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俊毅
简介:
韩俊毅(Han,Junyi),
女 ,
83岁 ,
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云南冶炼厂的职工家属,家住昆明市五华区普吉办事处王家桥云南冶炼厂生活区。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七日,韩俊毅去北京证实法,下午四、五点时在天安门被七、八个警察抓到了前门的一个派出所,两、三个小时以后她就被送到了在西单的一个临时的地下室,她在这里呆了五天,五天里看守人员甚么也不让她们做,每天吃两顿饭,看守人员买饭,买馒头一类的,上厕所的话只能在屋里的小桶上。五天以后,有昆明来的五、六个国保大队的警察,其中一个姓黄的科长,他们把她带回了昆明。九月二十三日,回到了昆明以后她先被带到了在马街的西山区国保大队,在那里呆了一个晚上,第二天被送到了昆明市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呆了十五天。在看守所里她每天挑拣辣椒,一天被强制奴工大约十个小时。十五天后才回到家,当时有关部门也没有给任何的拘留证。 二零零二年大约十月份,中共邪党人员在云南冶炼厂招待所办洗脑班,韩俊毅又被厂里退休办的人构陷到了洗脑班一共呆了十天。因为她不放弃修炼,后来又被送到了昆明市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呆了二十七天,每天依然强迫我拣辣椒。十天以后我又被送到了西山区看守所,在看守所呆了二十七天,在看守所里我每天被强迫往塑料袋里装豌豆,这种豌豆是用来销往外国的,每天干活十个小时。二十七天以后因为她的血压高无法送进劳教所才放我回家。 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四日,韩俊毅在厂里发法轮功的真相材料被非法抓捕,随后西山区国保大队来抄家,抄走了法轮功装订本材料十四本,法轮功光盘十一张,包面上印着吉祥如意且装有真相材料的包两个,法轮功材料三十六份,手抄经书三十九页,《转法轮》两本,《洪吟》一本,录音磁带九盘,经济损失大约五六百元。随后她被送到了昆明市第二看守所,被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三日,她被送到了云南省女子劳教所三大队。她在劳教所里每天非法做奴工,做针线活,做日本帽子、裙子和门帘,这些都是要出口到日本、泰国和其它国家,每天干活十个小时,在劳教所里还设有洗脑班,在洗脑班里她被要求看诽谤法轮功的片子,看诽谤法轮功的书。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七日她从劳教所回家。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日,云南冶炼厂保卫科构陷她,将她绑架到昆明市航空疗养院里的洗脑班,当时还强迫她的丈夫到洗脑班里每天逼迫她放弃信仰。在洗脑班里每个人一天要花六十五元,这些钱由云南冶炼厂出。她在洗脑班里呆了十天,在洗脑班里每天都逼迫看诽谤法轮功的录像,还有人给她们灌输各种诽谤法轮功的内容,要承认他们说的是对的。十天以后她才被送回家。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五日,她到昆明市小菜园附件的自来水厂发真相材料,被厂里的摄象头录下来后,盘龙区国保大队的六、七个穿警服的警察,到她的家里抄家,当时因为家里已经没有东西了,所以甚么也没抄走,他们还骗她第二天到双龙桥附近的一幢大约十几层的大楼里去找他们谈谈。第二天她到了大楼里的办公室以后就被两个警察,他们都穿警服,开着警车,诱骗到了昆明市第二看守所,在里面非法关押了她四十九天,在四十九天里她每天被强迫挑拣辣椒,每天工作十五个小时,因为辣椒的刺激性,最后手都变形了,全是伤口。 二零零五年三月份左右,不明白真相的小儿子趁她不在家时,叫来了警察抄走了家里所有的大法书,大概有三十几本,真相资料三四大包,经济损失约上千元。这些都还是她后来从别人口中知道的,因为当时她不在家,也无法问儿子,因此不知道当时来家里实行非法抄家的是哪里的警察。在这么几年间,除了这一次外,还有两次也是趁她不在家时,有人来抄家,抄走了她放在柜子里的法轮功书籍,但都不知道是甚么人。 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三日早上,她被昆明公安局五华分局的警察非法逮捕并且拘留。六月二十三日早上十点以后,王家桥派出所的四五个穿警服的警察到她的家里,他们都没有出示搜查证就实行非法抄家,抄走了法轮功的书籍十一本,手抄法轮功数据十五页,法轮功塑封卡片三片,仿玉吊坠一个,法轮功真相材料三张,《明慧周刊》一本,塑封卡片十三张,经济损失四五百元左右。随后警察把她带到了王家桥派出所,她在派出所呆到了晚上十一点以后。当时在派出所里有四五个警察讯问她,问她是不是炼法轮功,和哪些人联系,材料从哪里来。 晚上大约十二点以后,三个警察把她送到了五华区看守所,她在看守所里被非法关押了九个多月,在里面每天干活,折课本,从早上七点开始,一直干到十二点以后,最晚的时候要干到一两点,超负荷干活时间长达十七至十九个小时。在里面的饮食非常差,吃的多是白菜和萝卜,一个星期只能吃两次肉,早上没有早点,早上十一半吃饭,下午四点半吃饭,如果不够吃的话可以自己出钱买吃的,但里面的东西很贵,方便面都要三元钱一包。 