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华
简介:
王春华(Wang,Chunhua),
女 ,
48岁 ,
内蒙古赤峰市法轮功学员。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人。王春华于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十多天后,疾病不翼而飞,亲身体会到了无病一身轻的滋味。她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标准修炼自己,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更加努力的工作。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与江氏集团狼狈为奸,对法轮功学员开始了疯狂镇压,在主抓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汪其格的带领下,在炼功点上把王春华等法轮功学员绑架到公安局,利用各种手段,强迫签“不炼功的保证”。 二零零零年七月下旬,汪其格指使国保大队长图布新、白秀珍、刘建国以串联为由,绑架了王春华等数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在巴林左旗公安局大半宿,强行禁止炼功,并勒索三千元所谓的取保候审抵押金,扬言再经发现炼功没收这些钱。同年八月下旬,汪其格、白秀珍以追查法轮功经文为由私闯民宅,到王春华家中骚扰。没有搜查证等任何证件,随意翻看抽屉、衣柜,发现抽屉里有济南讲法带。没过几天,图布新带人到王春华工作单位非法翻看她的个人抽屉,抢走一本《转法轮》并逼迫她交出家中的济南讲法带。 同年十月末,巴林左旗公安局长黄景祥、图布新、白秀珍以所谓的法轮功学员串联、追查大法书籍的出版、印刷等为由,绑架了王春华等几十名法轮功学员,汪其格对王春华体罚、毒打,逼迫她单腿罚站、用笤帚打头、扇耳光等。当时非法看管她的还有警察郭建华等人。又在巴林左旗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一个月后,变相押送巴林左旗商业宾馆二楼,黄景祥、图布新、白秀珍等亲自督阵,翟亚杰等人非法轮流监控,又非法关押五天,无理的向家人勒索八百元所谓的食宿费,又以不放弃信仰为借口,再次非法投进看守所关押迫害一个月,于二零零一年新年,前两天放回家。再次勒索所谓的责任罚金、治安罚款一千二百元,经办人是公安局刘建国。 二零零一年七、八月间,公安局唐国志、白秀珍带一伙人到王春华家非法抄家,到处乱翻无果后,又绑架到公安局非法关押一宿一天才放回家。巴林左旗林东镇派出所恶警汪成经常打电话骚扰、到单位或家中骚扰、非法监控。 二零零三年,王春华的母亲(大法弟子付景英)被迫流离失所,杜义等人以追查她母亲下落为由,多次到单位骚扰,并威逼她交出母亲和说出母亲下落,时日长达二年。 二零零六年八月份,巴林左旗六一零头子图布新、付秀云伙同赤峰市六一零陈晓东及巴林左旗林东镇东城区的李显栋、雷玉刚以测查为由到王春华单位骚扰,并以不放弃修炼为由给单位施加压力。六一零恶徒邢树新、付秀云亲自拍板,由图布新强行非法送进赤峰市洗脑班迫害,以劳教、开除公职相威胁,逼迫写“五书 ”(放弃信仰的悔过书等),迫害五天后放回。期间勒索所谓的费用二千五百元,单位为使其早点放人,给赤峰市六一零头子杨春月送一千元。强迫王春华回来的车费自负,又勒索一千六百元。 二零一零年,高延国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李玉芬、王春华、杨翠艳。 二零一五年警察给法轮功学员王春华打电话骚扰,让她去警务室。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私闯民宅;
逼迫放弃信仰;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勒索钱财;
骚扰;
洗脑/送洗脑班;
毒打/殴打;
罚站;
体罚;
监视/跟踪;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贾彬家属拟控告内蒙巴林左旗警察违法
内蒙古巴林左旗“六一零”高延国恶行
内蒙古巴林左旗六一零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
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经历
相关单位及个人:
邢树新 图布新六一零头目、高延国(六一零人员)
责任单位及恶人:
赤峰市洗脑班
赤峰市“六一零”
:
杨春悦,
陈晓东
巴林左旗公安局
:
杜义,
唐国志,
翟亚杰,
黄景祥,
汪其格,
白秀珍
左旗610
:
刘建国,
傅秀云,
图布新
巴林左旗派出所
:
汪成,
蔡福云
左旗政法委
:
邢树新
巴林左旗看守所
林东镇东城区
:
雷玉刚,
李显栋
林东镇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6年4月19日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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