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芳
抚顺矿务局医院出具的“病情交待知情书,并且家属和医生都签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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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周玉芳(Zhou,Yufang),
女 ,
68岁 ,
辽宁抚顺市新抚区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日晚上,新抚区法轮功学员周玉芳到抚顺的站前地区去贴“法轮大法好”的粘贴,被恶警绑架到抚顺市站前派出所。周玉芳什么都不讲,一派出所所长打周玉芳两个嘴巴子。 第二天早晨,恶警所长领几个人闯到周玉芳家非法的抄家,什么也没有抄到,那些警察还想让周玉芳做贴资料的动作,好让他们把她录下来。周玉芳没有配合他们,被劫持到抚顺南沟看守所。约八天之后,站前派出所警察到看守所把周玉芹劫持到沈阳马三家子教养院非法劳教。 在马三家子教养院二大队恶警队长张琢慧,为了转化周玉芳,叫清原县的王来新等六七个人“包夹”周玉芳,早晨四点就逼她起来到警察的办公室坐着,轮番逼她“转化”,不让睡觉、不让洗澡、不让买东西。后逼周玉芳做奴工活,做手艺品、挑冰果棍、剥大蒜等。 二零零五年二月间,周玉芳写了严正声明,声明“转化”作废,并把严正声明交给张琢慧。恶警又开始对周玉芳进行“转化”迫害,早上四点半钟就逼她到综合楼坐着,“包夹”袁某(五十多岁)、齐某、曾凡玉、铁岭的杜某(快六十岁)等逼周玉芳“转化”,但是周玉芳就是不“转化”。 当时,法轮功学员信淑华、滕桂香也在马三家教养院遭迫害:信淑华,女,五十多岁,拒绝“转化”,被拽出去打,关“小号”半个月。滕桂香,女,四十多岁,山东人,绝食反对迫害,遭恶意灌食,身体虚弱的走路都颤动。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日,辽宁抚顺市顺城分局国保支队副大队长焦臣亲自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伙同多地区派出所警察,先后四起绑架十七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日上午九点十分左右,李力和王德芬、金哲(司机)三人驱车一同去王家国家串门,李力和金哲离开时顺路带王家国到顺城区葛布街(新地号)某居民楼,李力、王家国、金哲三人先后上楼,下楼后被便衣警察控制。警察从王家国手中抢下钥匙,七、八个便衣上楼破门而入,将正在读书的周玉芳、关佳莉、魏少敏、田香云、徐印雷五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周玉芳、田香云被绑架后,因为体检不合格,看守所拒收,被释放。释放时被顺城区新华派出所警察向二人各自索要一千元。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下午一点三十分左右,顺城区新华派出所警察到周玉芳、田香云家非法抄家,在周玉芳家搜走真相币二百元。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下午,周玉芳与郭姨在万达附近讲真相,被协警举报,被绑架到千金派出所。有3个国保警察,有彭越、魏振兴、2名派出所的警察。傍晚6点10分到家非法抄家,有打印机、书、法像、笔记本、大法书、资料还有几百元现金。并将周玉芳劫持到抚顺南沟看守所,但周玉芳因体检不合格被放回。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被绑架的辽宁省抚顺市周玉芳、郭姨因体检不合格已于当晚回家。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日早七点左右,周玉芳老人被千金派出所二个警察闯到家,以协助调查为由把她骗到派出所,非法对她处以十五天拘留,随后将她劫持到南沟看守所非法关押。周玉芳在拘留所仅三天,就被迫害得生命垂危,被送到抚顺矿务局医院抢救,因医生说她随时有生命危险,周玉芳才被释放回家。 二零一九年一月四日下午三点,周玉芳被国保安排监视的人构陷,被绑架到新抚区站前派出所。家属赶到,问为什么要抓周玉芳?派出所回答的很干脆,国保让抓的。家属告诉他们:周玉芳刚出院,还有生命危险。就是这样,他们还是不放过,晚上六点三十分到家抄家,家里的法轮功书以前已经被他们抄家抢走了,这次什么也没有了,就剩自己看的几张光盘,这次凑数给抢走了,连夜送南沟看守所刑拘。 家属到抚顺矿务局医院把病历复印来,给派出所宋晓鑫送去,宋晓鑫不接收,说跟我们没有关系,那里还有二个警察。家属说,你们抓的,出问题你们负责。派出所的人说找国保去,我们只管抓人。家属拿着病历走出站前派出所门,又返回将病历送给派出所,强行在窗口送进去。