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中午,新宾镇派出所以金春子传播法轮功资料为由,把她抓捕送进了新宾县看守所,在看守所里非法关押的有杨万梅、冯雅芳、杨福兰、于丽华、宋秋红、张艳霞、王立军、韩玉凤等十多名大法弟子,看守所里每天交十元钱的伙食费吃的是带有玉米荣子的窝头,清水煮的甜萝卜汤里面有苍蝇、虫子。在里面呆了一个月,写了保证书派出所罚了一千元钱,才将金春子放回。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法轮功学员金春子被迫害经过
责任单位及恶人: 新宾镇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1年11月18日 0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