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朝君
简介:
高朝君(Gao,Chaojun),
女 ,
61岁 ,
四川宜宾市法轮功学员,退休教师。四川省“六一零”近三个多月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概况,据局部统计: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七日到十一月十一日的110天,已至少绑架177人、冤判9人、致死2人,加上之前已绑架关监、洗脑、判刑的404人,迫害致死的5人,四川二零一一年前十个月,绑架关监、洗脑、冤判等受迫害人数至少581人,迫害致死7人。 宜宾:绑架洗脑17人,邓金兰、金素芳、杨旭、吴洪岭、郭素荣、陈玉琼、刘梦群、龙树香、张正明、陈星吟、张新健、何晓华、李阳芬、高朝君、刘明霞、杜小双、黄华遭三年冤狱又被绑架到洗脑班,之前已绑架15人。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兴文县检察院加重迫害,非法批捕法轮功学员高朝君、许启阳、黄顺坤。现在他们仍被非法关押在兴文县看守所迫害。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在兴文县公安局副局长曾庆红、610主任谢忠良、兴文县国保大队长黄传武、副大队长李奇及中城镇派出所所长罗劲松的策划布置下,绑架了法轮功学员许启阳、黄顺坤和高朝君。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的邪党人员有:610人员黄传武、李真、罗新、赵学全;社区书记丁薇、社区主任段显丰等。 黄顺坤、许启阳和高朝君等被非法关押在兴文县公安局看守所。期间,遭到公安警察非法提审、刑讯逼供等。九月二十九日,兴文县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兴文县法院非法开庭迫害这些法轮功学员,所谓“公诉人”是吕启文,“审判长”是曹仲康,“陪审员”是姚刚,有十多个警察戒备森严的“维持秩序”。在伪法庭上,人权律师梁晓军义正词严的为许启阳等人作了无罪辩护。 二零一三年五月七日兴文县法院诬判黄顺坤十年、许启阳八年、高朝君七年。文县610、国保大队恶警五月二十八日将许启阳、黄顺坤劫持到乐山监狱迫害,乐山监狱以刑期太长拒收黄顺坤;二十二日恶警将高朝君劫持到简阳监狱。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审判;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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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六一零”近三个多月的犯罪事实
相关单位及个人:
县有关电话
公安局:刘维林 (局长)13808291093 检察院:刘清文 13990917060
李文举 13909094115 林 鑫 13700990188
刘 虎 13795836666
曾庆红 13990984869 陈 丽 13096204378
郑兴阳 13990993199
刘劲松(兼派出所所长)13808296138
黄传武 (国保大队) 13990939995
看守所:王朝均 13678312998
法 院: 刘作林 13408317777
闵 格 13808296481
杨 欣 13909096028
彭家昌 13700990665
责任单位及恶人:
简阳监狱
宜宾地区兴文县公安局
:
曾庆红
兴文县法院
:
吕启文,
曹仲康,
姚刚
兴文县“六一零”办公室
:
谢忠良,
罗新,
赵学全,
罗劲松,
李真
兴文县看守所
兴文县检察院
兴文县国保大队
:
黄传武,
李奇
兴文县社区
:
丁薇,
段显丰
更新日期: 2016年10月24日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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