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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淑琴

简介:
善淑琴
(Shan,Shuqin), 女 , 年龄未知 , 黑龙江省法轮功学员。

黑龙江省女子戒毒劳教所对坚定修炼法轮大法的法轮功学员善淑琴等,强迫他们坐小板凳,从早上五点到晚上十点,少到六、七天,多到几个月,甚至半年,长期不让法轮功学员睡觉。对不写“谤师、谤法”言论、不写邪党“作业”的法轮功学员每月加期五天。即使有的学员承受不住,违心的写了,恶警也要半年后再逼迫写一次。

迫害类型:
逼迫放弃信仰坐小板凳剥夺睡眠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女子戒毒劳教所的“转化”迫害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陈敏的直接责任人:刘明
参与迫害王淑范的直接责任人:陆博亚
参与强迫转化的直接责任人:李晓蕾,陆博亚,刘丽
三大队队长:牛晓云,
教导员:刘明
队长:孙宝莲
车间队长:王丹
食杂店干警:吕飞
四大队转化组大队长:丁××
教导员:吕××
干警:刘丽,石帅,
中队长:王××
五大队食堂班大队长: 刘微 陈香怡 张××
干警: 赵丽辉,钟华,杨莹,谢丽佳,邢雨,徐佳,于鑫,张微,萧健,周娜,李晗,李晓蕾,王丹,赵红霞,王丽欣,史俊雪,陆博雅,冯××,昌××,呼××,于淼,李函钟。

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龙江省戒毒所(黑龙江省戒毒中心)哈尔滨市太平区先锋路副239号<br>事件相关责任人:<br>省劳教局0451-82725638(办),局长0451-82724371,<br>戒毒所:总机0451-82412884,办公室0451-82424098,0451-82412172,0451-82424012,<br>管理科:0451-82447047,0451-82415994,<br>苇河林业局:<br>李伟生0451-53403849(610办)<br>张铁力0451-53403633,警察<br>鞠青松0451-53403866派出所所长<br>宋建成警察<br>郭子刚0451-53402489,政法委书记<br>黑龙江省戒毒劳教所:<br>办公室电话:0451-2424046<br>管理科杨科长:0451-2424093<br>所长:刘勇义(男) 副所长:陈桂清<br>教导员:宁丽新 副教导员:牛晓云<br>一中队队长:赵伟 指导员:孙宝莲 副队长:张玉苏 、 刘巍<br>管教:宋之雨(男)、张旭(男)、王丹(大)、王丹(中)、张春景、刘明、张力维<br>二中队队长:李全明 指导员:张丽 副队长:刘祝杰、王丽梅<br>管教:尹娜、王冰、王丹(小)、王颖慧、杜晓波、董管教(男)、邓玥璐、何秋红<br>

更新日期: 2011年10月16日 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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