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云
简介:
朱云(Zhu,Yun),
女 ,
60岁 ,
辽宁省葫芦岛市大法弟子,一九八九年七月大学毕业后,分配到葫芦岛市锦西化工总厂规划设计院,做工艺设计工作。一九九七年底开始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疯狂迫害法轮功后,朱云遭非法劳教迫害近两年。 二零零零年十月朱云去了北京上访。回来后,她被非法劳教一年半,被送到辽宁沈阳马三家劳教所。 在被非法劳教期间,警察强迫朱云“转化”,让她写“三书”(悔过书、决裂书、揭批书),她拒绝。警察利用犯人采用车轮战术,从早上六点起床,就开始围攻她,软硬兼施,强迫她放弃大法修炼。她整天被迫蹲在走廊的地上,她们坐着,让她听邪悟者讲那套邪悟歪理,还得回答他们提出的问题。不但体罚,晚上还不让她睡觉。别人晚上九点就寝,而她到晚上后半夜一点才能上床睡觉,早上五点十分就得起床,洗漱后又要坐在小板凳上被迫听邪悟那一套。邪悟者说是警察安排她们强制转化她,并威胁她说,到这里来了必须转化,国家不让练了你就不能练,你再练就反党。朱云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并非法加期迫害五个月,至二零零二年九月才被释放。 锦西化工总厂公安处处长于大庆把朱云从劳教所接回后,又送到兴城疗养院,办洗脑班继续迫害一个月,因她拒绝“转化”,被开除公职。她丈夫迫于压力和她离婚。她一无所有,没有安身之处。 后来,朱云与法轮功学员黄立忠结合,组织了家庭。不到一年时间,黄立忠又被迫害,送到盘锦监狱。由于他绝食反迫害,被盘锦监狱迫害致死。 二零零四年四月法轮功学员朱云、张秀敏在看守所绝食反迫害,被邪恶灌啤酒,呛得喘不上气来。手段之残忍。 在二分队遭受迫害的大法弟子朱云,在恶警的授意下,遭到北京不法人员李立娜的毒打,一帮不法之徒把大法弟子提起一米多高再往地下摔,多次摔伤。 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马三家教养院开始设立严管队。对坚定的大法学员,不配合穿号服,不做操,不劳动,不参加学习的,都被分到一大队(现约有130多人)。在一大队大法学员被时时监控,洗漱和方便各5分钟,不让洗澡、说话、喝水、洗衣服,如被恶警发现洗衣就被把衣服扔掉。在一大队,目前还有20左右个绝食的。开始被灌食时,数名男恶警、犯人摁着学员,嘴里下嘴撑子,用矿泉水瓶削去瓶底儿,将瓶嘴插入口中,灌入玉米面糊,捏住鼻子,硬往下呛,呛得学员痛苦的惨叫声不断,有的学员因此出现了生命危险。后来恶警开始插管灌食,用做灌食的有豆粉、奶粉、松花粉、菜汤等,一天一插管,每天灌食两次。管队经常翻查经文,不让炼功。一炼功,就遭到毒打,甚至被弄出去迫害。一大队恶警不敢戴工作牌,怕被曝光。 恶警曹玉杰、陈彬用大撑子把大法学员的嘴撑开、灌满终止后,把鼻、嘴堵住、嘴都合不上,身体弱的人嘴里东西多咽不下去也吐不出来。当时喘不了气、窒息前生命挣扎的痛苦无法想像。 朱云被打得伤痕累累,绝食一年,严寒的冬天恶警用手铐把朱云绑在木凳上。一直关押小号三、四个月。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四日,朱云被马三家教养院一大队姓石的恶警分队长无故殴打,当时姓石的恶警满嘴酒气,照朱云头部就是一拳,又打了她数不清的耳光,朱云当即昏迷。朱云眼部被打得充血,脸肿得很高,已经扭曲、变形。 至二零零五年七月二日止,马三家教养院一大队还有关押着坚定不配合邪恶的大法弟子董敬娅(沈阳),腾世云(鞍山)、王金凤,孙继萍,邱丽,姜桂云,李春凤(葫芦岛杨家杖子),张秀敏(葫芦岛马丈房),龚学荣(大连的),孟桂秋,夏玉兰,朱云(葫芦岛),王红(葫芦岛)等,其中很多人都在绝食。 原一大队恶警大队长王晓峰,3分队、4分队恶警黄海燕、崔红,现5分队恶警刘会是迫害大法弟子最重的。他们曾多次把朱云、胜利霞、刘秀燕、耿玉兰、宋爱莲、张秀敏、高福铃、王惠南等加期和送小号,就连绝食身体非常虚弱的学员也不放过。 二零零五年,大法弟子朱云,被马三家教养院迫害的大小便失禁、脱肛,疼痛难忍,恶警指使恶人拖她跑,用以取笑,现生死不明。恶警医生曹玉洁,恶警大队长李明玉等恶人是相关责任人。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早六点多钟,葫芦岛市小食品批发市场经营“洋洋商行”的法轮功学员王英姿(女)被连山区东城刑警队警察绑架,家被抄,电脑和手机被拿走。七月二十四日早上六点多,钢屯法轮功学员谷凤丽(女)、高作奎、张秀英(女)、邢家秋被连山区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被绑架的还有朱云(女)。 