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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苏

简介:
张苏
(Zhang,Su), 男 , 47岁 , 武汉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一年以来,武汉市法轮功学员至少三名被非法劳教、七名被非法判刑。近期,武汉邪恶“六一零”和国保处借搞庆典之名,加重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张伟杰、张苏、李国华、熊炜明、夏阳、朱春莲、冯震、冯云、韩淑华等九名学员当作全市所谓法轮功的“大案”,非法移交到武昌区检察院,图谋滥诉。

二零一一年五月五日上午8时左右,江岸区法轮功学员张苏、程静夫妇在常青花园火车售票处被绑架,五月五日当天即被送往所谓的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强制洗脑,五月七日被强制上二楼洗脑,五月八日因抵制洗脑迫害,被龚健、刘成及二名保安拳打脚踢并被戴上手铐到二楼强制洗脑,此后每天被洗脑到晚上九点才能下楼。

张苏后音信全无,家属没有收到任何有关张苏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文书,国保处也不透露他的任何信息。迫于无奈,家人到律师事务所咨询相关法律,被告知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处蔡恒、袁泉等人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及《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已涉嫌非法拘禁罪。

为此张苏的家人提出控告,要求检察机关予以受理并审查起诉。他们将控告书送达到湖北省检察院及武汉市检察院、武汉市纪委监察局、武汉市信访局、武汉市政法委、武汉市法制处、武汉市妇联、武汉市公安局长胡绪鲲、武汉市公安局法制处、武汉市公安局信访处唐红涛、武汉市公安局纪检、武汉市常青花园社区等处;并到武汉市常青花园派出所、武汉市台北派出所申报失踪。

洗脑班对张苏进行的所谓「攻坚转化」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大约四十多天,主要由丁星樵和肖杨荣在他面前诬蔑大法,逼他转化,还多次用书本、报纸裹着的棍子打他,说这样打人没外伤。

第二阶段,丁星樵被调走,新换来一个六十多岁男子刘某某,黄石人,与肖杨荣继续对他「转化」,逼他看诬蔑法轮功的所谓内部数据片,并开始进行肉体折磨,不让睡觉,直到他的健康出现严重问题,两次晕倒,他们才不得不停止。

在这四十多天里,二中队队长刘成,他恐吓并威胁张苏说:「这里还没有不被转化的」如拒不「转化」,我们可以无限期地关押你,用一切手段到你「转化」为止。

二中队警察彭刚,多次对他辱骂,对他的信仰进行诬蔑攻击,对我人格尊严进行侮辱。

刘某某对张苏先采用谈话方式灌输他们那套邪悟理论,他拒不接受并针锋相对辩驳,他恼羞成怒,在他的建议下,教育所用更阴毒的方式对张苏的身体进行伤害,他们在张苏的食物和饮用水中下药。先借口说其它教室热水瓶不够用要拿走他房间的热水瓶,然后他的饮用水就只能靠肖杨荣去开水房打来。她有时故意拿来一些饮料,零食给他,说是照顾他,饭菜也是由她打来。张苏吃下这些东西后身体出现明显反应,有时胃痛,有时胆痛,有时头晕脑胀,还有时心慌,呼吸困难等等。刘某某还时常暗示他,如继续顽抗,五脏六腑都会逐渐坏掉。

警察江黎丽因此威胁他说:「你还跟我们讲法律?你知不知道公检法是一家,都由政法委领导?政法委由共产党领导,共产党弄死你就像弄死一只蚂蚁。明天把你拖出去枪毙就说你是自杀,给你家属一盒骨灰了事,或者把你弄到医院割了几个器官,就像给你看的苏家屯事件,那还可以救几个人,然后再把你一烧,连骨灰都不给你的家人,你又能怎样?」

不久,刘某某被调走,换来的是丁星樵的老婆,湖北云梦人,她每天先念几十遍的「决裂书」,再辱骂张苏半个小时,不堪入耳。因为他们的暴行,有一天他拒绝再跟他们去二楼教室,教育科科长龚剑、刘成、彭刚和护卫队共六、七个人将他强行按在床上,反铐住双手,捶打他的背部,并将他拖到二楼教室,龚剑和刘成将他逼在墙角殴打、搧耳光、辱骂,同时威胁他说:「你转化不转化无所谓。我们就是要你坐牢,判你十年,你的事连武汉市的公检法都决定不了,你为甚么会送到省法制教育所?你的事在省里是通了顶的。」

