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木兰
简介:
柳木兰(Liu,Mulan),
女 ,
56岁 ,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法轮功学员,在广东惠州打工。柳木兰曾先后三次到北京上访为法轮功鸣冤;二零零一年曾被武汉法院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晚上八时,柳木兰在惠州市惠阳区三和经济开发区盈丰小区附近派发真相资料,被三和派出所恶警蹲坑绑架,关押在惠州市惠阳区看守所。七月二十一日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给柳木兰家属下达所谓的“逮捕通知书”。之后惠州市惠阳区中共检察院于八月二十六日向惠州市惠阳区中共法院提起所谓的“公诉”,该法院于九月十六日通知家属开庭审理。 柳木兰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结果开庭不到四十分钟就休庭了,后来没有经过二次开庭,中共人员于九月二十日就私下对柳木兰作出三年半的刑事判决。柳木兰认为修炼法轮功是个人信仰,没有触犯任何法律,于是向广东省惠州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而该法院并没有开庭审理,就直接驳回上诉! 柳木兰家人在与代理审判员潘剑辉交谈过程中,潘说:“看你们是外地人,只判你三年半,在这里法轮功的案子起步价是三年,加上柳木兰态度不好,不配合,所以才多加了半年;我之前在惠东那边审理了很多法轮功的案子,都是五~七年以上。” 柳木兰于二零一二年一月十日左右被从惠阳区看守所劫持至广东省女子监狱四监区受迫害。柳木兰的丈夫、女儿、儿子、母亲、姐姐因为得知柳木兰在监狱血压高,非常担忧她的安危,于二月十六日大老远一路颠簸从湖北赶到广州想见柳木兰一面,可是广东省女子监狱的狱警却以没有会见卡为由刁难家人,不让探视,在家人的据理力争下,狱警又把原本可以让三个人同时见改为只能两个人去见,致使柳木兰的儿女都没能见到自己的母亲。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九日,柳木兰的丈夫收到女子监狱的信,信封上地址的字迹是柳木兰本人的,而信里面却不是柳木兰亲自写的。信件的大意是柳木兰有严重的高血压,要求亲属配合狱警一起来骗柳木兰吃药。 柳木兰因修炼法轮功身体健康而乐观,被非法关押到广东省女子监狱几个月来,坚持不配合狱方迫害信仰的所谓“转化”。狱方声称她有“高血压”,被强行注射不明药物,之后又在食物中掺杂未知药物,名曰“治病”。现在狱方每天逼她吃药,对家属说她吃的是所谓“降血压”的药。此后,柳木兰变得精神恍惚,双眼无神,双耳听力下降,眼睛高度近视,视力模糊不清,头发蓬松凌乱,脸上皮肤褐黄而且粗糙,脸颊两边凹陷很深,非常消瘦,脚却肿了,口齿迟钝,说话不多久,口角两边就泛出一些白沫,家人非常担忧。直接迫害转化她的恶警叫肖惠玲。 柳木兰的女儿刘静(曾被报导为柳静)从武汉去广东监狱想见母亲,多次遭到监狱恶警以其也是法轮功为由非法阻止。为了方便探视母亲,于2012年3月辞去了武汉的工作到广东打工,2012年4月份在恐吓、监视下勉强见到了自己的母亲。因为母亲修大法遭到了残酷迫害,刘静为了大法不再被世人误解,为了不再让中国的老百姓被中共的谎言所欺骗,为了制止这场对母亲的残酷迫害,为了世人能明白真相,刘静今年四月二十七日傍晚七点左右,在广州珠江新城南方暨大科技有限公司门口发真相资料救度众生,被不明真相的保安构陷报警,后被广州市天河区棠下派出所恶警绑架。其家属于五月十五日收到广州天河区公安分局的邮件,刘静已被转到天河拘留所非法刑事拘留。 由于柳木兰坚持自己的信仰,拒绝转化,恶警多次狂言要抓捕刘静,以此来胁迫柳木兰转化,柳木兰很担心女儿的安危,对她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刺激。因为刘静是柳木兰的女儿,恶警又想加重迫害刘静。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其女儿刘静被绑架。广州天河公安图谋对她进行劳教迫害,因体检不合格,几次劳教所拒收。刘静从六月二十四日开始绝食抵制迫害,身体非常虚弱。 目前刘静仍被非法关押在天河看守所,并遭强行灌食。据悉,中共不法人员寄给她家人的非法劳教通知书上,姓名为无名氏,日期为五月二十四日。刘静的身体状况和危险处境令亲友非常担忧。 家人经商量后,决定聘请正义律师,要求会见柳木兰。但广东省女子监狱要求先由广东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后才能会见,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又要求要有柳木兰本人的委托书后才能批准。刘军在会见柳木兰时,狱警不让带委托书和其它任何法律文书,广东省女子监狱说这些资料由他们带进去,然后邮寄给刘军本人。但女子监狱的干警收到刘军的材料后却没有递交给柳木兰本人,理由是需要监狱管理局的介绍信。去找监狱管理局,结果监狱管理局要家人在女子监狱签了委托书才见律师。 警号是4455522的警察谎骗说等会柳木兰同意的话再帮家属出来取。在会见时得到柳木兰的同意,多次要求去取资料,4455522推托说等会见完再去取,出了铁门后,管教说绝对不可能让律师会见柳的,委托书是不可能递进去的,让家人“先回去好好学习法律知识”。