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水娥
官水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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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官水娥(Guan,Shuie),
女 ,
64岁 ,
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法轮功学员,南城县水泥厂退休职工。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官水娥到另一位法轮功学员家去串门,被南城县公安局五、六个身穿制服的警察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绑架到了看守所非法拘留半个月。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七日,官水娥和另一位法轮功学员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绑架,二十一日被送回南城县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官水娥的家被抄,家中的法轮功书籍和手抄的法轮功经文被抄去。一个月后,她被非法劳教三年,被送往江西省女子劳教所迫害。 二零零四年一月,南城县公安人员以有人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为由,将官水娥从家中强行绑架并非法抄家,将她关押在金溪县看守所一个月。恶人对她进行经济勒索,遭到她的抵制和拒绝。 二零零五年三月“两会”期间,官水娥与两个法轮功学员在一起交谈时被绑架,关押在看守所迫害。十一月份,再次被送入省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在劳教所里,官水娥又一次经受了关小号、奴工劳动等非人的迫害,她抵制迫害并正念闯出了劳教所。 二零一一年四月八日晚,抚州市公安局分管国保的元仉才等头目带领南城县恶警将在一起学法的九名法轮功学员(八女一男)绑架,然后一一非法抄家,法轮功学员敖桂英的住处的一切东西被恶警用小货车运走,敖桂英的一万多元钞票也被恶警全部抢走。 九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后,多数人不配合邪恶迫害,拒绝在笔录上签名、按指印,同时不断向办案警员讲真相。半个月后,其中谭琴、黎金秀、熊艳获释,谭琴、黎金秀因在外地工作,只是临时回来,被令立即离开了本县。程金莲、罗建荣两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动教养一年半,虽然她们没有口供和签名,但抚州劳教委员会还是强行批准,并将她们劫持到进贤县劳教农场。有工作的两名法轮功学员徐春霞、饶长虹(男)被取保候审,但被迫写了所谓放弃修炼的保证。 稍后,法轮功学员官水娥也被恶警绑架关押。敖桂英、江有香、官水娥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南城看守所。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上午,官水娥正在家中照看刚满月的小孙子时,被南城县公安人员闯进家中绑架,将她刑拘在看守所并予以逮捕。十月七日,南城县法院对敖桂英、江有香、官水娥三人秘密非法开庭,十一月非法宣判,敖桂英被判五年,江有香、官水娥各被判三年。 在上述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迫害的同时,当地“六一零”伙同居委会一帮人闯进法轮功学员家中进行骚扰,发放所谓承诺书一类的表逼法轮功学员填写,同时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监视。 二零一二年一月,官水娥送入江西省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清晨六点多钟,江西南城国保大队、派出所、居委会人员在绑架敖桂英、饶小梅、黄婉琴、朱亚兰,抄家抄出法轮大法书籍二百多本、手机、MP3、播放器、师父法像等,然后强制到医院检查身体。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他们绑架官水娥到抄家,强制检查身体。抄走姚爱英家的法轮大法书,师父法像全都搜走了。最后把敖桂英、黄婉琴、朱亚兰、官水娥带到看守所审问整整一天11点钟回家。饶小梅关进看守所拘留十五天回
迫害类型: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批捕;
监视/跟踪;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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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城县法轮功学员二十年受迫害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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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元仉才,抚州公安局副局长 13970483691、0794-8269109
黎明华, 南城县公安局分管国保副局长 13907040888
黄华,国保大队大队长 13517946888
刘洪海,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13879407995
责任单位及恶人:
江西省女子劳教所
江西省女子监狱
南城县法院
南城县“六一零”
南城看守所
抚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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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仉才
南城县国保大队
南城县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24年9月29日 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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