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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用战

简介:
姜用战
(Jiang,Yongzhan), 男 , 年龄未知 , 山东龙口市法轮功学员。姜用战与妻子杨美娟多次遭受迫害,二零一二年夫妻俩被非法判刑,妻子被枉判九年,在济南女子监狱受到严重摧残。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一日,龙口市法轮功学员姜用战、姜淑红、门王明亮、杨美娟、隋玉红等遭烟台公安局及龙口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力,撬、砸窗、砸锁、翻墙,暴力非法闯入家中绑架,后被龙口市法院违法枉判九年至四年重刑,分别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女子监狱、山东省男子监狱。郭福兑还赴山东女子监狱打听法轮功学员信息等,图谋不轨。

二零一五年八月,姜用战控告元凶江泽民,请求最高检察院对被控告人的诸多罪行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立即无条件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还法轮功清白。

被告人江泽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疯狂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对坚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等灭 绝政策,使无数法轮功学员和家人陷入了痛苦和困境之中,遭受了无法用语言描述的身体与精神上的迫害。

姜用战在控告状中说:「儿子幼年时, 我的家就被多次非法侵入、非法搜查,被掠夺私人物品,我们夫妻二人被多次非法抓捕、非法关押。致使孩子上学期间,被不明真相的老师、同学歧视 ,给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巨大的压力,整夜整夜的流泪,整夜整夜的不回家,躺在海边的沙滩上……。天下的父母都是爱孩子的,我们仅仅因为修炼法轮功,被以江泽民为首的参与迫害者非法剥夺了爱的权利与应尽的义务:孩子上学、工作、结婚、生子,我们都没能在孩子身边。如果江泽民不发动这场迫害, 人心都是向往真、善、忍的,江泽民对这场浩劫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下面是姜用战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份事实和理由:
我的妻子杨美娟曾患有风湿性关节炎、乙型肝炎等多种疾病,被病痛折磨的痛不欲生,听朋友说法轮功强身健体有奇效,因此走入法轮大法修炼。修炼不长时间,一身的疾病不翼而飞。通过学法,杨美娟在道德修养方面有很大提升,火暴的脾气不见了,与周围人能够和睦相处,乐于帮助别人,特别是对待继母,像对待自己的母亲一样。
法轮大法让杨美娟变得更真诚、更善良、更宽容。我从妻子身上看到了法轮大法的神奇,也因此开始修炼法轮功,之后一身的不适没有了,还改掉了酗酒的坏习惯,人也因此变得谦卑祥和,在家里孝敬老人、关爱幼子,在班上,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得到大家的认可。法轮大法,让我们夫妻二人身心都获得了很大受益。
以下是我和妻子杨美娟修炼法轮功以来遭受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九日晚,龙口市北皂前村大队书记解得聚、治保主任逄军、北皂矿派出所所长王刚带领大队民兵将我和杨美娟等法轮功学员绑架到北皂前村小学,对被抓的学员进行严刑拷打。治保主任逄军在边上指挥四、五个民兵和一个派出所干警毒打杨美娟,杨左脸连续被搧了几十巴掌,脸立刻肿起来。逄军在边上大喊:让她那边脸也肿起来,一声令下,民兵打得更凶狠了,逼迫她说出不炼法轮功的保证。
我被五、六个人一齐打,嘴都打裂了,出了很多血,浑身疼痛,特别是胸口痛了很长时间才好,共被打了三次,又拎来冷水将我浑身浇透,当时是数九寒天,还强迫我蹲马步。