连山区国保大队陈玉龙等人把六名法轮功学员故意拼凑成一个案子,以“犯罪同伙”和莫须有的罪名构陷他们,非法关押一年多。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日,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朱云等六名法轮功学员,四名律师为朱云、王英姿、谷凤丽、邢家秋、张秀英(夫妻)五人做了精彩的无罪辩护。非法庭审大约在午后四点结束。 非法庭审中,所谓的“公诉人”连山区检察院李清艳。(曾经多次诬陷法轮功学员)机械的念着邪党安排好的罪名:“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以非法搜查得来的大法书籍、资料等作为“证据”构陷六名法轮功修炼者。 四位正义律师为当事人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依据《宪法》和法律,逐条驳斥了公诉人的所有指控。 律师欲在当庭递交当事人起诉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并且开始宣读起诉书内容。被李福山(审判长、法院副厅长)无理拒绝。律师据理力争,反复强调“诉江书”与本案有着重大关系,坚决要求当庭宣读,律师认为:我的当事人控告江泽民,只能证明他(她)们是受害人,而江泽民才是被告。李福山几次打断律师的发言,致使律师没能宣读完诉江书,最后“诉江书”由法警送给了李福山。 五位法轮功学员正念十足。他们被绑架到连山区法院,朱云拒绝坐被告席上的椅子,昂首挺立,还几次双盘打坐,单手立掌发正念。李福山曾经叫法警给朱云戴上脚镣,朱云坚持立掌端坐,岿然不动,后来李福山默许了。 整个庭审中,李福山除了拒绝接受律师的刑事控告书之外,也没有使用太激烈的语言。最后李福山只是一敲法槌宣布庭审结束,没有说明何时宣判。 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在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下达了判决书:朱云被非法判六年,王英姿四年半,邢家秋三年半,张秀英(与邢家秋是夫妻)三年,谷凤丽一年半,高作奎一年零三个月。 朱云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继续关押迫害。因她拒绝所谓的转化,在那里遭受到了比马三家劳教所更邪恶的迫害。她所在的监区有很多重刑犯和死缓判无期的,她住的监室最低是十年的刑事犯,警察就利用这样的犯人包夹、迫害她。这些犯人要是能转化她,她们就可以立功减刑。当包夹打她时,她就大声喊,谁谁谁打她。警察表面说包夹两句做做样子,朱云知道是警察指使包夹这样干的。警察采用一切手段逼迫她,让她承受不住,以便达到使她放弃大法修炼的目的。 警察不许朱云跟别人说话,走路时包夹犯人一前一后,坐下时,包夹犯人一左一右对她夹控迫害。别人九点可以睡觉,朱云被迫在洗漱间蹲在地上,水泥地面全是水,想坐一会儿都不可能,后来她开始绝食反迫害。 绝食三天后,她被强制打吊瓶输药液。朱云为了不让输进毒药,她就拔针,或者来回动胳膊,致使输液管错位,制止行恶。他们为了不让她拔针,把她两手分别用手铐铐在铁床上,不能动。几天后,朱云就感觉失去了记忆。警察可能在药液中加了破坏中枢神经的药。朱云开始禁不住傻笑,一笑就没完。因为她不吃饭,他们整天给她输液,由于一只胳膊裸露着,又是严冬,冻得她整宿睡不着觉。后来朱云身体承受不住,目光呆滞,她被迫害的痴呆了。 朱云绝食抗议有一年多的时间,身体廋的皮包骨,原先一百三十斤的体重只剩九十斤,监狱的医生说她不行了,快死了,晚上站班的每到交接班时都看看她是死是活。后来她被分到医院监区,寝室就是她们24小时呆的地方。强制劳役,就是在自己床铺搓棉签。这是出口产品,把棉签摆成排,装在小塑料袋里。因为棉签上有胶,这种胶是有毒的,有人因为皮肤过敏,一接触棉签就皮肤痒。 从早上五点十分起床,天还没亮就开始干活,吃的都是水煮菜,菜里漂着虫子。中午除了吃饭,还是干活,晚饭后还要干到晚上九点左右才收工。每个监室不但设置监控器,还有站班在门口站岗。对朱云更是严加监控,她的一举一动都受到门口站班的和全监室的人严格监控,她连说话的自由都没有,不许她和别人随便说话,尤其是不允许说和法轮功有关的话题。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朱云被释放回家,监狱把她迫害得生活不能自理。家里没有直系亲属,只有一个女儿在外地工作。她的记忆力非常不好,又呆又傻。朱云以拾废品为生,没有能力打工。