八月底左右,张苏接连两次晕倒在教室里,他们不得已送他去铁路医院检查,医生说他需要住院观察,因为他患有三期高血压病,另外心肌受损,并有胆结石,体重比绑架前轻了三十斤。

这都是他们在他饭里下毒引起的,他们不让他住院,但为避免他突然死亡,并不是出于人道主义,而是准备让他走司法程序,出了事他们不好收场,暂时停止了对他的「转化」,第二阶段也就这样结束了。

第三阶段也就是最后一个阶段,大约从二零一一年九月初起,因为他身体太差,他们减轻了迫害的强度,没再对他进行二楼洗脑。但到十月初,他们又逼他上二楼洗脑,十月中旬,再次停止了洗脑。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日,市局国保处蔡恒等突然出现,将他转到武汉市第二看守所,因他体检不合格,血压是120─210毫米水银柱,并伴有心脏病,到武汉市第二看守所当日三次拒收。当晚国保处只得将他带到市局附近的一个小宾馆住下,第二天国保处拿了市局某副局长的批文,再次带我去二所,二所值班所长看了批文后,说:「这样可以收,但假如他真的出现意外,我们也不负责。」而且问涉嫌的「省督HF1102」大案是甚么案子,国保没有回答。这样我被非法关押进第二看守所。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两个身份不明的人给家属送来所谓的“拘留通知书”,家人拒绝签字。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湖北省“六一零”强行指使武昌区检察院对九名法轮功学员(张苏、张伟杰、冯震、冯云、李国华、熊炜明、夏阳、朱春莲、韩淑华等)“并案”处理,提出非法诉讼”。负责此案的武昌区检察院检察官张葳,一再拒绝接见受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被非法关押的学员在与律师见面时,讲述了自己在省洗脑班里所经受的迫害,之后,律师再次会见学员受阻,连有关案情的所谓“卷宗”都不让律师看。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九日上午八时,武汉市武昌区法院非法审判张伟杰、张苏等七位法轮功学员。张苏被武昌区法院非法判刑六年。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洗脑/送洗脑班手铐/脚镣强行施药毒打/殴打威胁/恐吓剥夺睡眠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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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处地址:武汉市汉口发展大道188号,电话:027-85393500 中队长:蔡恒(移动电话):13971015811 袁泉、张林、刘华、黄晓哲、刘欣耀(女)(办公电话):85393569 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地址:武汉市武昌陆家街299号,邮政编码:430060 检察官:张葳(女)电话:027-88150252(负责此次起诉的检察官)