二零零零年正月初八,杨美娟进京上访,烟台驻京办事处负责人认为给他找了麻烦,狠狠地打杨美娟和另一个去上访的大法弟子吕艳娜。后将她们二人带到金三环宾馆,龙口驻京办事处马延会也对杨美娟大打出手,打得她眼冒金星,然后用手铐铐在暖气片上,一天一夜蹲不下,也站不起来。后来又将二人转到招远驻京办事处,马延会在这里又用脚狠踢杨美娟,并命令她将身上的钱都交出来。北皂矿公安科将杨美娟拉回后,非法关押八天,龙口矿务局公安处又将杨美娟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头三天,矿上派六个人两班倒着看杨美娟,让她站着,并且白天晚上均不让睡觉,并强迫她写保证不炼功。在公安科关押期间强迫杨美娟交三千元押金,因矿上四个多月未让我上班(因炼法轮功),家中无钱,只交了一千元,其余二千元打欠条,并将我的摩托车扣押,被告诉将二千元交上后才能给摩托车。
二零零零年因为矿党委副书记柳玉兴曾告诉杨美娟不许上访,有事可以找领导谈,杨美娟信以为真,以为领导可以将问题反映给上级领导,她拿了三份大法真相资料让矿领导看,又写了一份以前所有的保证书作废的声明,结果我和杨美娟又被非法关押在矿招待所,绝食抗议三天后放回。在非法关押的第二天,队长邹志礼和干警庄永翠私闯到我家,当时家中只有一个未满十三岁的孩子,将摩托车抢到公安科。杨美娟回家后去要摩托车,回答说明天给,结果去要时又不给,最后杨美娟讲要为此事上访,才给了摩托车。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我和杨美娟分别被非法关押在龙口张家沟看守所一个月,后杨美娟被送往山东淄博王村劳教所非法关押两年半。
二零一一年七月初,杨美娟去淄博王村劳教所看望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吕仁娟,被王村劳教所警察指使,非法关押在王村派出所。副所长陈维广抓起杨美娟的头发,凶狠地打她的脸,并把她的胳膊反拧在背后,将她按在沙发上。当时杨美娟就觉得胳膊像被拧断了一样,疼痛难忍。陈维广打完后,副所长孙广又上来拧住杨美娟的胳膊,又要行恶。当杨美娟遇到所长刘彦君,告知他陈维广和孙广的恶行时,刘彦军却大声叫嚷着,毫不讲理。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一日凌晨,龙口市国保大队、龙港派出所在烟台公安局的指使下,统一行动,采取各种非法手段,强行侵入法轮功学员住宅。龙口派出所十多名警察翻墙进入我家,肆无忌惮抢劫家里的银行卡、现金、家电和私人物品,连我们租住的隔壁房间也遭搜查,给孩子准备结婚的钱也被洗劫一空,还有法轮功书籍、法轮功真相数据等,抢劫的物品被拉走了两车。四月十一号之后,家里还多次遭反复搜查,被劫财物价值保守估计在十万元以上。过程中没有出示搜查令,没有列出抢劫物品清单。
二零一二年四月,杨美娟被非法关押在烟台看守所。因拒穿号服和拒绝拍照,被看守所女警孙艳暴打。作为合法公民,杨认为按宇宙大法的法理「真、善、忍」做个好人没有错,是江氏集团违背宪法和法律镇压法轮功。自己是被冤枉的,不应该穿犯人的衣服,不应该照相(用来做犯人标牌),故拒绝配合。以女警孙艳为首的不法之徒,把杨美娟手、脚用镣铐分别固定在铁床头、床尾,全身动弹不得,一边侮辱一边暴力殴打。杨美娟除脸、四肢外,周身肿胀,酸痛,数日难消。不法之徒没有达到她要的效果,就逼迫杨美娟一动不动的坐了三天三夜小塑料板凳。为抵制迫害,杨绝食抗议,遭警察野蛮灌食,导致胃出血,脸色苍白,浑身无力,行走困难。
被非法关押期间,杨美娟每天被强迫奴工生产近二十个小时,干不完活就把人挂起来谩骂、毒打。杨美娟高喊「法轮大法好」,被看守所女警孙艳挂起来毒打、体罚、人身侮辱、关进小号折磨。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上午,龙口法院在龙口市张家沟看守所非法庭审我和杨美娟等五名法轮功学员。为了阻止律师和家属进入法庭,龙口市公安局出动二百多个警察及便衣,几十辆警车,包括刑警大队、交警大队、国保大队、治安大队、国安、六一零,封锁道路,暴力阻止律师及家属入庭,我的儿子因思念自己的双亲,很想进入旁听席看看自己的父母,被警察暴力扔到警车上。
为杨美娟辩护的北京律师赶来,被警察拦在北路口。律师径直往里走,被几个警察一把推出,他们不与律师对话,只是无理地拒绝律师,甚至扬言要绑架律师,说律师闹事。在法庭上,杨美娟提出,请我的北京律师到场,所谓的「庭长」李文明知原委,却故意辩白:已经通知了北京律师,并且已经「推迟了」十分钟开庭,但律师仍没到,只好开庭。而我的家人为我聘请的当地律师(桑宗湖,男),在非法庭审过程中,没有履行律师的职责为当事人辩护,而是完全按照龙口公检法司、六一零的意愿,参与了对我的迫害。我们被剥夺了自由选择律师为自己做无罪辩护的权利。
杨美娟被龙口法院枉判九年。我被龙口法院诬判四年。伪审判长是李文,陪审员是姜琪、王庆玉,书记员是刘江龙。我们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并控告龙口法院违法枉判,烟台中院刑一庭庭长梁科兴等人,对我们的上诉案只是走了走形式,不开庭审理,偷偷维持原判。