早饭吃完后,到中午问她早饭吃的是啥饭,她就没有一点印象,回答不上来,有时稀里糊涂捡垃圾吃。没有生活来源,也没有房子住,身无居处。这些年,朱云在热心的大法弟子们的帮助和照顾下,渐渐的能生活自理起来。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日下午,朱云在街上被中共警察绑架,目前她被非法关押在葫芦岛市看守所。 辽宁省葫芦岛市60岁的法轮功学员朱云女士二零二五年三月二日遭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葫芦岛市看守所至今。近日获悉,朱云已于四月二十九日被构陷到连山区法院。 朱云曾于二零一五年被连山区法院诬判六年,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遭药物迫害致精神失常,一直没有完全恢复记忆。 朱云生于一九六五年十月十三日,一九八九年七月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葫芦岛市锦西化工总厂规划设计院做工艺设计工作。她在一九九二年生完孩子后,身体出现多种疾病:肾虚、心肌缺血、严重鼻炎等等。一九九七年底,朱云开始修炼法轮功,她按照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身上的各种疾病很快都好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朱云因坚持真善忍信仰,遭到中共残酷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月,朱云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后被劫持到马三家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期间遭强行洗脑、各种体罚、不让睡觉等折磨,并被非法加期迫害五个月,至二零零二年九月被释放后,其单位锦西化工总厂公安处人员又把她关到兴城疗养院的洗脑班继续迫害一个月。 因朱云拒绝放弃大法信仰,单位将她非法开除公职。她前夫迫于压力和她离婚,令朱云一无所有,没有安身之处。朱云后与法轮功学员黄立忠组织了家庭。然而不到一年,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黄立忠被警察绑架,同年五月十二日被连山区法院魏爱君等人非法判刑九年,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五日被盘锦监狱酷刑迫害致死。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住在六楼的朱云被搭云梯闯入的葫芦岛市国保警察绑架,同时被绑架的还有四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朱云等六名法轮功学员遭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非法判刑,朱云被非法判六年。 朱云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后,因为她拒绝所谓的“转化”,狱方把她关在全是重刑犯、死缓犯的监号,让这些犯人包夹、殴打、折磨她。狱警不许朱云跟别人说话,行走坐卧,包夹犯人一前一后一左一右贴身对她进行夹控迫害。晚上睡觉时,朱云被迫蹲在洗漱间,地面上全是水。朱云开始绝食反迫害。三天后,狱方强行给她打吊瓶输药液,药液中加了有害药物。为了不让她拔针,恶徒们把她两手分别用手铐铐在铁床上。几天后,朱云失去了记忆,人开始禁不住傻笑,一笑就没完。 朱云瘦得皮包骨,原先一百三十斤的体重只剩九十斤,狱医说她快死了,将她转关到医院监区。狱警还强迫她做奴工——在床铺上搓棉签。朱云的一举一动都受到全监室犯人的严密监控,不许她和别人随便说话。据一位出狱的法轮功学员回忆,曾在医院监区看到朱云,她被迫害呆傻,流着口水。犯人还指着朱云说:“看到她没,能成这个样儿,就是下的精神病药。”还威胁:“如不转化,就给你下精神病的药,说你是强制性的精神病。”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朱云结束冤狱回家。家里没有直系亲属,只有一个女儿在外地。此时的她失去记忆,又呆又傻,生活不能自理,有一次她走丢了,找不着家,好心人给她报警,才得以回家。朱云没有能力打工,一度以拾废品为生,有时稀里糊涂捡垃圾吃。这些年,朱云在热心的大法弟子们的帮助和照顾下,渐渐的生活能自理起来。