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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玉芬

简介:
包玉芬
(Bao,Yufen), 女 , 年龄未知 , 黑龙江省法轮功学员。

哈尔滨市呼兰区包玉芬女士二零零四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身心都获得了健康,二零一零年九月向民众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被中共绑架劳教一年。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包玉芬到许卜乡朱井村讲真相,被恶人陷害,许卜乡派出所警察将她绑架到呼兰区看守所非法关押。看守所强迫包玉芬验血,按手印。在看守所,每天三顿吃的是大馇子粥,还有土豆炖白菜和黑面馒头,睡觉和厕所都在一个房间里。

十五天后,包玉芬被劫持到哈尔滨戒毒所劳教一年。刚去先检查身体,门也不关,检查心脏时掀起衣服,男警察就在门外。接着是女劳教人员搜身,全身衣服都脱下。

在劳教所,包玉芬和其他人被强迫每天早上五点坐小板凳,直到晚上十点,中午不让睡觉,不许闭眼睛。早上洗漱时间总共五分钟,却要完成洗脸、刷牙、上厕所。一天三顿饭都是馒头,很少吃米饭。有时早上喝粥,粥里只有几个米粒。中午晚上喝的汤里,有小白虫在上面飘着。

包玉芬被强迫劳动,她在车间干活时,大拇指不好使唤了。警察王丹等人也不给她减轻劳动量,还说要挖掘她的劳动潜力来。因为完不成劳动量要扣分、加期,大家都不停地干,多数人由于活多,且吃的不好,身体十分虚弱。

劳教所里的警察、队长和教导员都骂人,有时教导员刘名和警察大声喊,喊的让人心里发慌、精神一直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就在包玉芬要回家的前一天,因为她中午闭上眼睛休息一会儿,被警察看见,教导员刘名威胁要加期三天。

黑龙江省女子戒毒劳教所对坚定修炼法轮大法的法轮功学员包玉芬等,强迫坐小板凳,从早上五点到晚上十点,少到六、七天,多到几个月,甚至半年,长期不让法轮功学员睡觉。对不写“谤师、谤法”言论、不写邪党“作业”的法轮功学员每月加期五天。即使有的学员承受不住,违心的写了,恶警也要半年后再逼迫写一次。

在劳教所遭受了一年的身体和精神上的高压迫害,包玉芬回家很长时间后,精神状态才恢复过来。

哈尔滨呼兰区各派出所、社区、农村乡镇大队发生了多起到法轮功学员家骚扰、或打电话骚扰事件。

陈忠(建设社区)、焦晓华、包玉芬、周春芝、郭玉华(新民派出所)、郭玉兰、李冬雪、(兴盛社区)、胡翠环等法轮功学员都受到社区等部门骚扰。

迫害类型:
逼迫放弃信仰坐小板凳剥夺睡眠绑架/劫持非法关押违反办案规定,强制按手印清身不给穿衣服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非法劳教打骂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大陸綜合消息-411365.html#2093225912
哈尔滨包玉芬遭受的劳教迫害
黑龙江省女子戒毒劳教所的“转化”迫害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陈敏的直接责任人:刘明 参与迫害王淑范的直接责任人:陆博亚 参与强迫转化的直接责任人:李晓蕾,陆博亚,刘丽 三大队队长:牛晓云, 教导员:刘明 队长:孙宝莲 车间队长:王丹 食杂店干警:吕飞 四大队转化组大队长:丁×× 教导员:吕×× 干警:刘丽,石帅, 中队长:王×× 五大队食堂班大队长: 刘微 陈香怡 张×× 干警: 赵丽辉,钟华,杨莹,谢丽佳,邢雨,徐佳,于鑫,张微,萧健,周娜,李晗,李晓蕾,王丹,赵红霞,王丽欣,史俊雪,陆博雅,冯××,昌××,呼××,于淼,李函钟。

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龙江省戒毒所(黑龙江省戒毒中心)哈尔滨市太平区先锋路副239号<br>事件相关责任人:<br>省劳教局0451-82725638(办),局长0451-82724371,<br>戒毒所:总机0451-82412884,办公室0451-82424098,0451-82412172,0451-82424012,<br>管理科:0451-82447047,0451-82415994,<br>苇河林业局:<br>李伟生0451-53403849(610办)<br>张铁力0451-53403633,警察<br>鞠青松0451-53403866派出所所长<br>宋建成警察<br>郭子刚0451-53402489,政法委书记<br>黑龙江省戒毒劳教所:<br>办公室电话:0451-2424046<br>管理科杨科长:0451-2424093<br>所长:刘勇义(男) 副所长:陈桂清<br>教导员:宁丽新 副教导员:牛晓云<br>一中队队长:赵伟 指导员:孙宝莲 副队长:张玉苏 、 刘巍<br>管教:宋之雨(男)、张旭(男)、王丹(大)、王丹(中)、张春景、刘明、张力维<br>二中队队长:李全明 指导员:张丽 副队长:刘祝杰、王丽梅<br>管教:尹娜、王冰、王丹(小)、王颖慧、杜晓波、董管教(男)、邓玥璐、何秋红<br> : 刘明
哈尔滨戒毒劳教所 : 王丹
呼兰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0年9月6日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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