二零一三年四月,杨美娟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济南女子监狱。二零一三年四月,我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济南男子监狱。
二零一三年四月,在山东省女子监狱,杨美娟绝食反迫害两个多月,其间遭到每天上、下午去医院灌食,炼功就被打。灌食并不是为了保证杨美娟的安全,而是一种迫害手段,狱医用长长的管子野蛮地插到法轮功学员的鼻子里,管子经过鼻子、喉咙,插到胃里,管子的刺激通常都会使人剧烈的呕吐,不专业的大夫插管后都会导致喉咙、胃部出血,准确的说,这种酷刑就是让人死不了但痛苦地活着。为了掩盖罪恶,灌食时监狱里就放音乐。灌食通常用在不能进食的危重病人身上,但在迫害法轮功的这十几年里,被广泛的应用在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身上,成为中共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的手段之一。
二零一三年四月以来,在山东省济南女子监狱里,杨美娟数次被灌食迫害。
以上我和妻子杨美娟遭受迫害过程中,北皂前村大队、北皂矿派出所、北皂矿公安科、矿招待所、龙口市国保大队、龙港派出所、龙口矿务局公安处、龙口市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六一零、张家沟看守所、烟台驻京办事处、龙口驻京办事处、招远驻京办事处、烟台公安局、烟台看守所、淄博王村派出所、山东省济南女子监狱、山东省济南男子监狱等责任单位中的相关责任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以下简称刑法)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刑法第二百五十一、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等,构成了刑讯逼供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报复陷害罪、非法拘禁罪、滥用职权和徇私枉法罪、抢劫罪、侵占罪和毁坏财物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强迫劳动罪、迫害罪、故意伤害罪、侮辱、诽谤罪等罪。
这场由江泽民一手挑起的针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导致十六年来众多法轮功学员遭受虐待,许多人被迫害致伤、致残、甚至被活摘器官、致死等。迫害中,江泽民威逼各级领导执行其邪恶指令,使很多人参与其中。对他们,我没有怨恨,因为造成众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祸首是江泽民。其实他们很多人也承受着来自高层的压力,被动的干着他们不愿干的坏事。明知炼法轮功的是善良的好人,为了职务、为了饭碗、为了自保,昧着良心犯罪。他们是这场浩劫的真正受害者,目前我只控告江泽民,也是启迪他们的良知善念、也是为他们鸣冤。把希望和机会留给可能改过的人。
综上所述,申请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匡扶正义,还正道于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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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九日晚,法轮功学员姜用战被五、六个人一齐打,嘴都打裂了,出了很多血,浑身疼痛,特别是胸口痛了很长时间才好,共被邪党人员打了三次,又拎来冷水将姜用战浑身浇透,当时是数九寒天。姜用战在两年时间里至少被无理关押三次。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一日一早,龙口市各派出所在烟台六一零及龙口市国保大队的指使下,统一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大肆绑架法轮功学员。恶警非法入室抢劫,强行将电脑、电视、打印机等家用电器搬走,现金及银行卡搜刮一空,将人劫持,其邪恶程度如豺狼一般,导致以上家庭妻离子散,直接经济损失几十万元,使这些家庭生活陷入困境。龙口市西城区法轮功学员姜用战被龙港派出所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张家沟看守所。

