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玉连
简介:
朱玉连(Zhu,Yulian),
女 ,
57岁 ,
云南昆明市官渡区新草房村法轮功学员,在家务农。罗民湖、朱玉莲、李世霞、邓桂英、高琼仙、吕长英等六位老年法轮功学员,日前(二零一五年七月)将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分别寄给最高检察院或最高法院。通过上网查询两高都已签收。 他们在控告状当中陈述:“法轮大法至今已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使上亿人身心受益。我们修炼前一身的病痛是法轮大法给了我们身心的健康和快乐,我们按真善忍做好人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然而江泽民在任职期间对法轮功信仰群体实施的灭绝政策,对我们这样的老人也不放过。被关押、被劳教使我们和亲人十六年都在痛苦和担惊受怕中煎熬。正是在江泽民策划、指挥下,才导致我们遭受了难以承受的绑架、关押、劳教和判刑等迫害,致使身体和精神遭受了巨大的伤害。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为捍卫公民的合法权利,更为中华民族免于沦陷道德崩溃的泥淖,要求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追究江泽民的罪责,将其绳之以法。” 以下是朱玉莲女士叙述自己遭迫害的事实: “二零零八年二月,我向当地民众赠送大法真相资料,被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两年,二零零八年十一月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到监狱后,我每天被逼迫坐小板凳,从早上七点到晚上十一点,整整十六个小时,每天只让上四次厕所,还要逼迫我写所谓的思想汇报,强制放弃信仰。四个月后我被逼做奴工,缝钱包,串珠绣,每天早上六点到晚上十点半,做不完还要罚。” 朱玉莲修炼前虽然身体不错,但是脾气很糟,经常和丈夫发生矛盾,修炼了大法后,按照真善忍的要求修炼自己的心性,再也不跟丈夫吵架了,心情也愉快了。 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朱玉莲和其他六十多位法轮功学员一起到云南省省委信访办上访,要求反映他们修炼法轮功的真实情况,然而让他们签名后,却没有让他们说话,就用大客车拉走了。朱玉莲被拉到菊花村派出所。到派出所后对她非法审讯,审讯完后给她照像、让她滚手印。之后把她关在一间小黑房子里,房子里又黑又臭,就这样关了三天。三天后把朱玉莲送到官渡区凉亭行政拘留所,让她在暴晒的太阳下捡豆,十五天后从拘留所回家。 二零零一年一月三日,新草房村妇女主任丁桂华将朱玉莲带到昆明市官渡区耀兴民族文化度假村,官渡区610(中共为迫害法轮功学员而成立的凌驾于公、检、法、司的非法机构)办的强制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洗脑班。 丁桂华在洗脑班陪了朱玉莲五天,五天之后又换了一个叫王会仙的人。官渡区国保大队的冯军等人全天都在那里,那次共有将近十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那里。在洗脑班里,每天逼迫法轮功学员看诬蔑诽谤法轮大法的视频,伪善的让每个人谈自己的想法,还有以蔡朝东为首的人到洗脑班散毒,诬蔑诽谤法轮大法,强行逼迫放弃信仰。官渡区区长、副区长也跑到那里去胡说八道。朱玉莲被非法关押了十五天,身心受到了很大的伤害。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六日,大年初五,上午九点多钟,朱玉莲和法轮功学员邓桂英到昆明市小板桥织布营村向当地民众赠送大法真相资料《大拜年》、《晨曦》、《天赐洪福》、《九评共产党》,被一个不明真相的保安给阻拦住,随即将他们带到小板桥派出所,半小时后官渡区国保大队的冯军就带着一个警察赶到,对他们非法搜身、照像,将他们分开关押。中午十二点多,派出所的警察都去吃饭了,朱玉莲看没人,就自己回家了。 第二天,官渡公安分局冯军带着十几个人到朱玉莲家里非法抄家,当时她不在家。他们抢走了《转法轮》、《精进要旨》等大法书籍,这次抄家是由村副队长李明春领着冯军一伙人来的,把家里翻的乱七八糟。抄家后,新草房村所属的五里多办事处的袁玉春打电话给朱玉莲的弟弟,让朱玉莲去菊花村派出所一趟。朱玉莲从下午四点多一直等到八点多,冯军开车来后,把朱玉莲带到官渡区国保大队,对她照像后把她送到官渡区看守所非法关押。 昆明市检察院对朱玉莲非法逮捕,八月十一日下午一点,昆明市中院对朱玉莲和邓桂英非法开庭,在送去中院的路上,警察给她们戴上黑头套,还将她俩的两手反铐在车子上。 朱玉莲在庭上看到家人没有来,就问法官为什么家人没来,没有人回答她。审判长姓朱,公诉人姓吴,当庭对朱玉莲诬判两年,邓桂英诬判三年。回到看守所,朱玉莲找到驻所检察官、副所长,讲她修炼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并要求上诉。然而云南省高院依然维持邪恶的原判。十一月二十八日,朱玉莲和邓桂英一同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朱玉莲被关进九监区,每天从早上七点到晚上十一点,整整十六个小时逼迫她坐小板凳。每天只让上四次厕所,还要逼迫她写所谓的思想汇报,强制放弃信仰。四个月后她被分到第四监区强制奴工,缝钱包,串珠绣,每天早上六点到晚上十点半,做不完还要罚。 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七日从监狱回家,朱玉莲的丈夫来接时,一个姓吴的警官还对她丈夫说让他回去好好看着她。二零一零年十一国殇日前,官渡区国保大队警察打电话给五里多办事处袁玉春,向办事处施压,叫朱玉莲写不修炼的保证书。