二零零六年四月八日,她被送到了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被非法判刑三年,从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三日开始执行。起诉书([2005] 昆检刑诉字第1049号)上写的代理检察员是何玉东。而刑事判决书([2006]昆刑一初字第2号)上的审判长是石锋,审判员是唐勇,代理审判员是徐建斌,书记员是段云萍。面对非法审判我依法上诉,但却被驳回,云南省高级法院刑事裁定书([2006]云高刑终字第475号)上的审判长是李红亚,审判员是赵林,代理审判员是林江,书记员是杨婕。他们继续助纣为虐,维持邪恶的原判。 在女二监里她先被送到了集训监区九监区,呆了八个多月后下四监区。在九监区里每天早上六点半起床,起床后坐小板凳法,轮功学员的两边都各有一个包夹,坐小板凳的时候还要干活,只有干活的时候允许稍微活动,她做的活是往彩色带子上面缝梅花片,一天要做五十米,还有串塑料小珠子,一天要串三到五米,每天一直要做到晚上十点半。有时候早上就逼她看书,内容全是中共邪党造假宣传的人物及各种谎言。在九监区里她的专管警察叫郑平,而下到四监区后,她的专管警察是于桂英。 到四监区以后,她每天还是被强迫做奴工,从早上六点半干到晚上十点半,像她这样年纪大的要缝钱包,其它人有缝裙子,往裙子上缝珠子,还有的缝鞋帮,还有缝背包上的绣花,还有缝小挂件,还有串手链的,做布娃娃的,还有警察的服装也在这里加工,这些产品有的销售到国外,有的销往国内。 在监狱里,法轮功学员如果不放弃信仰,每个月就只允许花六十元钱,得到批准后才能往家里写信。在里面吃的很差,菜像猪食,其它犯人可以格外买加菜吃,法轮功学员却被剥夺了一切权利。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二日韩俊毅从监狱回家。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日晚上,她回家以后看到警察已经来抄过家,抄走了《转法轮》、《精进要旨》、《法轮大法义解》等七、八本书,真相材料大约二十几份、《风雨天地行》、预言和其它的真相光盘十多张。无奈下她流离失所了两个月。 八月十二日早上她回家后,不明真相的儿子向派出所恶告她,被一个姓黄的社管会主任带着一个女的把她抓到了云南冶炼厂宿舍区附近的小区。在小区里,三四个王家桥派出所的警察讯问她,询问内容关于和甚么人联系,数据哪里来的,发到了哪里。她在小区呆到了晚上十一点半后,被王家桥派出所的三四个警察送到了五华区看守所。韩俊毅再次被非法判刑三年。 在五华看守所里呆了快九个月后被送到了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九监区。她在看守所里还是折本子。而在监狱九监区里,每天从早上六点半开始坐小板凳,坐到晚上十点半,期间有干活,干活内容和前面那次的一样。因为韩俊毅不放弃信仰,因此一直在监狱坐小板凳坐了三年多,坐小板凳坐到最后屁股上全是老茧,化脓,监狱里还不给垫子垫着坐,因此凳子非常硬。在里面一个星期只能洗一次澡,每天只有一壶热水用来喝,洗脸洗脚都是用冷水。每天只能上四次厕所,上午两次,下午两次。二十四小时她的旁边还有两个包夹监视她的一言一行,不允许和其它人说话。在九监区里她每个月只能用六十元钱,这六十元钱是不够用的。因为她不放弃信仰,三年多里监狱不允许家人来会见,她没有写信,也没有收到过信,还不允许她打电话。每天不允许走出房间,因此她在监狱里一直呆在同一个房间里。在九监区,她的专管警察先后有李国英、林晓雯和梁洁。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三日韩俊毅出狱回家。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早上十点左右,她到圆通山发真相小册子的时,被圆通山后门的保安拽住,然后打电话给华山路派出所的警察,二十分钟以后两个穿警服的警察开车来了以后把她扭送到车上,随后带到了派出所。到派出所后搜走了她随身带的二十多本真相材料,有《为甚么退党》,《明真相》和《九评共产党》碟六盘,《二零一二年神韵新年晚会》三盘。然后警察一边看真相材料一边问她为甚么发这些东西。下午三四点以后昆明市五华区国保大队的马斌和马迎辉来了以后就问她小册子哪里来的,他们还把搜走到东西都照了相。派出所的警察下午六点带她到了在小坝附近的一家小医院检查身体,检查完身体以后带她回派出所,在派出所里警察扬言说要取保候审,晚上十一点半才送她回家。 韩俊毅老人两次被判刑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九监区期间,由于不放弃修炼,一个六、七十岁的人被罚长期坐小凳子,还有两个包夹监视她的一言一行,不准与别人交谈,每天只能上四次厕所,限制饮水,一个星期只能洗一次澡,每个月只能用六十元钱,在关押期间从不得会见家人,不准通信,由于长期坐小凳子,导致臀部、会阴处糜烂、流脓,臀部上全是老茧。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韩俊毅出门,当她下午六点回到家中时,大门是锁着的,但是打开门后却发现家中每个房间都被翻动过,一片狼藉。检查后发现所有大法书籍、李洪志师父的法像、大法真相资料都不见了。 二十五日早上十点,韩俊毅老人找到昆明市普吉派出所片警李兰询问情况,她说是昆明西山区610和国保大队警察干的,然后把西山区610的马云叫来。韩俊毅和马云讲真相,他不接受,又问马云:“你们撬门进我家不是等同于盗窃吗?”马云不回答,反而说韩俊毅老人发资料救人是违法的,并对韩俊毅老人做笔录、拍照、滚指纹。 