姜淑红、杨美娟、隋玉红、王明亮、姜用战五名法轮功学员仍非法拘禁在看守所,五月十八日龙口检察院下了非法批捕的通知书,目前公安系统栽赃法轮功学员的案卷已经送至龙口市检察院公诉科,妄图进一步构陷法轮功学员。

自八月十日以来,六一零头目王琪不断地骚扰法轮功学员家属,找到姜用战的儿子,说只要让他爸说句软呼话,就把他爸放了。

龙口市法院欲于八月二十一日非法庭审杨美娟、姜淑红、隋玉红、王明亮、姜用战五位法轮功学员,来自北京的四位辩护律师八月二十日到达龙口,依据法律规定程序,要求会见法轮功学员并向龙口法院递交参与辩护的相关手续,却荒唐地遭到当地看守所、法院的百般刁难与阻挠。

龙口法院刑庭庭长李文曾恐吓被非法关押在张家沟看守所的大法弟子姜用战:谁给你请的北京律师?谁在背后支持你?哪来那么多钱?可见,迫害者向来都是色厉而内荏,表面嚣张疯狂,内心什么都怕。法轮功学员揭露的真相,正义律师的无畏辩护,民众的觉醒和支援,都使邪党畏惧、恐慌。

八月二十一日上午,四位北京律师董前勇、兰志学、张传利、王光齐再次来到龙口法院,递交开庭前应办理的相关手续,门卫与一刘姓书记员联系,未等律师说完对方就挂断了电话。律师找到信访部门,一姜姓工作人员说帮助协调,但久等未果。

各部门互相推诿、踢皮球,企图用不接手续来阻挠律师参与。对于龙口法院这种不负责任的违法行为,北京律师进行了强烈的谴责,最后手续被法院信访部门接下。

龙口法院原定于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非法庭审杨美娟、姜淑红、隋玉红、王明亮、姜用战五名法轮功学员,因北京正义律师的介入和追查国际对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龙口公、检、法相关人员立案调查,在开庭前一天下午,龙口法院突然借口审判长李文患阑尾炎,推迟开庭。

因惧怕民众旁听,龙口法院将法庭改在龙口市看守所,九月二十五日欲对五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审判长李文态度相当嚣张,近一个月来不断的恐吓、威胁家属、律师及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近八个月的法轮功学员。

2012年4月11日被绑架的山东龙口五名法轮功学员杨美娟、隋玉红、姜淑红、王明亮、姜用战被龙口市法院违法枉判九年至四年重刑。

迫害类型: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威胁/恐吓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违反庭审程序非法审判非法审讯非法判刑毒打/殴打私闯民宅逼迫放弃信仰逼迫供出其他大法弟子体罚长时间保持痛苦姿势非法关押打骂揪头发撞墙推、掰、撅抄家敲诈/掠夺/破坏财物谎诈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绑架/劫持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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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龙口市国保大队:535-8788821,535-8788746 大队长 王之东:13854528286 国保 阎加运:13705356186 郭富兑:15053588869 吕明杰:13963836857 王琪(一直行恶):13589880077 邹林:535-8788782 山东省烟台市610办:535-6789925 头目姜忠勤(兼):办535-6789698,13706458666 副头目孙继云:办535-6789929,13806389156 副头目李世翠:办535-6789626,15865647999 秘书科长 衣文松:13853513736 龙口市龙港派出所:535-8788116(绑架杨美娟、姜用战夫妇,姜训亮、唐平夫妇,苗××、王选、唐祝龙、小袁) 龙口市国保大队:535-8788821,535-8788746 大队长 王之东:13854528286 国保 阎加运:13705356186 郭富兑:15053588869 吕明杰:13963836857 王琪(一直行恶):13589880077 邹林:535-8788782