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上午10点左右,昆明市六名法轮功学员:朱玉莲(57岁)、李世霞(66岁)、瞿月仙(80岁)、高琼仙(78岁)、吕长英(76岁)、邓桂英(73岁),在晋宁上算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两辆警车把她们绑架到晋宁派出所,接着带到晋宁医院,对她们搜身、照相、全身各部位检查一遍、脱光衣服透视、B超,每人抽一管血等;随后,又把她们带到昆明市公安局,又重复一遍体检,每人又被抽一管血,折腾到25日,带回公安局。 最后70岁以上的4名学员,家属去要人,每家交了罚金2000元后,以“取保候审”放回家,她们如今都感到头晕、难受;朱玉莲和李世霞拘留于昆明市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九日,法轮功学员瞿月仙、高琼仙、吕长英、邓桂英四人,接到云南省晋宁县公安局的《认定意见通知书》,显示晋宁县公安局人员不了解法轮功,不明真相,被中共谎言欺骗。于是她们四人写了一份“重新认定”的要求(讲述法轮功的真相)和一份有关法律的劝善材料交给了晋宁公安局。 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被晋宁县公安局非法逮捕。 二零一七年五月八日被晋宁检察院非法起诉,晋宁欲于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对他们非法庭审。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晋宁法院非法开庭审判五名法轮功学员。当天主持庭审的是一名男法官名叫黄锦,他和另一名法官张秀琴、陪审员吴杰组成三人合议庭。检察院的公诉人是马云洁和杨艳鹏。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昆明市晋宁区法院对五名法轮功修炼者非法判刑:朱玉莲三年,李世霞、高琼仙、吕长英二年缓刑三年,瞿月仙一年半缓刑二年。朱玉莲等五人都已经上诉。朱玉莲还向法庭控告公安警察和公诉人剥夺自己聘请律师辩护的权利,她说自己多次向公安警察和检察员提出要求聘请律师,但从未获得合法对待,直至开庭也未能允许她聘请辩护律师。 二零一八年三月中旬,昆明市中级法院对上诉的五位法轮功学员朱玉莲、李世霞、高琼仙、吕长英、瞿月仙做出维持原判的违法判决:朱玉莲三年,李世霞、高琼仙、吕长英二年缓刑三年,瞿月仙一年半缓刑二年。 二零一八年朱玉莲被送进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女二监,一进到监区就被强迫脱光衣服清身、拍照,然后安排三人“包夹”,每天干奴役十个小时。 二零一九年六月七日监狱教育科的警察和九监区警察李国英、何依霖等要我们参加所谓“揭批会”,会后教育科代姓科长讲要“遵守法律法规”时,我当面向代科长提问:你叫我们遵守法律法规,法律上哪条讲了法轮功是×教,我破坏了那条法律实施?话还没有讲完我就被包夹从三楼推到二楼。十一日中午吃饭时,陆西和伍一如两个警察来宣布我被严管了。 就这样朱玉莲只因为说了两句话,就被严管,被扣十分考核分,每天罚坐小凳子十六小时,限制上卫生间、限制喝水,强迫写认罪书、写保证书,没有配合警察,就被一直严管到出狱。 朱玉莲回家才几个月,菊花派出所警察李宏,几次打电话骚扰朱玉莲的家人,吴井司法所的彭姓警察也常打电话骚扰朱玉莲。(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一日)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洗脑/送洗脑班;
逼迫放弃信仰;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判刑;
坐小板凳;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非法审讯;
抽血;
非法拘留;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云南昆明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喜良被查
参与迫害-昆明国保支队长张亚明遭恶报
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09837.html#2073022752
雲南昆明市農婦朱玉蓮二次遭枉判入獄迫害
昆明市中级法院历年对至少120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云南省昆明市五位法轮功学员上诉遭非法维持原判
修炼法轮功获健康-昆明市75岁高琼仙被非法判刑
昆明五位法轮功学员遭晋宁区法院非法判刑
昆明朱玉莲、李世霞、瞿月仙、高琼仙、吕长英面临非法庭审
昆明市朱玉莲等五人被非法起诉
昆明法轮功学员向警察讲真相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35792.html#161020234
云南昆明朱玉莲等六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云南朱玉莲、李世霞、邓桂英三人被迫害经历
云南风雨十二年(五)
责任单位及恶人:
昆明市公安局
官渡区610
官渡区公安分局
:
冯军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昆明市中级法院
:
朱正渝
晋宁县公安局
昆明市检察院
晋宁县法院
官渡区看守所
菊花村派出所
云南省高级法院
官渡区新草房村
:
李明春
吴井司法所
更新日期: 2024年5月10日 11: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