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日下午三点左右,朱云在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九区35号楼贴手写的“法轮大法好”粘贴,遭新化社区主任李玲玲恶告,被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化工街派出所警察李健、张海生绑架。警察称朱云身上带有十个用光盘制作“法轮大法好 真善忍好”的挂件和74张在白纸上手写的同样内容的粘贴。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葫芦岛连山区检察院检察官杜扬将朱云构陷到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承办法官是王月秋。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非法关押;
摧残性灌食 ;
毒打/殴打 ;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捆绑在固定物上;
关小号;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强行施药 ;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逼迫放弃信仰;
剥夺睡眠 ;
罚蹲;
体罚 ;
绑架/劫持;
非法审讯;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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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三家的血腥暴力丝毫动摇不了我以生命维护大法的正念
相关单位及个人:
连山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13号,邮编125000
电话:
检察长孙玲(女)0429-2659001、13998980543
副检察长:赵大维、周会生13942991967、王囡(女)13224296189、毕珊珊(女)
办公室主任崔海慧(男)15134296696
检察官杜扬0429-2659020、15124267788(朱云、刘聪、杨将威案承办人)
检察官助理赵佳美(女)0429-2659022
下面几人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件:
张孝金0429-2659020、13050971625(很多案件张孝金和杜扬是公诉人)
刘晓涵0429-2659789、18624291110
刘中新0429-2659808、13904298088
龙胆0429-2659789、13942924343
连山区法院: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21号,邮编125001
电话:
院长杨书泽18009899720、18009899720、0429-2164111
副院长康立勇0429-2164116
政治部主任王景伍0429-2164119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赫牛0429-2164115
院部:
魏爱君0429-2164001
季爱华0429-2164002
马文胜0429-2164117
高经纬0429-2164118
魏艳妮0429-2164000
李孝刚0429-2164112
刑庭:
庭长王连廷0429-2165605、13895946621
法官王月秋0429-2164502(朱云、刘聪案承办人)
法官刘晓棠0429-2164501
法官白青青0429-2164500
法官祝佳0429-2164502
法官张亮18504291709(已调到执行局)
葫芦岛市看守所:
电话:0429-3175041
男所所长陈凯15242920009
男所原所长张俊峰13898983007(2025年4月被撤职)
女所所长魏建启15668977977、0429-3175023
副所长韩菲(女)156429755555
驻所律师费忠良 13998944001
驻所检察官孙丽蕾13898903456
连山区公安分局: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滨河路4号,邮编125001
电话:0429-2176110
局长林辉
政委张桂伟15042927667
副局长:
马涤非13804290818
张荣起13804291001