责任单位及恶人:
烟台市驻京办事处地址:山东烟台市驻京办事处<br>
龙口矿务局公安处
龙口市公安局龙口市公安局:<br>李卫 书记、局长 18660069009 05358501001<br>王书平 副书记、政委18660066866 05358788712 13001606532 wanhshuping@f-lk.yts.sd<br>修先蒿 副局長18660067007 05358788713 13375359801 xiuxianhao@f-lk.yts.sd<br>石建强 副局長18660064807<br>徐文业 国保大队长 18660067115 13375359805 xuwenye@f-lk.yts.sd<br>郭福兑 国保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 18660067090 18596118718<br>【山东省龙口市公安局国保大队】<br>大队长:刘永来18660067092<br>副大队长:马淑梅18660066865<br>副大队长:郭福兑(身份证号码:370681197807097031),电话:手机18596118718、办公室0535-8788746。<br>遇锋 办公室主任 18660067086<br>王琪 民警 18660067088<br>李书强 民警<br>吴健松 民警 18660067091<br>于吉广 大队长 18660067447<br>王利厚 18660067333 13906456222<br>徐海生 局长 18660066861 13806459396<br>刘衍江 政委 18660066877 13905450199<br>仲昭慎 副局长 18660066896 13863808001<br>王书平 副政委 18660066866 13001606532<br>修先蒿 副局长 18660067007 13375359801<br>栾禄钧 副局长 18660066886 13395351601<br>杜敦华 副局长 18660066899 13583578599<br>李绍臣 副局长 18660066868 13863808068<br>于浩 党委委员 18660066869 13605451616 : 郭富兑
龙口公安局驻京办事处
烟台市公安局
龙口市610办公室地址:山东省龙口市610办公室<br>610大队长刘永来 王可贵 姜医生 邹林 阎加运 王琪 王仁干 <br>北乡城 李振山 <br>徐福公安局 张义 <br>开平 司机 (姓名不详)<br>山东省龙口市610歹徒名单及电话<p>王成会:0535-162567083,13963801066<br>马道堂:0535-95958-7710,13001606810<br>戚壮大:0535-95950-6338949,13505451806<br>金汝歧:0535-95958-86120<br>刘晓力:0535-162563213<br>610基地电话:0535-8622610,0535-8622556<br>610办公室电话:0535-8503460<p>王琪,610组织主要负责人之一,在公安局四楼办公,家住在黄城港城大道南100米,怡园小区南区三号楼,手机13305454444 <p> : 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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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矿党委
烟台市看守所(东留公看守所)【烟台市看守所】(烟台市福山东留公看守所)(2019年)<br>(烟台市福山东留公看守所,从福山汽车站可直接乘坐“福山--塔寺庄”的车就到。)<br>地址,位于福山清洋街道办事处东留公村内,邮编:265500。<br>(电话区号0535)电话:0535-6359440、0535-6297252(办公室)、5356297253(值班室)。<br>所长:李宗海18660061601、0535-6297251;蔺百杰15905359818、办5717377。<br>副所长:刘强18660061707、0535-6297256;徐明娜18660061605、0535-6297391;王兆欣13791276699、办5710977;于义山13791176999、办5710877;宁勇旭13863847999、办5710877。<br>教导员:杨利13791207888;陈维福13396387388。
山东省监狱(济南男子监狱)山东省监狱电话:(区号0531)<br>狱党委(监狱长):费广和<br>办公 87075516  87075333<br>宿舍 87072666<br>手机 13954161333<p>山东省监狱主要负责人<br>监狱长:齐晓光 办公室电话:0531-87075546 宅电:0531-87072888 手机:13708926571<br>政委: 张传林 办公室电话:0531-87075566 宅电:0531-87072688 手机:13853166298<br>副监狱长:战化程 办公室电话:0531-87075536 宅电:0531-85688833 手机:13705406300<br>狱长助理:董国璋 办公室电话:0531-87075578 宅电:0531-87072821 手机:13964125768<br>慕澎 办公室电话:0531-87072750 宅电:0531-87072928 手机:13969056136<br>办公室主任:刘宏利 办公室电话:0531-87075633 宅电:0531-86077728 手机:13969166515<br>狱政科:袁洪忠 办公室电话:0531-87072610 宅电:0531-87075282 手机:15206660300<br>李晓军 