责任单位及恶人:
武汉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武汉中级人民法院 : 黄源峰
武汉市610办公室地址:汉口解放公园路42号<br>电话区号:027,电话:82402420、82611496、82402846、88936279<br>610办公室邬局长,手机:13317152533<br>书记 胡少斌<br>610历届主任:<br>矿培勇<br>任强82402422办、82637847宅<br>赵飞(现任武汉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局长专线85876666、82402235办<br>主任兼市委政法委秘书长:邓斌82863396、13317199999、82402420<br>副主任:陈仕国82402903办、87403060宅<br>科长、武昌区六一零办公室主任:陈传全88936430办、88936279、13397111802
武汉市武昌区法院【武昌区法院】<br>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平路12号,邮编430000<br>区号027,电话:027-88223524<br>院长 王晓华<br>副院长 任永开<br>纪检组长 杨葵<br>副院长:027-88214304<br>民事审判庭:027-88223496<br>执行局:027-88214398<br>立案庭:027-88214302<br>民事审判庭:027-8821550<br>水果湖法庭:027-87306521<br>中华路法庭:027-88845970<br>中南路法庭:027-87812529<br>杨园法庭:027-86811503<br>白沙洲法庭:027-88077611<br>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中山路359号,邮编430060<br>电话:027-88224421<br>院长张志耕027-88931803、13907148402<br>院长赵:13707172079<br>刑一庭法官周宏钧027-88931695<br>刑一庭法官邓军 027-88931694<br>刑一庭副庭长黄源峰027-88931783 : 周宏钧邓军
武汉市公安一处 : 蔡恒
庙山汤逊湖洗脑班(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湖北省洗脑班/武汉板桥洗脑班/洪山区马湖村特二号)法定代表人:周水庆<br>地址:武昌洪山区马湖村特2号 联系电话:027-87234314<p>“湖北省法制教育所”<br>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马湖特一号(武汉洪山区马湖村特2号)<br>邮编:430064<br>电话:027─87924873<br>乘车路线: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就是共产邪党专门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地。湖北省洗脑班已由汤逊湖迁到了武汉市洪山区马湖村,在臭名昭著的湖北省女子劳教所边,只一墙之隔。在武汉市洪山区板桥小区的东边,马湖新村的南边。乘901或905或306或587路车在板桥下,沿板桥中学南边的一条新修的大路向东走 50米左右,再向南拐就是湖北省女子劳教所和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即湖北省洗脑班)。<p>“湖北省法制教育所”部份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名单如下:<br>张幸福,现任湖北省劳教局副局长<br>所长周某某<br>副所长:张修明、刘琼(女)<br>一中队:<br>江黎莉(女,队长)副科长,具体负责“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打人最多,且凶狠毒辣<br>何伟(队长)打人凶手<br>胡某某<br>二中队:<br>刘成(队长)<br>徐某某(女,副队长),<br>彭刚,倩倩(女),江某(女),李某(专职打手)<br>江成方,<br>刘勇军,<br>周水庆,<br>张某某,<br>龚健, 大队长,具体负责“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br>毕慧琼,女,副队长<br>俞某, 科长<br>田明、毕慧琼、毕鹤梅、刘群、邓××(男,微胖,30岁左右,1.80米)、胡建国(男,队长,1.72米左右);徐红(女,脸上有很多痣)、王丽华(女,20多岁,1.52米左右),刘贫,彭某,江某,谢胜艳、柯昌芬等。 : 彭刚刘成
湖北省610办公室【湖北省防范办(六一零办公室)】<br>电话027-87233234、027-87233496、027-87133820、027-87133985办
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武汉市公安一处(国保处):027─82832808<p>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一处)武汉市公安局一处(国保处),原地址在武汉市江岸区青岛路1#,后搬迁至张自忠路(原市公安局幼儿园),在江岸区交通大队隔壁,门口并没有挂牌子。<p>武汉市公安局一处:黄海喆、张宁、刘华、康宝、张懿旭和另一个30岁左右的年轻人等,直接负责人:邱汉华。<p>国保:曾凡亮13349956169、张红13397156599、<br>李菊生13006385979、陈传全13397111802 : 张宁
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湖北省洗脑中心)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即湖北省610洗脑班)<br>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马湖特一号 邮编:430064<br>电话:027—87924873<br>值班室电话:027-87924870 13971687602<br>610头目电话 027-87234314、027-87233774<br>帮教人员:<br>刘立安,男,五十多岁,湖北黄石人,犹大,目前到各监狱进行转化迫害。电话131-3593-7253<br>丁星樵夫妻,四十多岁,湖北云梦人,电话133 9618 3037<br>季同利,男,四十多岁,湖北十堰人,电话0086-13886839929,13797855294<br>戴建春,女,五十多岁,湖北黄石人,电话0714-6211993 139 8658 3618 : 江黎丽
湖北省洗脑班湖北省“法教班”,又叫“法制教育中心”(即洗脑班)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南湖大道保利心语附近,距武昌火车站10公里左右,在武昌火车站坐777路公交。 : 龚建
武昌区检察院地址:武昌陆家街299号,邮编:430060。<br>电话:027-88114665、027-88132000、027-12309(检查服务热线)检察长:付斌<br>副检察长:谭成文、李滨梅、刘群、王丽、刘晓明、彭艳玲、陈红林、夏靖华、李莉、陈长奇、田勋红、张迎春。<br>武昌区院分管副检察长谭成文\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夏向前\副检察长张志耕\程克军检察官\魏小兰(女,40多岁)、陈骞(女)\朱正国、潘维义、万贵增、高汉金、陈红林<br>各部门负责人:陈红林、夏靖华、李莉、陈长奇、张迎春<br>检察委员会专委:司徒明<br>机关党委副书记:索振武<br>侦查监督部负责人:刘晓明<br>未检部门负责人:彭艳玲<br>政治部主任:田勋红 : 张葳彭艳玲陈原童怡芸

更新日期: 2017年5月1日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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