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丽琴(郝丽芹)
简介:
郝丽琴(郝丽芹)(Hao,Liqin(haoliqin)),
女 ,
年龄未知 ,
河北秦皇岛市青龙县木头凳镇法轮功学员。秦皇岛青龙县木头凳镇山东村恶人赵彩清、郝平、王文江和王义祥主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如恶意举报、张贴诬蔑、诽谤法轮功及大法师父的漫画、条幅等,曾造成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 二零一一年六月下旬,山东村书记郝平丧失人性,把修炼法轮功的堂姐郝丽琴送到木头凳派出所迫害,郝丽琴第二天才回家。 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至二十四日,河北省青龙县14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迫害责任单位及人员是:青龙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李印卿、政法委书记邵海庭、综治办等人伙同木头凳镇派出所所长宋学强、双山子乡派出所所长郝印奎、大石岭乡派出所所长张闻天、干沟乡派出所、大巫岚乡、八道河乡、娄杖子镇、朱杖子乡、土门子乡、青龙镇派出所。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上午8点多,大法弟子郝丽芹在木头凳镇山东大集上发资料时,被青龙县国保大队长李印卿等便衣强行推搡进车里绑架拉走,下落不明。车里连司机共有5人。 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县木头凳镇法轮功学员郝丽芹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上午平安回家。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二日下午五点多,木头凳派出所警察杨柳、王大伟在村干部的配合下到山东村、山西村到多名法轮功学员家骚扰,被骚扰的法轮功学员有于桂兰、郝丽芹、王晓君、王彩云、严平的妻儿。山西村冯立民等法轮功学员家分别非法照相、撕毁对联要手机号等。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10点多,秦皇岛市青龙县木头凳镇山东集市上,木头凳派出所警察绑架了3名法轮功学员,她们分别是王晓君、郝丽芹、王文杰。当时法轮功学员王晓君、郝丽芹在村民黄占平家聊天,不一会儿,王文杰和一70多岁老年法轮功学员也来了他家,此时,突然闯进来了木头凳派出所林文东等4名穿便衣的警察,说她们是非法聚会,问她们在干什么呢,在说什么呢,说你们谁也不许走,于是绑架了法轮功学员王晓君、郝丽芹和王文杰。当场放过了老年法轮功学员,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青龙县拘留所。 二零一九年一月五日,郝丽芹、王文杰被非法送往秦皇岛看守所,体检均不合格,又被送回青龙公安局,当天晚上9点,警察通知家人接回。一月七日,王晓君平安回家。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青龙县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吕振东一行人去了法轮功学员郝丽芹家,逼迫其儿子在所谓的保证书上签了字。 二零一九年腊月二十八日,青龙县国保大队队长李印清和副大队长吕振东强制木头凳镇法轮功学员王文杰和郝丽芹各自打车去了昌黎检察院,在他们已经准备好的所谓立案材料上签字按手印。 二零二零一月二日,青龙县检察院电话通知木头凳镇法轮功学员王文杰、郝丽芹,让她们在一月三日上午9点到青龙县检察院,说什么要走什么法律程序,在他们准备好的几张纸上签什么字,原因是所谓的取保候审已经一年到期了,预谋进行下一步迫害。二人均在家人陪同下家人替签了字,但法轮功学员郝丽芹把签完字的四张纸拿回家,伪检察院人员告知,哪一天相关人员还要到两位学员家。邪党相关人员传话说,还得要两位学员去昌黎检察院。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腊月二十八日),青龙县国保大队队长李印卿和副大队长吕振东,强制王文杰、郝丽芹各自打车去昌黎检察院,在他们已经准备好的所谓「立案」材料上签字、按手印。 二零二零年二月九日(正月十六日),青龙县公安局人员又给郝丽芹打电话,让她去昌黎检察院,郝丽芹没配合。 二零二零年阳历三月十八日上午,吕振东等三人开车来到王文杰和郝丽芹家,强制她们二人上车去昌黎检察院,王文杰机智走脱,吕振东又让郝丽芹下了车,没有带走。 第二天,三月十九日吕振东等人又把二人强制带走,去了昌黎检察院,进行了所谓的做笔录签字。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九日,王文杰、郝丽芹分别接到昌黎县法院打来的电话,让她们去昌黎法院,还是让她们签字:如果她们签“不炼功的保证”,就可以监外执行,刑期是三年零十个月。王文杰不签字,第二天在家人的强迫压制下又去了昌黎法院,其儿子替签了字。之后被告知:王文杰、郝丽芹分别被罚款5000元和3000元,于五月七日去昌黎法院非法开庭。目前,王文杰被迫离家出走。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上午,法轮功学员郝丽芹正在木头凳镇山东村集市上购买生活用品,木头凳镇派出所所长谭军带三名警察突然抓住郝丽芹强行往警车里拽,但无论他们怎么拽扯,郝丽芹就是不配合,一段时间以后,其中一人给他们上级打电话告知弄不走,但对方回话说:就是抬也得把她抬来。于是他们把她绑架到木头凳镇派出所,后来又送往青龙县拘留所。 在郝丽芹被绑架期间,围观的好多人都说:人家怎么了,你们就把人家抓走。当日,郝丽芹堂弟去木头凳镇派出所打听为啥绑架她,回答说:她是在逃犯。 当日被绑架到青龙县拘留所,后又非法送往秦皇岛市看守所做核酸检测,之后被绑架到昌黎县看守所(拘留所)迫害。 据家属向木头凳镇派出所及有关部门询问郝丽芹被迫害的理由,邪党部门给出的理由是:郝丽芹取保候审的时间已过,没配合昌黎法院对其案件的审理,其属于“在逃犯”。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十点四十五分,郝丽芹被汽车拉到昌黎法院非法庭审。然而,法院不允许郝丽芹请辩护律师,不允许她家属旁听,一切黑箱作业。 二零二三年 四月份,法轮功学员郝丽芹被非法关押到石家庄市女子监狱,具体哪个监区还不清楚,待查。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时间内,通知家属;
骚扰;
非法拘留;
非法提审;
违反办案规定,强制按手印;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68316.html#23111620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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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33432.html#21111022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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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零年五月一日大陸綜合消息-404603.html#2043023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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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各地迫害机构恶人录(8/29/11)
河北青龙县多名法轮功学员近期遭绑架骚扰
相关单位及个人:
昌黎法院号码 03357800142
【木头凳镇派出所】
所长:宋学强 13903340818
指导员:张立国 13833533915
户籍警:范志广 15233580896
警察:
孙建伟 13780580775
张文华 13582405727
王大伟 18601744470
杨柳 15354365551
【青龙县(综治办)】
主任:赵明丰18633569053
【青龙县国保大队】
办公室:0335-7880627
大队长:李印卿13933584481,办公室7862629,李印卿妻子:李巧云13393354333 13323375008
指导员:冯奇 13933570886
副大队长:吕振东 13933690365
宋建文 13933612526
责任单位及恶人:
青龙县拘留所
青龙满族自治县木头凳镇派出所
青龙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青龙县木头凳镇派出所
:
王大伟,
杨柳
河北石家庄女子监狱
青龙县610(综治办)
青龙县国保大队
:
李印卿,
吕振东
青龙县木头凳镇山东村
:
郝平
昌黎县法院
青龙县检察院
青龙县政法委
:
邵海庭
昌黎县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3年11月17日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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