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玲
张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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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张晓玲(Zhang,Xiaoling),
女 ,
31岁 ,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法轮功学员,潮阳区谷饶镇人。二零零零年,时年十七岁的张晓玲与陈如珍、张少华、刘少珊、刘琼娟共五名法轮功学员骑着单车上北京为法轮功鸣冤(法轮功学员当时被禁止乘坐火车),被警察绑架。张晓玲被非法关押在潮阳梅花戒毒所二十五天,后被强押在上堡乡大队,被乡干部张泽民用竹片抽打双脚,两腿被打得青紫、肿胀,行走艰难。回家后,有一天有几个自称警察的男子非法闯入家里绑架她,她紧抱家里的墙柱哭喊着不愿走,几个警察就冲上去暴力拉扯,手臂抓出多道血印,没任何手续,硬是把她劫持到谷饶治安队非法囚禁。晚上睡觉时老鼠就在身边爬走,母亲邱秀萍看到女儿受到惊吓无法睡觉,让小女儿陪她在又脏又湿的小房子里度过了三个日夜。 二零零零年四月底,张晓玲被潮阳区六一零恶徒非法强押进汕头洗脑班,对她精神迫害一个月。 二零一一年八月三日,张晓玲在广州一家餐厅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被广州市黄浦区大沙派出所警察绑架。妹妹张悦琪当时只有十四周岁,未修炼法轮功,正准备读高一,二零一一年暑假到广州探望姐姐张晓玲,也遭株连,姐妹俩同被非法关押在广州槎头劳教所,张晓玲被非法劳教两年,张悦琪被非法劳教一年。 广州市槎头劳教所二大队狱警指使吸毒犯或其它犯人轮流包夹,不给张晓玲睡眠,或一天只给睡两个小时,其余时间强迫站姿,用某种姿势强迫站立几个小时,若不照做则遭淋冷水或毒打,最长的一次持续二十多天。不让洗澡,长时间单独关小黑屋等。张晓玲在槎头劳教所被迫害的皮包骨头,十分虚弱。 二零一五年七月,邱秀萍和女儿张晓玲就各自遭受的迫害经历,先后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泽民。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晚五点许,张晓玲与另一法轮功学员李奕凤向民众讲述真相,在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被潮阳区公安局警察连同深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共六、七名壮汉便衣殴打,警察们对张晓玲她们拳打脚踢,殴打了很长时间。路人敢怒不敢言。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张晓玲、李奕凤的家人委托中国著名律师、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赞宁和广州律师刘正清,为张晓玲和李奕凤维权。 张赞宁教授、刘正清律师分别会见了张晓玲、李奕凤,了解到她们当时遭到七、八名警察(分乘2辆车,普通车牌,穿便服,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拦截、暴打!李奕凤被严重打伤,目前不能走路。 张赞宁教授已经向潮阳区公安分别递交了“取保候审”的通知书;刘正清律师也向潮阳区检察院递交了“要求验伤”的通知书。 二零一六年一月四日,张晓玲的家人到潮阳区公安局要求放人。公安局人员表示“下星期一解决”。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张晓玲、李奕凤被潮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潮阳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法轮功学员张晓玲、李奕凤一案,张赞宁律师、刘正清律师分别做了无罪辩护,要求依法释放。 非法庭审定于上午九点半开始,法庭前后多个路口均有警察戒严,在法院门口,十余特警一字排开。有十多名警察在法院门口来回巡逻,对打算旁听的民众近距离、多角度拍照、摄像,很不友善。另有至少十多名的便衣混在人群中,不停的使用手机对民众进行拍照。潮阳区公安局国保大队长许长英也穿便装混杂其中。汕尾市(李奕凤户口所在地)610也有多名人员也在现场。 上午九点半,众人准备进入法庭旁听,被告知:没有旁听证不准进入!法警谎说:旁听证一早就发出去了。后经抗议,法院只批准六名家属进入旁听,其他人不得进入。 据进去旁听的家属说,在旁听席上坐了很多人是谷饶镇(张、李被绑架案发地,也是张、李的家乡)各村的村主任、治保等,这不得让人相信,不给当事人亲属旁听证其实是法院串通各级政府单位早就预谋好的了。 李奕凤的母亲,也被拦住了,即使她多次亮出是当事人母亲的身份,几个月没见到女儿,就想见一面,仍然被法警无情拒绝!非法庭审持续约四个小时,没有当庭宣判。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潮阳区法院在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非法判处法轮功学员张晓玲、李奕凤有期徒刑三年。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八日上午,李奕凤、张晓玲被绑架到广州女子监狱。 之前,汕头市潮阳区法院法官郭汉隆非法判李奕凤、张晓玲三年,李奕凤、张晓玲不服判决向汕头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其家人要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汕头市中级法院审判长李少荣、审判员姚妙玲、谢琼晖,书记员吴斯琪几人耍流氓偷偷开庭,在不通知律师的情况下把李奕凤、张晓玲押送到潮阳区人民法院,李奕凤、张晓玲拒绝戴手铐,被几个人硬是抓了扣上去,手都乌青了。 