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天生
简介:
邓天生(Deng,Tiansheng),
男 ,
30岁左右 ,
广东惠州籍法轮功学员,大学毕业。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中午,法轮功学员孙洁丰(广东揭阳籍)、邓天生在深圳坪山一家打工的公司吃午饭,突然被闯进来的一群警察绑架。整个公司被包围、被查抄。 这群警察由深圳市610(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迫害法轮功的中共非法机构)、国安、深圳市龙岗区610、国安、深圳坪山新区警察、石井派出所等组成,出动六辆警车、共三十余人。 随后孙洁丰、邓天生所在公司被封,公司老板被株连一同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几天后,经确认该公司老板未修炼才被释放。 这群恶警在邓天生住的房间没有搜到法轮功数据,就用毒打的方式强逼邓天生承认从其它地方搜来的刻录机是邓天生的。这样就有“证据”关押邓天生了。 从绑架至今天将近七个月,孙洁丰、邓天生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深圳龙岗区看守所,深圳警方没有通知邓天生的家人。 孙洁丰、邓天生于二零一一年四月被绑架,十二月二十二日,深圳市龙岗区法院非法开庭。在法庭上,邓天生有理有据的进行了自我辩护,并建议相关人员举报公诉人捏造罪名诬陷被告人。律师从各个层面为当事人孙洁丰做了强力的无罪辩护,并要求尽快无罪释放。当庭旁听的人员听了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如梦方醒:按照中共现行的法律,原来炼法轮功是完全合法的,宣传法轮功并没有违法,而迫害法轮功才是真正在犯罪。受理案件的法官是龙岗区法院:许光、江文秋。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二日,孙洁丰、邓天生被绑架已达一周年的日子,离非法开庭后也已四个月,但法院毫无结论。律师指出:按中国法律规定第一次开庭必须在一个半月内作出结论。孙洁丰的家人为此多次向有关部门包括法官许光交涉,他们只是推脱,既不作结论也不放人。 五月十五日,审判长江文秋告知家属,孙洁丰被判两年十个月,邓天生一年三个月。孙洁丰不服,已上诉到深圳市中级法院。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关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时间内,通知家属;
非法提审;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举报深圳市610办主任胡晓明
深圳市龙岗区法轮功学员18年遭迫害综述
深圳法轮功学员2012年遭中共迫害纪实
深圳法院诬判孙洁丰和邓天生
孙洁丰、邓天生在深圳被非法关押已一年
发生在深圳市龙岗区尚未曝光的迫害案例
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陷害两位无辜公民
孙洁丰和邓天生在深圳面临非法庭审
相关单位及个人:
部份责任人名单:
深圳市龙岗区法院: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中心城德政路8号
审判长 江文秋
(原审判长 许光已调走)
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中心城德政路10号
公诉人 张昀 手机 13923744513
住址:市梅林关口书香门第梦墨轩504
深圳市龙岗区 副书记 防邪办主任:
胡国权 13902903999、13510370333、13560719333
住址:福田区莲花路赛格景苑A座1903
福田区红荔西路第一世界广场B座27E
李健如,龙岗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区委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邹湘河,龙岗区防邪办副主任 龙岗区610办公室副主任
王舒,龙岗区综治办(大综管办)副主任
唐建新,龙岗区区委维稳办副主任
胡庚祥,龙岗区副书记、区委维稳办主任
深圳市坪山新区人员:
刘予先:办0755-84637118 0755-84637998 手机13802268522
杨绪松:办0755-84622090 0755-84622666 手机13823513333
曹建良:办0755-84622333 0755-84622288 手机13602532282
王晓星:办0755-84622100 0755-84622301 手机13392166608
黄正勤:办0755-84622118 0755-84622998 手机13714186988
张洣临:办0755-84622302 0755-84622382 手机13802588996
罗宏元:办0755-84622800 0755-84622139 手机13809862321
雷卫华:办0755-84622811 0755-84622291 手机13302915425
刘之光:办0755-84622251 0755-84622223 手机13682318282
深圳市坪山公安分局:
王 浩:办0755-33281389 手机13828861389
林显运:办0755-33299998 手机13802269663
柳 丹:办0755-33295666 手机13632660700
张旭华:办0755-33295999 手机13600158008
翟向东:办0755-33290999 手机13902924156
黄 生:办0755-33296999 手机13823268315
徐庆辉:办0755-33293688 手机13510867955
杜文晖:办0755-33293688 手机13510011881
责任单位及恶人:
深圳市国家安全局
深圳市龙岗区看守所
深圳特区610
深圳龙岗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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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光
深圳市政法委“610”
龙岗区公安分局“六一零”
坪山新区六一零
石井派出所
龙岗区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19年9月3日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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