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延荣
简介:
张延荣(Zhang,Yanrong),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永昌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八日,永昌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冤判重刑:张延荣、秦德新、樊永成、胡尚学十二年;王泽兴、岳培福、秦吉昌十年;诸大义、王泽芳(女)八年;王永芳(女)七年;严生杰三年。 当时参与非法审判的部份人员是:审判长石多英、审判员周瑞荣、代理审判员张永儒、书记员马冬梅、检察院的公诉人是何正仲。审判地点是当时的法院审判庭,庭审时间长达两天,属公开审判,让家属旁听。在邪党法庭上石多英为争得法院院长职务,极力迎合邪党组织捞取政治资本,以种种借口超越邪党法律坚持对法轮功学员重判。在事前已经通知法轮功学员准备辩护词届时做自我辩护,当程序进程到自我辩护时,石多英却说:不能叙述实事过程,只能留下书面辩护词。显然石多英清楚这是枉判。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甘肃金昌地区迫害法轮功的人员遭恶报事例
甘肃省永昌县兽医胡尚学遭迫害事实
责任单位及恶人:
永昌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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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瑞荣,
马冬梅,
张永儒,
石多英
更新日期: 2014年9月14日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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