法院人员走过场一样宣读维持原判的判决书,就草草收场,回来时李奕凤、张晓玲拒绝进看守所,被他们连拖带拽的拉了进去。 其中姚妙玲、吴斯琪等三人之前在看守所审问李奕凤时还故设圈套,问李奕凤说是不是她做的,李奕凤说什么都没做,姚妙玲(或吴斯琪)说在视频中看到李奕凤开摩托车,李奕凤说我只是开摩托车,姚妙玲说当时就你们俩个人,不是她做的,就是你做的,李奕凤没有回答她的问话,就这样卷入了她们的圈套之中。 之后姚妙玲拿口供叫李奕凤签名,李奕凤一看上面记录的说是张晓玲做的事,就把她们做的口供划掉,拒绝签名,姚妙玲、吴斯琪等三人气匆匆就走了。 李奕凤、张晓玲不服二审判决,认定一、二审的事实错误、证据不真实,法院构陷罪名。她们已交代其家人向广东省高级法院提出刑事申诉。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张晓玲被不明身份的便衣人员围堵在家中,当时其二妹不开门。但现在已经联系不上其本人和同住的家人,可能已遭绑架。 九月二十三日消息,张晓玲已回家中。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洗脑/送洗脑班;
毒打/殴打;
非法关押;
非法审讯;
非法劳教;
剥夺睡眠;
关小屋;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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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区分局,地址:潮阳区文光街道中华路278号,邮编:515100
电话:(0754)83883199
汕头市谷饶镇派出所,地址:惠民路68号,电话:(0754)87617381 ,邮编:515159
潮阳区分局以谷饶派出所为最卖力。
谷饶派出所(区号:0661)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手 机
曾庆成 7617381 8872829 13923972829
李小苗 7617381 8814618 13903042773
以下为2012年前的信息,
潮阳区政法委610办主任:
汤庆强,1951年6月4日生。
办公电话:0754-83818035
住宅电话:0754-83823197
手机:13809719078、13058483998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城兴归西环城68号3户、汕头市潮阳区棉城东安住宅区北二幢510房
潮阳区公安局局长:
庄俊斌,1963年9月28日生。
办公电话:0754-83883001
住宅电话:0754-88570873
手机:13902720456、13502750653
潮阳区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
马汉武,1951年11月3日生。
办公电话:83883085
住宅电话:87764826
手机:13902712898
潮阳区公安分局:
副局长廖烈响 0754-83883188 宅075488733116 13902710116
国保大队长许少英 075488725348 宅075483836119 13903047069 13829592797
国保警察张玉城 075483883085 宅075483606655 13902710535
国保警察马信伟 075483883086 13829538826
潮阳区法院
电话:075483822144 传真:075483609686
负责人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号 职务
曾澄熙 075483620368 075488465412 13902730616 院长
郭壮烽 075483622699 075483832826 13536928899 副院长
陈新忠 075483603199 075483316886 13433835593 副庭长
郑文星 075483609685 075483811915 13536909555 庭长
陈 洁 075483832649 075483814051 13502784901 副庭长
周修通 审判员
吕伟华 书记员
陈巧利 书记员
张少君 书记员
郑燕萍 075483834414 075483601588 13539668588
郑桂明 075483609739 075483819938 13902710375
陈少洪 075483601229 075483811289 13058486812
张淑创 075483608698 075483730318 13502789318
刑二庭
姚庆忠 075483609685 075483864738 13903040439
郭汉隆 075483603199 075488724586 13502920492
肖少忠 075483603199 075483835251 13902717937
陆汉群 075483822104 075483815331 13058486833
办公室
姚 木 075483601219 075483818799 13556470666
廖友文 075483608968 075483609339 13536900518
曹速才 075483822626 075483845182 075483110823
政工科
张淑创 075483608698 075483730318 13502789318
陈新亮 075483817726 075488712532 13612320519
姚乐群 075483817726 075483832146 13536932146
纪检组
陈剑平 075483839240 075483611723 13829533588
研究室
陈桂生 075483609726 075488725558 13539661188
朱子龙 075483832432 075483831420 13822888252
立案室
郑伟江 075483608589 075483833209 13433340999
民一庭
