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奎
简介:
辛奎(Xīn,Kui),
女 ,
37岁 ,
辽宁抚顺市清原县草市镇泡子沿村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做人的好人,却遭到当地中共不法人员不断的骚扰、绑架和高额勒索等迫害。 “七二零”后草市派出所警察还多次上门骚扰。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五日左右,辛奎进京上访。在沈阳南站未上车前被站前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草市镇政府镇长王继先及草市派出所王维仙等人劫持回清原县公安局,并被以所谓“扰乱社会秩序”为名送往大沙沟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又被关押至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日左右才将她放回。二零零零年草市民政田井昌等人还到辛奎家逼她签了一个保证,清原县“六一零”勒索三千元保证金,草市派出所以罚款的形式勒索五百元。前后共勒索七千多元。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日左右,辛奎在本村村民家讲真相,被村支书潘洪禄恶意举报,后来在当时不明真相的村民所谓的作证下,被警察李祥辉等强行绑架到草市公安分局,被勒索五百元后放回。 草市镇泡子沿村的法轮功学员于凤英、辛奎、金丽霞、郑素琴被草市镇派出所二个警察和村里协警徐洋骚扰
迫害类型:
骚扰;
逼迫放弃信仰;
绑架/劫持;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拘留;
非法关押;
勒索钱财;
交保证金;
非法罚款;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恶人举报;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省清原县法轮功学员被骚扰补充
辽宁抚顺市清原县草市镇迫害案例简述
责任单位及恶人:
清原县大沙沟拘留所
辽宁省清原县草市镇泡子沿村
:
潘洪禄
清原县公安局
清原县610办公室
沈阳站前派出所
草市镇派出所
:
李祥辉,
王维仙
草市镇政府
:
田井昌,
王继先
更新日期: 2017年7月17日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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