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
何勇的父亲生前常年瘫痪在床上。儿子被抓,现在只有儿媳一人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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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何勇(He,Yong),
男 ,
五十多岁 ,
葫芦岛市南票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下午二点三十分左右,南票区法轮功学员何勇于在家中被抓。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葫芦岛市法轮功学员姬设梅、李燕、王燕、张庆珍、齐百芬、王英、何勇、徐桂兰八人,在朝阳县大屯乡讲真相时,被大屯派出所绑架, 并上报朝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国保大队大队长张晓过带人亲自把法轮功学员劫持到县公安局非法审讯。张晓过带人到八名葫芦岛法轮功学员家中非法抄家。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家属来朝阳县公安局要人时,不但没放人,姬设梅的弟弟姬西被公安局副局长刘海仁、国保大队警察刘志英、教导员王逸元等人扣留,当天被劫持到朝阳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主要参与者副局长刘海仁、刘志英、教导员王逸元、所长李洪伟等 。 八名葫芦岛法轮功学员姬设梅、李燕等与一名家属,被朝阳县公安局、派出所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朝阳县看守所里月余,现朝阳县公安局把构陷九人的冤案移交到朝阳县检察院,预谋加重迫害。 法轮功学员徐玉兰、王英、齐百芬、李艳、何勇一直非法关押至今(二零一五年八月),在看守所里面被罚站、坐板、强迫劳动。 朝县公安局企图对五位法轮功学员构陷判刑,现在朝阳县检察院把构陷五位法轮功学员的案卷第二次返回给办案单位——朝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可在八月五日家属和亲朋去国保大队要人时,警察不但不放人,警察刘志英不见家属,还推脱说等见律师再说。律师来之后,朝阳县公安局刘志英等却不见律师,一直推说没时间。 何勇父亲常年瘫痪在床,因儿媳照顾公公不方便,平日都是由何勇侍奉。自何勇被绑架后,家中又没其他人,只能落在妻子一人身上给老人换衣喂饭。老人突然见不到儿子望眼欲穿,朝阳县国保警察又到家中抄家,制造恐怖,老人孩子受到了惊吓,病情日益加重,于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在思念儿子的悲愤中痛苦离世。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辽宁省朝阳县法院开庭审理。五位法轮功学员当庭讲了真相,正念强,状态都很好。最后法官说认罪就不判或改判,不认罪就判刑三至七年,并说二十天后定结果,如判刑就直接送走,不通知家属。 二零一六年一月四日上午,五位法轮功学员的亲友到朝阳县法院,见了女审判长刘玉丽,当面递交了公通字(2000)第39号文件。刘玉丽在几番推脱不成的情况下,要求亲友在该文件上签字,写上递交人的名字、时间等。亲友们说:“签字是可以的。但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法律原则,法院方面也必须给我们打个收据,也要签字。” 刘玉丽显出很为难的样子,反复推脱,说已经有个律师递交过这个文件了。亲友说:“那不一样,律师递交的是律师的,我递交的是我的,很可能不一样。” 刘玉丽看实在推脱不了,只好勉强答应说:“那我们要商量一下,等一会告诉你(其实这点小事作为审判长完全可以做主决定。”大约十多分钟,刘玉丽和一个年轻小伙子下来(按照警察办案规矩,至少两人),双方互相签了字。 据悉,被辽宁省朝阳市绑架的葫芦岛市五位法轮功学员李燕、齐百芬、王英、何勇等大约在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被朝阳中法非法庭审,现在还没有判决。 家属向孟凡石要一审的判决书,孟说法院没有义务给家属,也没有义务通知家属开庭。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审讯;
抄家;
非法关押;
罚站;
罚坐;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迫害亲属;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省朝阳市五位法轮功学员已被朝阳中法非法庭审
亲属递交文件证实亲人无罪 法官签字接收
二次被返卷-辽宁省朝阳县公安局仍不放人
辽宁朝阳县公安局构陷八名法轮功学员
辽宁葫芦岛市恶警绑架李春琴等法轮功学员
相关单位及个人:
朝阳县公安局办公室:0421--2915962 张猛 副县长、局长”0421-2913326 18342139099 李长军 副局长:办0421--2921736;宅0421--2651111;15804961111 刘海仁 副局长:0421--2929455;15842146111 韩毅然 副局长:办0421--2921735;宅0421--2626633;13942148989 孙殿波 副局长:0421--2736996;13898081988 包万刚 局长助理:办0421--2913638;宅0421--2809002;13516068502 王贵山 局长助理:办0421--2912234;宅0421--2919001;13591852882 王亚利 纪委书记:办0421--2910338;宅0421--2923489;13516018699 王文科 政治处主任:办0421--2929308; 宅0421--2915503;13540211656 县国保大队 大队长肖东坡:15142198333 副队长刘志英:13842187788 教导员王逸元:13904919918 朝阳县政法委: 政法委书记姜涛: 副书记吴凯戎0421-2800955、15104211891 维稳办主任马骁0421-2835610、15042116667 维稳办副主任杨颖(女)15842141158 维稳办股长高旭15804213344 朝阳县法院参与人:刘玉丽)(女、审判长) 办电:0421-8999542 手机:15642886569 赵晓飞:书记员
朝阳中法参与人:孟凡石(男、审判长) 办电:0421-3886058,邮编122000
责任单位及恶人:
朝阳县看守所
朝阳市中级法院
:
孟凡石
朝阳县法院
柳城镇派出所
:
李宏伟
朝阳县公安局
:
刘志英,
刘海仁,
张晓过,
王逸元
更新日期: 2016年4月26日 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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