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成红
简介:
余成红(Yu,Chenghong),
女 ,
40岁 ,
甘肃金昌市法轮功学员。金川集团公司化工厂职工,路军之妻,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三号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下午,余成红在金昌市区金戈市场向百姓面对面讲真相时,被人举报到滨河路派出所,随后被警察劫持,抄家。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法轮功学员陈旭中被甘肃省金昌市中共恶人在其工作单位金昌供电局非法抓捕,参与绑架的有国保大队和滨河路派出所共五个恶警。这是陈旭中遭两次共五年的非法劳教后,再次被绑架。十二月十四日,陈旭中与另两位法轮功学员余成红和刘志萍一起被非法批捕。 十一月十五日下午约六点时,陈旭中被中共恶人绑架后,家被抄,电脑、手机被搜走。当晚,陈旭中被劫持到滨河路派出所做笔录,到半夜,陈旭中一直零口供。 十一月十六日,陈旭中被送到金昌看守所。办案单位罗织罪名,滨河路派出所恶警非法扣押了他的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钥匙(扣押清单中没有写出)。 十二月十四日,陈旭中被非法批捕,同时被非法批捕的还有两位法轮功学员余成红和刘志萍,这是由金昌市检察院办理的。 目前(二零一二年四月)检察机关已经以证据不足退回金川区公安分局,但是金川区公安分局不肯放人,还在设法构陷更多证据,想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 甘肃金昌市金川区法院原定于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三日下午三点对法轮功学员陈旭中、余成红、刘志萍非法开庭,结果却在庭前突然宣布取消庭审。 法院没有解释原因,仅称“上面临时通知不开庭”。据悉,此宗中共迫害好人的案件引起当地民众的关注,当天下午二点左右,就有许多人到金川区法院外等候旁听。 二零一二年七月下旬,金昌市金川区法院通知准备于八月一日上午九点再次对金昌法轮功学员陈旭中、余成红、刘志萍非法开庭。本来法院应该欢迎民众旁听,让老百姓了解国家的司法公正,可法院当天没有开庭,据悉是惧怕律师做无罪辩护,惧怕老百姓了解真相。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甘肃金昌市的天气出奇的冷,上午八点左右,位于市区延安路的金川区法院门前警车一辆接一辆。国保大队的警察在金昌市国保处头目尚克武的指挥下,在金川区法院前拉起了警戒线,守在法院的入口,金川区法院前延安路的两侧布满了便衣,金昌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的李新华、金川分局国保大队的李叙和、龙首分局国安科的代宝吉拎着摄像机躲到法院对面的楼上进行偷拍,金昌市国家安全局的特务梁柏等领着国安特务躲在各个角落,特务躺在后座通过电话接受指令,传达给假装成司机的特务,阻挠民众旁听金川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陈旭中、余成红和刘志萍三人。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金川区法院不顾法律与事实,听命于金昌市六一零的命令,枉法判决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三号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上午,路军到金昌看守所给妻子余成红送东西,下午就被收监,非法关押到了看守所。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发布逮捕令;
非法审讯;
非法判刑;
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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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金昌市公安局 高永宏:原任甘肃省临夏州公安局副局长,2011年12月31日任金昌市公安局长。 张永生:现任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长(主管国保和出入境管理)13993569598 8211689 8396035 手机号码:13909459598。 史文全:原任永昌县公安局局长,现任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长兼金川公安分局局长。 朱生念:原永昌县公安局长,现任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长 姜 峰:原任金川集团公司保安部副主任、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现任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政委。 李叙和:现任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国保大队队长 电话:8396178。 贾得兰:金川分局国保大队教导员:电话:8396179 李庭琴:金川分局国保大队队员:电话:8396180 代宝吉:现任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国保科科长 13830566862, 8811323(单位)。 安来寅: 13830576942 王 群: 13519466070 贾 军:金昌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 梁 柏:金昌市国家安全局特务 金昌市公安局信访办公室:0935-8396023 金昌市信访局局长:张菊英(女) 金昌市信访局专员:马某某 手机:13909459989 陈永锋 金昌市610办主任 8221309 13830588137 顾长寿:男,汉族,1959年12月出生,甘肃武威人,2002年任金川区法院院长,2008年任金川区检察院检察长,2012年任金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0935-8337319, 13830567719, 18909457719 金昌市金川区区法院刑事庭庭长: 严天平:13993569355 18993503920(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陈旭中、余成红、刘志萍的法官) 甘肃金昌金川区检察院公诉科人员名单: 科 长:韦万顺 0935-8336510 13993598903 18993507903 副科长:谢德禄 0935-8336710 13014155159 18993507159 公诉科科员 张 健:0935-8337387,13209453751,18909456751 赵 凯:0935-8393851,13993599159,18919359159 许 丽;0935-8393853,13619357999,18919357999 贺利琴:0935-8393853,13993596302,18993506302 顾家华:0935-8393855,15101919286,18993507286 马鸿雁:0935-8393855,13519465815,18909459815 杨红娇:0935-8393855,18909450180,18909455180 马院花:13993577120,18993507120 郝旭环:13309453613,18909453613 刘 明:15009450329,18909450329 贺利琴 汪优是迫害金昌法轮功学员陈旭中、刘志萍、余成红案件的公诉人。所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卷都要经过科长韦万顺之手。 金昌市金川区检察院王副检察长 0935-8335900 13909458910 18909458910 蔡斌副检察长 0935-8336550 18793605181 18909451181 段玮山副检察长0935-8336529 13993596233 18993516233
责任单位及恶人:
甘肃省金昌市公檢法部門
金昌市看守所
金川集团公司
金昌市国家安全局
:
梁柏
金川区公安分局
:
段赴明,
戴宝吉,
尚克武,
李叙和,
李新华
金川区法院
:
俞志斌,
程光
金昌市金川集团公司化工厂
金川区检察院
:
韦万顺,
韦兴顺,
贺利琴,
汪优
金川区人民法院
:
李永东,
严天平
金昌市中级法院
:
狄培明,
徐兴,
陈晓菊,
刘维亮
滨河路派出所
金昌市公安局
:
高永宏
濱河路派出所
金昌市国保大队
金昌市公安分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更新日期: 2013年7月16日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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