刘久东13470409355
张文海13709890876
国保大队:
大队长赵军13942927527
教导员冯明杰13998989989
副大队长李锦红13942981566
警察郭景辉13052689598
化工街派出所: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兴工路(葫芦岛世纪高中西南侧约40米),邮编125063
电话:0429-3173501、0429-2954110、0429-3981001
所长王海涛13842948888
教导员丰少民15242927112、18842932888
副所长:王贺13842987257、王晓楠13904290830;
警察张海生13942903883(朱云案承办人)
警察孙健18642918795
连山区化工街道新化社区恶告者:
主任李玲玲13470675611,家住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九区24号楼3单元18号。
石海艳15541877721,家住葫芦岛连山区爱家雅居2号楼4单元303室。
辽宁女子监狱电话024--85906000
参与本案单位和人员:
连山区检察院:李清艳(女),(还有一人)
连山区法院:
李福山:审判长(副厅长)办电:2164525 手机:15642963172
康翠平:审判员(女),办电:2164505,2164517手机:15642963175 18504291776(新)
孟凡星:审判员(男)
办公室: 2164505 2164517
荀巍巍:13700197799 办公室: 2164505
一、连山区法院院长:
郭 彪 院 长 2164111
朱永存 副院长 13998980003 2164112
刘恩栋 副院长 13052668777 2164115
陈天文 副院长 13904298878 2164116
康广欣 副院长 13704291357 2164117
刘汉国 副院长 13309895595 13019991688 2164118
常 海 副院长 13130979900 2164398
杜伟平 纪检组组长 13942941269 15642963119 2164119
魏爱君 政治处主任 2164155
魏艳妮 办公室主任 13804290000 1864295000 2164000
季爱华 执行局局长 13842950000 15642963170 2164012
二、刑事庭
王 丹 厅 长 13898788828 2164500
李福山 副厅长 15642963172 2164525
刘立春 副厅长 15642963223 2164503
高经纬 副厅长 2164502
刘晓棠 副厅长 2164502
沈旭 副厅长 15642963268 2164501
葫芦岛市公安局兴工街派出所:
电话:0429-2954110
所 长:贾晓斌15042983555
教导员:魏 朝15042903590
副所长:张艳哲13898797188
副所长:李晓占18342398777
葫芦岛看守所:
前台:0429-3175041
女所所长魏建启15668977977
男所所长张俊峰13898983007
韩菲156429755555
连山区公安分局:
局长:林辉
政委:张桂伟15042927667
副局长:
马涤非13804290818
张荣起13804291001
刘久东13470409355
张文海13709890876
国保大队:
大队长:赵 军13942927527
教导员:冯明杰13998989989
副大队长:李锦红13942981566
民警:郭景辉13052689598
刑警大队长:毕 波13470647029
巡警一大队:
大队长:方立东13898993330
副大队长:刘传玉15242986669
巡警二大队:
大队长:于忠勇14740484444
巡警机动大队:
大队长:王福生13998933168
责任单位及恶人: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马三家教养院)
:
刘会,
黄海燕,
王晓峰 ,
李立娜,
曹玉杰,
石某某,
崔红
葫芦岛市看守所
连山区法院
:
李福山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
辽宁女子监狱
葫芦岛市连山区国保大队
:
陈玉龙
马三家教养院
连山区检察院
:
李清艳
更新日期: 2025年6月17日 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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