手机:13964016088<br>杨利 宅电:0531-87072386 手机:15206661037<br>政治处:宁东云 办公室电话:0531-87072805 宅电:0531-81796928 手机:13969009727<br>教育科:张磊光 办公室电话:0531-87072965 宅电:0531-87072965 手机:13605314114<br>侦查科:盖景涛 办公室电话:0531-87075513 宅电:0531-85086262 手机:13964028008<br>医院: 何德国 办公室电话:0531-87072933 宅电:0531-87072798 手机:15866676999<br>驻监狱监察室:办公室 87072607<br>主任电话:87072855<br>十一监区:<br>监狱长: 李伟 办公室电话:0531-87075280 宅电:0531-87075767 手机:15806668899<br>警务通:18053102307<br>教导员:胡波 宅电:0531-87075179 手机:13969055936 警务通:18053102308<br>副教: 周善智 办公室电话:0531-87072680 手机:15806668899 警务通:18053102309<br>分监区长:陈岩 警务通:18053102310<br>王成彪 警务通:18053102311<br>牛其峰 警务通:18053102312<br>黄雷 警务通:18053102313<br>郑杰 警务通:18053102315<br>张伟 警务通:18053102316<p>十一监区“帮”教班长及其亲属电话(请同修有针对性的给他们的家属打电话,告诉他们在监狱里发生的迫害法轮功情况,并讲真相)。<p>积委会主任:姚云霞<br>妻子李珑隆手机 15964512393 女儿姚芳手机 13806419925 副主任:张少青 女儿张艳君电话:0531--85125176<br>(此两人太邪恶)<br>陈鲁坊 妹妹 陈亚丽 手机:13805328006 崔玉峰 妻子 闫莹 手机:13668820388 马卯国 妻子 杨环志 手机:13608934358 张志家 妻子 高艳香 手机:15065211398 张永胜 儿子 张智诰 电话:0535-2230791 李连征 妻子 李焕美 手机:15098797584<br>帮教班长:魏安成 妻子 孙树英,手机:15953136971<br>帮教班长:张兴太 妻子 郭云林,手机:13791128607;儿子张毓桓手机:15863143336;弟弟张兴文手机:13335176536<br>帮教班长:蘧恒学(此人太邪恶) 妻子 周兴美,手机:13156406587<br>帮教班长:尹军 妻子 王继红,手机:13864041985<br>帮教班长:高明 妻子 王燕,电话:0531--82706696<br>帮教班长:谢弢 弟弟谢华手机:13964162258;弟弟谢垒手机:13806413350<br>帮教班长:刘忠林 妻子 杨文荣手机:13964153815<br>帮教班长:安守河 儿子 安梓旭手机:13688710027<br>帮教班长:刘立新 妻子荣玉芹电话:0531--86639737<br>帮教班长:王雁 妻子 白建手机:13375550666<br>帮教班长:许子仪 儿子 许海峰手机:13789817777<br>儿子 许海泉手机:13905313297<br>帮教班长:张殿龙 姐姐 张红电话:0531--88818722<br>帮教班长:张风顺 (此人极邪恶)父亲张汉奇电话:0532--83865295 帮教班长:王家岩 妻子 曹树彩电话:0531--8270306(原稿如此)<br>帮教班长:梁勇 梁仕儒 电话:0532-85192516 帮教班长:綦东兴 母亲 李志荣 手机:13963390315 帮教班长:徐文宾 妻子:张珊珊 手机:15169108885 帮教班长:王昭耀 侄子:李杰 手机:13605376926 帮教班长:刘安文 妻子:赵翠兰 手机:15006991415 帮教班长:王革新 弟弟 王永兴 手机:15865281058 部份包夹人员家属电话:<br>王家严 妻子:曹树采 电话:0531-82700306<br>周长久 妻子:刘桂华 手机:13370518529<br>苏继业 父亲:苏庆耀 电话:0543-4732317<br>房继明 妻子:刘娜 手机:15106848952<br>王晓 父亲:王明涛 手机:13012711791<br>刘群 母亲:魏国平 手机:15866795693<br>吕玉祥 姐姐:吕玉翠 手机:13916858065<br>刘彬 父亲:刘来玉 电话:0531-87224695<br>赵梁 妻子:王芳 手机:15098980336<br>宿宁 妻子:付磊 手机:13954129419<br>贾书利 父亲:贾绪祥 电话:0531-87224695<br>刘寇胜 妹妹:刘晶 手机:13176024999<br>郭孝圣 妻子:刘莹 手机:13864094105<br>朱魁铭 儿子:朱峰 电话:0531-85930875<br>王永 妻子:李广英 电话:0531-82779902<br>张虎 父亲:张自清 手机:13475906116<br>滕德 妹妹:滕麦英 电话:0531-88234501<br>杨怀见 妻子:杨美丽 手机:13791147864<br>李晓 妻子:吴桐明 手机:13573155215<br>李凯 父亲:李彦春 电话:0531-82982300<br>赵岳魁 母亲:王晓芳 手机:13969014692<br>刘滨 父亲:刘勇刚 手机:13705415770<br>十一监区<br>监区长:李伟,办0531-87075280,宅0531-87075767,手机15806668899<br>教导员:胡波,宅0531-87075179,手机13969055936<br>副区长:牛其峰<br>队长:陈岩(主管迫害法轮功)0534-87072680<br>办公室值班电话:0531-87072680<p>地址:济南市工业南路91号   