派出所拿录影仪给前去的家属录像。 二零一九年一月九日,家属去抚顺市国保,门卫戒备森严,不让进去,只能给国保队长彭越打电话了,把情况说一下,国保队长说跟我没有关系,是派出所抓的,你找派出所去,就这样站前派出所与抚顺国保队长两家来回踢球。 目前周玉芳被非法关押在抚顺南沟看守所已四十多天了,周玉芳满口没有一个牙,吃饭困难,身体消瘦。现在出现头痛、迷糊、后脖颈椎疼痛,起身、行走都非常困难,靠俩人搀扶。 日前,公安机关已将诬陷周玉芳的材料上报抚顺市新抚区检察院,要求检察院起诉。 周玉芳家属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向检察院公诉科递交一份“不予起诉申请书”,接待的人李姓检察官,负责取保候审,案子经办人是穆静。李姓检察官称周玉芳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就不能去医院,还图谋起诉。 在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把诬陷周玉芳的材料上报抚顺市新抚区检察院,执意要陷害周玉芳。检察院和法院与公安机关沆瀣一气,滥用职权,于二零一九年十月冤判周玉芳一年。周玉芳在抚顺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九个月,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在余刑还有三个月的情况下被送进辽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在辽宁省女子监狱,警察指使犯人采取各种手段残害折磨法轮功学员,逼迫转化。周玉芳在集训队每天都被罚站,在寒冷的冬天被扒光棉衣、棉裤,只穿单衣、单裤在仓库里罚站,开著窗户吹風把周玉芳冻得瑟瑟发抖,不让去厕所,大小便直接拉尿在裤子里,这样湿裤子就更冷,不转化就这么折磨。管理人员知道周玉芳时常心脏犯病,怕出问题,告诉牢头及包夹随时注意。周玉芳经常血压高达220,吃药也不降,在这样的身体状况下一样被折磨。 二零二零年一月三日,周玉芳吃力地走出辽宁女子监狱,,全身从头到脚没有一寸肌肤是完好的,都是疥疮,疼痛瘙痒难忍,两只手像戴两只硬胶手套。 辽宁省抚顺法轮功学员王维菊、贾秀花、周玉芳、李翠红、秦曾云 、胡凤秋、彭杰陆续平安回家。(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 二零二零年六月,周玉芳到银行去领取退休金,银行告诉退休金已被扣发。周玉芳到社保基金去问。他们说有规定:“退休人员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绑架/劫持;
抄家;
强制拍照并在电视上/游街曝光;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洗脑/送洗脑班;
监视/跟踪;
看管/蹲坑;
罚坐;
逼迫放弃信仰;
剥夺睡眠;
长期禁止摄入食盐;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拘留;
非法判刑;
罚站;
不给穿衣服;
不准上厕所;
吹凉风;
非法起诉;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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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63248.html#1832222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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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市周玉芳在马三家劳教所遭迫害事实
责任单位及恶人: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马三家教养院)
:
张卓慧,
王来新,
曾凡玉
顺城分局
:
焦臣
抚顺市公安局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
抚顺公安一处(抚顺市刑警大队)
:
彭越
抚顺市公安局
:
魏振兴
抚顺市站前派出所
抚顺市看守所(南沟看守所)
千金派出所
新抚区法院
新华街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0年7月12日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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