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平国
简介:
彭平国(Peng,Pingguo),
男 ,
52岁 ,
云南陆良县法轮功学员,陆良县马街彭家村农民。一九九八年修炼了法轮大法。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曲靖市“六一零”、公安国保支队的指挥下,曲靖市麒麟区和陆良县六一零、公安国保大队突然几乎就在同一天绑架了陆良县梁国芬、刘胜、李小梅、太琼仙、彭平国、杨琼关、念冬梅、郭楚云、女学员七十多岁(姓名不详)九名法轮功学员,并且抄家。随后七名大法学员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六日中午,彭平国与妻子正在街上赶集,当地马街派出所的一个警察叫他去马街派出所问话,彭平国跟着他去了。妻子就自己回家,刚到家门口,陆良县国保大队和马街派出所的警察已经带着彭平国在家门口等着了。妻子到家打开门,警察就进家里抄家,抢走了李洪志师父法像、大法书籍、炼功磁带、光盘、真相数据、护身符、录音机、复读机等,没有给开具任何扣押物品清单。 非法抄家之后,警察就将彭平国带到陆良县国保大队,之后送到陆良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办案警察是陆良县公安局的陈树才、黎贵祥。一个月后,陆良县公安局对彭平国取保候审,彭平国回到了家中。 彭平国二零一零年四月三十日从陆良县看守所回家才刚刚满一个月,五月十七日,彭平国再次被骗到马街派出所,去后被强行带到陆良县医院检查身体,之后送到陆良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每天强制干奴工──穿珠子(类似手链等装饰品),因视力不好,完不成规定的任务量,看守所警察授意犯人殴打彭平国,将他肋骨打青。 五 事后彭平国的妻子才知道,彭平国那天被直接绑架到陆良县看守所,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半年多时间。在此期间,曲靖市中级法院四个人赶到陆良县法院非法对彭平国开庭。之前法院并没有通知家属,是家属通过其它管道知道的,家属就自行前往参加开庭。在法庭上法官根本不允许彭平国说话,当庭也没有判决。 二零一零年八月,曲靖市检察院检察官肖燕飞、龙明辉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诬陷七位法轮功学员。十月十五日,曲靖市中级法院对七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一个多月后对彭平国等七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三年至十二年不等。参与迫害的有:审判长高卜强、审判员赵俊栋、代理审判员柏桦、书记员张蕊。 直到十二月十四日彭平国被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彭平国的妻子收到了邮局寄来的丈夫的入监通知书,才知道彭平国被非法判刑四年。 2010年12月3日被非法判刑四年,10天后我被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十监区。刚到监狱,就被带到监狱医院体检,医生说血压高,要输液、吃“降压药”。狱警安排了两个包夹犯人,每天二十四小时看着,每天逼打针、吃药。彭平国被强行“输液”近一个月,每天一大瓶加一小瓶,要一个半小时才输完。 期间,十监区管教队长、警察杨成来找彭平国谈过话,叫彭平国放弃信仰,不要炼法轮功了。十监区中队长曾刚平均一个月要来找彭平国谈两次。监狱还逼迫彭平国写不修炼的保证,对彭平国精神折磨。 二零一二年过年前,彭平国的妻子去云南省第一监狱探望丈夫,看见丈夫鼻梁上有一条疤痕,妻子问他是不是在监狱里被打了,彭平国不敢说,但那条疤痕却非常明显。不难推测,彭平国在狱中可能被殴打,迫于压力又不愿告诉家人。
迫害类型: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非法关押;
强行吃麻醉神经的药;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强行施药;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云南刘谷芳等七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彭平国被云南监狱强迫服有害药物
云南曲靖地区陆良县六一零、国保大队恶人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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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云南省部份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案例
二零一零年云南陆良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情况补充
相关单位及个人:
曲靖市检察院检察员是曲靖市检察院的肖燕飞,代理检察员是龙明辉。 陆良县法院审判长高卜强,审判员赵俊栋,代理审判员柏桦,书记员张蕊。
责任单位及恶人:
云南省第一监狱
:
杨成来,
曾刚平
曲靖市中级法院
:
高卜强,
赵俊栋,
柏桦,
张蕊
曲靖市610办公室
陆良县六一零辦公室
陆良县公安局
:
陈树才,
黎贵祥
陆良县看守所
曲靖市检察院
:
肖燕飞,
龙明辉
更新日期: 2014年3月27日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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