当时这种行径令家人感到很气愤,刘军当时拒绝出铁门,质问狱警这是明目张胆的欺骗家属的不道德行为,是执法犯法!柳木兰请律师是完全合法的,家属签字和柳木兰本人签字是一样具有法律效应的,不让律师会见柳木兰和阻碍她签字都是违法的,是直接剥夺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武汉市新洲区法轮功学员柳木兰、刘静母女,于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六日中午在出租屋被水塔派出所绑架,于十月十七日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第一看守所。刘静于十一月二十二日被取保候审回家,柳木兰于十一月二十二日被非法批捕,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二零年六月五日,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法轮功学员柳木兰,被构陷的卷案已到了汉阳法院,汉阳检察院说法轮功的案子都要内审,时间为3--6个月,这期间去法院查不到任何消息。 看守所将药偷偷放在饭里面。近期才得知,柳木兰被秘密非法判刑四年,罚金四千元。目前,柳木兰已经上诉。 柳木兰,上诉后,二审结果维持原判。家属要求见柳木兰,但是法院说要把罚金交了,才可以在看守所接见,不然这个星期就转到监狱去了,以后就只能去监狱接见。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星期一)家属打电话得知,柳木兰已被转到汉口监狱了,但是监狱以疫情为由,说不能接见。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六日,湖北省武汉市法轮功学员柳木兰女士被武汉市江汉区水塔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二一年一月下旬获悉,柳木兰被武汉市汉阳区法院秘密非法判刑四年,罚金四千元。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得知,柳木兰被劫入湖北省女子监狱迫害。 武汉市新洲区法轮功学员柳木兰将于二零二三年十月十六日结束冤狱。 二零二三年十月六日,新洲区综治办的人跑到柳木兰家里,威胁柳木兰的丈夫,扬言要他保证柳木兰出冤狱后不再修炼,那天接人的时候,他们才肯签字放人。不然出冤狱后,就把她送新洲刘集洗脑班继续迫害。结果,被柳木兰的丈夫严词拒绝,还厉声质问他们:你们这么做是违法的。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
强行施药 ;
注射不明毒针;
迫害亲属;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批捕;
非法罚款;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三年十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66882.html#23107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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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女子监狱610办公室郑珠娥、于云霞的恶行
被枉判四年 柳木兰被劫入湖北省女子监狱迫害
武汉市新洲区法轮功学员柳木兰近期被劫入狱补充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22603p.html#213262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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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广东女子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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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惠玲
湖北省女子监狱
汉阳区法院
江汉区水塔派出所
武汉市第一看守所(东西湖二支沟看守所)
惠阳区淡水看守所
三和派出所
惠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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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剑辉
汉口监狱
更新日期: 2023年10月8日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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