胡先立 075483609687 075486565065 13542821998
周勤广 075483823437 075483811762 13536935008
陆贵亮 075483823437 075483828491 13903041831
民二庭
张国民 075483609691 075483821599 13536918738
庄明鹏 075483817725 075483870705 13536945641
李少华 075483817725 075483839618 13016688618
执行局
李绪华 075483825542 075483832117 13536919955
姚松辉 075483839246 075488718618 13531269618
翁桂裕 075483834131 075483825936 13902711682
综合科
卢顺波 075483834415 075483620158 13902718609
马学坤 075483839248 075483863376 13502900929
李燕玲 075483839248 075483839878 13058488669
审监庭
林福南 075483832701 075488726826 13536938018
吴增桂 075483832701 075483899543 13536935189
李汉宣 075483832701 075483869436 13502912434
行政庭
朱淑卿 075483609736 075483845796 13058482196
法警队
单天勇 075483609722 075488725017 13502915803
书记员管理室
陈炎木 075487595342 075487767329 13542821166
张克玲 075483822104 075483828096 13542886968
潮阳区检察院 (0754)-83890027 传:83890055
负责人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号 职务
陈辉光 075488248930 075488572867 13902732925 检察长
张广生 075483890001 075488884919 13902775944
陈喜民 075483890008 075483828096 13809719669
黄罗霞 075483890012 075483828918 13902715138
罗云清 075483890002 075488678789 13902778723
黄海生 075483890069 075488836337 13825883377
郑灿发 075483890066 075486565639 13536921383
吴岱伟 075483890006 075483822119 13502929729
办公室
黄伟智 075483890013 075483730626 13809716146
黄楷平 075483890923 075483601949 13556441528
姚创业 075483890032 075483865057 13692073500
政工科
吴岱伟 075483890006 075483822119 13502929729
纪检组
郑灿发 075483890066 075486565639 13536921383
郭深松 075483890062 075488726466 13556492999
侦查监督科
马礼明 075483890025 075488711599 13902711722
吴寿荣 075483890062 075483828353 13546895388
公诉科
蔡健生 075483890018 075483611188 13902712231
翁春智 075483890036 075483865513 13539693822
马俊盈 075483890036 075483611389 15915583999
反贪局
陈喜民 075483890008 075483828096 13809719669
侦查一科
郑雪棉 075483890063 075483837892 13542855338
吴 侯 075483890051 075483813779 13902719779
侦查二科
郑良坤 075483890061 075483865748 13719916288
彭智雄 075483890023 075488713868 13502706928
蔡海坚 075483890060 075483612458 13556446868
控告申诉科
吴政雄 075483890031 075483828929 075483128929
肖明槟 075483890033 075483612981 13903047911
渎职侵权检察科
陈新仁 075483890022 075488876166 13536922138
郭伟生 075483890053 075483613223 13902717246
监所科
林勤农 075483890016 075483811871 13902710871
民事行政检察科
郑光雄 075483890035 075483838278 13016685868
郑华升 075483890021 075482622614 13902746808
职务犯罪预防科
郑相伟 075483890019 075483894466 13536908486
陈君兴 075483890015 13425314988
责任单位及恶人:
汕头市公安局
潮阳区看守所
潮阳区谷饶派出所
广州女子监狱
汕头洗脑班
汕头市中级法院
:
姚妙玲,
谢琼晖,
吴斯琪,
李少荣
潮阳区六一零
潮阳区公安分局
:
许长英,
廖烈响,
吴海林
潮阳区公安局国保大队
:
许少英
潮阳区法院
:
郭汉隆
潮阳区上堡乡
:
张泽民
潮阳区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3年10月8日 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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