韩俊毅老人一直在跟在场的人讲真相劝善,并且希望他们归还抢走的私人物品,但是在场的警察不听真相,也不让韩俊毅老人回家。 到下午三点,普吉派出所警察把韩俊毅老人送到昆明市看守所关押,但是由于体检不合格,看守所拒收,警察又把韩俊毅老人带回派出所。直到二十六日中午十二点,派出所才通知韩俊毅的女儿来接人,并向其女儿勒索1000元罚款,被其女儿一口回绝。最后韩俊毅由女儿接回家中。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三日至二十六日连续四天,老人在家中被监视居住。云冶社区两名工作人员和普吉派出所廖姓警察以及另一名协警在韩俊毅老人家24小时轮流监视她,韩俊毅老人外出时也跟随监视,走到哪儿跟到哪。这几人说是普吉派出所派来监视她的,不准她出去发法轮功真相资料。 二零二零年七月中旬的一天,韩俊毅在家门缝里捡到一份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的起诉书复印件——五检一部刑诉[2020]226号,检察官是魏伟、检察官助理张玥琳,两人指控八十岁的韩俊毅“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起诉书日期是二零二零年七月九日。 对于五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私自闯入家中抢夺个人财产的行为,以及韩俊毅去派出所询问家中被抢反而被警察图谋关押,而检察院默许公安的违法行为对老太太起诉,韩俊毅也向全国最高法、最高检以及云南省高院、高检等部门逐级递交了申诉。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二日早上八点,韩俊毅老人外出离开家,晚上十点多回家开门,没有发现门锁异常。进屋后却发现客厅茶几上放的大法书不见了,韩俊毅老人迅速到卧室查看,发现柜子里放的五十多本法轮大法书籍也不见了。 不仅如此,压在DVD机下面的之前韩俊毅老人被非法判刑的判决等材料也不见了,还有真相光碟以及法轮大法好的不干胶也不见了。韩俊毅老人才意识到,在她没在家的时候,她的家又被不知名的流氓一伙给偷抢了。这之前有几次都是撬门闯入,把韩俊毅家的门锁都撬坏了。 在此之前的三月六日,普吉派出所廖姓片警就给韩俊毅老人打招呼,说普吉司法所的人要来找她,还跟她说这些天形势比较紧张,叫韩俊毅老人不要出门。韩俊毅老人说自己一个人生活,总要出门购物,不可能不吃饭在家等着。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韩俊毅老人被云冶社区的人禁足在家里。 韩俊毅老太太,曾经(至少)九次被非法抄家,两次被非法拘留,两次被强制送洗脑班迫害,一次被非法劳教(一年),两次被非法判刑(共七年),回家后又长期不断遭到辖区派出所及不法人员非法入室抢劫财物、骚扰等。最终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含冤离世,享年八十三岁。
迫害类型: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逼迫放弃信仰;
坐小板凳;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劳教;
非法判刑;
非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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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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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导员:张春林,社区中队长:尚培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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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艳洁 15887119065
马容 18788598360
陆庆华 13708426618
李红芳 13064220022
周琼 13678755872
张东云 15812134665
刘红 13678704505
普春梅 邪党党员13888340971
杨波 15969529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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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斌
昆明市第一看守所
王家桥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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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3年5月5日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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