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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玉兰


劈腿酷刑:往两边掰腿。

简介:
梁玉兰
(Bian,?nie), 女 , 66岁 , 辽宁抚顺市新抚区居民,一九九八年元月梁玉兰开始修炼法轮功,一个月后,她所患肝炎、肾炎、脑血管痉挛、眼睛巩膜炎、子宫肌瘤、单细胞增多症等疾病统统不翼而飞,认识她的亲朋好友,都知道法轮功真的神奇。

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后,江氏流氓集团和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梁玉兰坚持法轮功信仰,多次遭邪党迫害,曾两次被绑架到沈阳马三家子教养院迫害。

二零零五年,梁玉兰为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代守同租房子被绑架,代守同被非法判刑九年,梁玉兰被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四日下午一点多钟,梁玉兰遭望顺市望花区警察臧传方绑架、非法抄家,关到抚顺市看守所,后被劫持到马三家子非法劳教二年。

马三家子教养院警察队长张君、副队长张琢慧,对梁玉兰进行所谓“转化”迫害,用电棍电,打嘴巴子,几个男恶警抓住梁玉兰的手,强行在他们写好的“转化书”上按手印。但梁玉兰从来没有承认被“转化”,教养院非法剥夺她家人探视权。

二零零九年四月间,梁玉兰因拒答所谓考题,被张君打嘴巴子。
后来,教养院办一“转化”班迫害法轮功学员,恶徒用殴打、抻刑、塞床底、扒光衣服在户外冻、关小号、吊铐等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马三家教养院三女恶警邹某、方叶红、张琢慧对梁玉兰实施劈腿、撅着等刑罚,她们往两边掰梁玉兰的腿,成一百八十度,来迫害法轮功学员,把梁玉兰的腿掰的响了一下,用这样酷刑折磨梁玉兰。马三子教养院用这种非人的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放弃“真善忍”的信仰,具体事实触犯《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规定,符合构成“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之要件,上述犯案恶警即该当《刑法》“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

当马三家劳教所释放梁玉兰时,又把她劫持到抚顺罗台山庄洗脑班迫害。

迫害类型: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抚顺县梁玉兰老人两次被劳教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更新日期: 2011年9月26日 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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