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华
简介:
刘明华(Liu,Minghua),
女 ,
60岁 ,
新宾县南杂木毛纺厂的职工。一九九七年得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打压法轮功,刘明华和王秀艳、裴冬芝、杨金容、郑德斌、唐铁荣等学员一起去北京证实法,到了天安门被站前派出所警察抓捕,问出姓名、住址由新宾县公安局南杂木派出所的警察李丹接回,接回后,把刘明华、裴冬芝、唐铁荣关到铁笼子里,刘明华被派出所所长李广垠踹了一脚,踹到肚子上,致使刘明华一星期不能蹲,小便便不出来,在铁笼子里关了一天,送进看守所,在看守里都戴着手铐。在看守所关押了九十九天,拿房照做抵押金,政法委罚款二千元,经贸委(单位)、罚款二千元、派出所罚款二千元,伙食费一千元,都没有收据。 二零零零年的冬天派出所的警察李丹叫刘明华去派出所一趟,进屋就问:还炼不炼法轮功,刘明华说:炼,就被派出所代理副所长王维英送到新宾县看守所,关押了两个月。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份,派出所警察李丹到刘明华家,让去派出所核实点事,到了派出所问了一些问题,刘明华不配合,晚上送进看守所,刘明华进了看守所就绝食抵制迫害。第八天,副所长吴连杰给刘明华的丈夫打电话说:你妻子不行了。刘明华的丈夫找政法委书记宋俊林要人,他们怕担责任,放回家。 二零零二年的冬天,刘明华与白云被巡警发现,巡警给上夹河派出所所长赵振铎打电话,把刘明华、白云送进看守所。刘明华、白云进了看守所就绝食抵制迫害,管教张恩秀领着狱医打针,绝食十天后送五家堡子教养院,检查身体不合格,教养院拒收。回到家中多次遭到骚扰,刘明华不敢在家呆怕再次绑架,被迫流离失所。 在多次的迫害中,给刘明华及家人的生活带来了非常严重的损失,刘明华在外地流离失所。打工卖菜维持生活,整天心神不定,处处小心,担心再遭绑架,没有安全感,生活在紧张和恐惧中。这种精神上的折磨,导致刘明华在零六年得了脑血栓,使得这个原本就破碎的家庭又增加了苦难。 二零零零年七月一天,在当时南杂木公安分局代理局长王伟英的指示下,警察李丹到杨继荣家,把杨继荣骗到公安分局。警察王金龙审问,因杨继荣不配合,当天下午把杨继荣和另两名同修郑德斌、刘明华一起送到新宾县看守所关押。他们绝食九天,在政法委书记宋俊林让学员的家属交了一千元的所谓“罚款”(没有收据),并将家中的房产执照拿到南杂木公安分局做抵押,才得以回家。 二零零零年八月份的一天,在新上任的南杂木公安分局局长王维英的指示下,恶徒莫名的绑架了大法学员郑德斌、刘明华、杨继荣。下午将他们送到了新宾县看守所,关押了十天,后又转到抚顺教养院。经体检,郑德斌高压二百八,低压一百八。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还硬是把他关进了劳教所。非法关押了十一天后,新宾县政法委书记宋俊林让郑德斌的儿子拿一千元作为“罚款”,才放了他。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强行施药;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省新宾县杨继荣遭受的迫害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刘明华多次遭到的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新宾县看守所
:
马政,
吴连杰,
张恩秀
新宾县上夹河镇派出所
:
赵振铎
南杂木派出所
:
李广垠,
王伟英,
李丹
更新日期: 2012年1月12日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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