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维民
简介:
刘维民(Liu,Weimin),
男 ,
67岁 ,
是吉林市铁路一中退休教师。1999年7月20日之后,他遭到吉林市昌邑区莲花街道,华秀杰书记和莲花派出所、区610办公室多次疯狂迫害。恶警让他天天到派出所报到,限制人身自由,砸门(已经被砸坏的门现还在)、罚款、监控、抄家,强行绑架送洗脑班、拘留所和看守所,最后被非法劳教三年。 2000年7月23日,他去北京上访被单位保卫科曲生平和莲花派出所民警李永贵,把他给戴上手铐押回吉林并送拘留所。第二次拘留15天。 2000年10月19日,他被莲花派出所李永贵等5、6名恶警押到昌邑公安分局,让一个岁数大的人替他签字,晚上10点多钟送他到吉林市第三看守所迫害39天。 2000年11月28日,他被送吉林市劳教所继续迫害,劳教三年。2001年1月1日省劳改局,批覆他保外就医,因他不写保证又拒绝签字,劳教所只好延到2001年1月23日(大年三十)上午10点多钟,无条件放回保外就医。 2001年3月8日,他和亲属去河北进货,莲花街道、派出所发现人没了,再次抓捕,追查株连亲属。3月16日他返回吉林,被莲花街道,派出所长又送去昌邑区洗脑班,严加看管,两天后他闯出,流离在外四年。 在这期间,莲花街道恶人刘明久和派出所民警李永贵去北京抓他。2001年3月26日,它们通过铁一中财务室扣他工资3505.00,支付它们的差旅费。铁一中工会主席刘忠臣签字取走(单据在铁一中财务室账上封存)。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劳教;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退休教师自述1999-2001年间被迫害经历
吉林法轮功学员部份劳教名单
责任单位及恶人:
昌邑区莲花派出所
昌邑区莲花街道
昌邑区610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15日 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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