邮政编码:250100 <br>总机:0531-87075454 <br>传真:0531-87075444<br>1、负责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副监狱长:<br>王树桂,办公 87075536,公司办 87075528,住宅 87075666<br>2、狱政科<br>战化程,办公 87072760,住宅 85688477<br>盖景涛,办公 87072620,住宅 88908285<br>宋景锐,办公 87072610,住宅 82610163,小灵通 85262299,办公室(1)87072610,办公室(2) 87072620,监狱长接待室<br>87072660,会见主任室87072670,会见室 87072650<p>入监队十一监区邮政地址:济南市工业南路91号210信箱11分箱<br>监狱:0531-8936691-4  传真:0531-8959784<br>监政科科长:盖景涛 0531-8908285 手机:13964028008
龙口市法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城港城大道701号,邮政编码: 265701<br>电话:0535-8517832<br>院长:杜继桃18653518901、5358778277 13863801877<br>副院长:魏和嘉18653518903、5358778258 13905458703,王海涛18653518905、5358778256 13964511596,栾德禄5358778228、13906450808。<br> [政治处]主任:陈波18660535586、5358778289、18653518906,公开电话5358778301。<br>刑庭庭长:李文5358778288、13156924052、18653518913<br>刑庭法官:<br>赵瑜 13156934533<br>张红 18653518909<br>刘妮 8778369<br>徐德强 18653518907<br>于界明 18653518919<br>栾永智 18653578908<br>邹业军 18660032229<br>姜建军 8778253 : 梁科兴刘江龙姜琪王庆玉李文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中级法院:0535-6676001<br>院长 江敦斌<br>法官 吴国岩:0535-6675306<br>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1号 邮编:264000
中村镇北皂前村大队
招远驻京办事处
王村镇派出所 : 陈维广孙广刘彦君
龙口张家沟看守所
龙口北皂矿 : 柳玉兴
龙口市龙港派出所龙港派出所:535-8788116
龙口市政法委班子成员  职务  分管工作  办公电话  手机<br>王成伟 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5358788803 13863835209<br>王秉青 副书记、综治办副主任 5358788802 13963861666<br>曲伟利 综治办副主任 5358788806 13953506258<br>公开电话 5358788849<br>政法委办公室电话:5358788849
龙口市检察院龙口市检察院:<br>副检察长:袁新春 0535-3012810、18353502818<br>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城港城大道703号<br>电话:0535-3012810<br>公诉人:丛姝玉 18353502837,栾美玲0535-8951597。<br>检察长:吴新明8951006、15908919936<br>副检察长:孙吉连8951002、15953560005,王文新8951003、13853500219,王子恺8951008、13863856577。<br>[批捕科]<br>科长:袁新春3012810、18353502818<br>周丽 18353502857<br>班子成员 职 务 分管工作 办公电话 手机<br>毕红光 检察长 主持全面工作 5358951006 15908919936<br>孙吉连 副检察长 5358951002 15953560005<br>王文新 副检察长 5358951003 13853500219<br>王子恺 副检察长 5358951008 13863856577<br>张诚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5358951766 13954545566公开电话 5353012810<br>办公室 5353012810<br>传真室 5353012811<br>政工科 5353012812<br>纪检组 5353012806<br>侦查监督科 5353012813<br>公诉科 5353012815<br>反贪污贿赂局 5358500600<br>综合指导科5358503455<br>侦查一科 5358503451<br>侦查二科 5358517979<br>渎职侵权检察局 5358500611 5358500612<br>监所检察科 5353012820<br>控告申诉检察科 5353012826<br>举报中心 5358502000
龙口派出所
北皂矿派出所
山东省男子监狱

更新日期: 2019年7月21日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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