劳教所的人。” 由于当时他爱人的坚决抵制,和来人理论过程中,他在后院干活听见,才得以从后门出去走脱。但他不得不又一次流离失所。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毒打/殴打;
电击;
烧烫;
用棉被等物捂/闷;
关小号;
铐在某处上;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凌河见证
辽宁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十年遭受的迫害
锦州劳教所近期对大法弟子的迫害
锦州教养院迫害纪实(图)
辽宁锦州大法弟子李洪成遭受的非人迫害
辽宁省凌海市(锦州锦县)部份被非法劳教和判刑的大法弟子名单
相关单位及个人:
锦州劳动教养管理所电话:
院长张海平办公室:0416-2625600
副院长金福力办公室:0416-2625615
二大队办公室:0416-4575192 白金龙手机:13841659806
责任单位及恶人:
盘锦市劳动教养院
:
刘大汉
锦州教养院(锦州劳教所)
:
金福利,
韩力华,
冯子斌,
张海平
凌海市看守所
凌海市拘留所
凌海市刑警队
:
秦雷
太和区兴隆派出所
:
刘卓,
孟怀东,
杨金星,
刘大军,
杨雨生,
李岩
更新日期: 2016年12月17日 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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